关于追授刘成耀等7名同志“青岛市舍己救人好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1999-08-03
  • 发布日期 1999-08-03
  • 发文字号 青政发〔1999〕161 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1999年7月30日,海尔旅行社有限公司调度员刘成耀、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员工钱杰、青海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导游祁慧勇、青岛迅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庞德功、彭乃玉、孙学深、刘丙军等7名同志为抢救青海西宁铁二中来青旅游落水的学生,不幸牺牲。
      刘成耀等7名同志在落水学生生命安全遇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舍生忘死、奋勇救人,谱写了一曲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壮丽篇章,展示了当代青年崭新的精神风貌。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追授刘成耀、钱杰、祁慧勇、庞德功、彭乃玉、孙学深、刘丙军等7名同志“青岛市舍己救人好公民”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要以刘成耀等7名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大力弘扬危急时刻舍生忘死的崇高品质和革命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