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劳动局更名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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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1999-06-27
  • 发布日期 1999-06-27
  • 发文字号 青政发〔1999〕132 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将青岛市劳动局更名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将青岛市人事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能、青岛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职能和青岛市卫生局承担的社会医疗保险职能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行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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