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纲要(1998—200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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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1998-12-31
  • 发布日期 1998-12-3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1998〕223 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纲要(1998—200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纲要
    (1998—2002年)

      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跨世纪的伟大工程。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提高文明程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本纲要。
      一、环保工作现状
      (一)主要成绩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战略,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分期、分批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在改善环境质量上狠下功夫,使全市环保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环境建设指标逐年好转,特别是城市环境空气中总悬浮微粒和二氧化硫的指标值下降较大,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有较大幅度削减,工业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区域的环境质量正在得到改善,在我市经济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初步做到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环境形势尚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市大气污染的煤烟型特征明显,二氧化硫污染仍很严重,今后几年能源结构若不发生根本改变,用煤量继续增长,不彻底禁止销售、使用高硫煤炭,二氧化硫浓度将难以按功能区达标。
      2、城区大气氮氧化物浓度呈缓慢上升趋势,大气污染开始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发展。
      3、我市境内多数河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河段污染严重,并以有机污染和氨氮污染为主。大沽河中、下游水质虽有所改善,但多数断面水质仍达不到地面水功能区划相应标准。尽管工业污染已经减轻,但社会生活污染已逐渐上升为主要污染源,导致流经市区和郊区城镇的河段污染十分严重。化肥、农药、垃圾、畜牧和养殖等对水环境的污染呈扩大与加重趋势。4、近年来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虽有所减轻,但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仍高于规定标准。位于居民稠密区的工厂、建筑工地、中小饭店、机动车喇叭和进城蒸汽机车、拖拉机、农用机动车的噪声污染屡禁不止,已成为扰民的热点、难点。
      5、塑料包装物的“白色污染”、碱厂“白泥”的污染隐患、电厂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综合防治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
      6、由于能源结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和治理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原因,到2000年实现全市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难度很大。
      7、我市生态环境和海洋环境保护相对薄弱,特别在填海造地,占用耕地,林地及城市绿地,风景旅游资源开发以及采石、挖沙、滥捕滥猎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导致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决定》,紧密结合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九五”计划与2010年长远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并重方针,突出重点、难点,增加环保投入,全面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市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主要目标和防治重点
      (一)主要目标
      1、到2000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省规定的指标内;所有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面水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有关标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到2002年,全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活排污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较大削减;城市环境质量分别达到各类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建成一批重点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实现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生活舒适便捷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使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防治重点
      强化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和农村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两个流域(大沽河、墨水河)、三个重点控制区域(楼山后地区、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七个重点污染行业(化工、电力和热电、水泥、冶金、印染、酿造、造纸)的污染控制和治理,在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和资金投入方面进行重点倾斜。
      城市环境空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是二氧化硫。针对我市大气污染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的现状,加大政策措施和环境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低空排放、面源污染及燃煤总量和燃煤含硫量。
      大沽河流域环保工作的重点是保护好饮用水源地,实施两个流域综合整治计划,对工业和生活排污进行有效控制。
      楼山后地区以治理工业粉尘和固体废物为主;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配套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并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化工、印染、酿造、造纸行业以治理工业废水为主;水泥、冶金行业以治理工业粉尘为主;电力和热电行业以治理烟尘和二氧化硫为主;化工、电力和热电、冶金行业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治理;化工行业须兼顾工艺尾气的治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1、抓紧出台并组织实施《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固体废物管理办法》、《青岛市机动车尾气、噪声管理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严格实施市、区、镇三级城(镇)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合理布局易产生污染的工业项目,以利于实施污染源集中治理;在建设居民住宅和公建设施时,实施环境影响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控制经营和燃用散煤的通知》(青政发[1998]167号),防止经营和燃用散煤现象回潮。
      4、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管理,在以上区域内不再新增排污口。
      5、对国家、省政府明令规定取缔、关闭或关停的工业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取缔或关停;对已取缔、关停的工业企业要加强监督力度,防止回潮。
      6、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目录,坚决淘汰和不准新上污染重、耗能高、规模小和低效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7、结合城区改造、企业改制、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组建企业集团,对污染严重、就地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
      8、加强新建工业项目的环境管理,环保部门充分行使“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新污染源。
      9、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排污监控,加快工业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步伐,进一步加强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水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二)进一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1、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利用的比重。充分利用煤制气现有规模,合理发展液化气,积极引用天然气。
      2、建立优质低硫洁净煤供应基地或渠道。市区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硫量大于1.0%的各种煤炭。
      3、认真贯彻实施《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集中供热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加快热源、热网和住宅、公建及工业用热设施配套建设的速度。至2000年,完成青岛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和新建、改建、扩建10所以上供热站,新增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
      4、巩固烟尘控制区成果,扩大噪声达标区、自然保护区建设面积,至2000年,建成10个“清洁能源区(街)”。
      5、在青岛市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内不准新上单机容量10T燉h(7MW)以下的燃煤锅炉。各类锅炉都要采取节能措施,达到规定的热效率。到2000年,淘汰所有2T燉h以下(含2T燉h)和使用年限8年以上4T燉h以下的燃煤锅炉及各种燃煤茶水炉和大小灶;到2002年,淘汰所有4T燉h以下(含4T燉h)和使用年限8年以上10T燉h以下的燃煤锅炉,采用油、气、电等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
      6、严格控制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污染,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及时报废旧机动车辆,优先发展多种形式的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公交车、出租车和专用车辆采用电力、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严禁蒸汽机车、拖拉机、农用机动车进入市内四区,在市区范围内限制发展摩托车和助力车;建设地铁试验段,增设专门停车场所,搞好交通调流和车辆鸣笛管理,进一步降低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7、到2000年,市区建成李村河、团岛和麦岛污水处理厂和与之配套的污水管网系统,各市和黄岛、城阳、崂山区建成或配套完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35%;到2002年,完成楼山后地区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和楼山后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工业较发达的乡镇及村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0%。
      8、不再审批新建年产能力2万吨以下规模的化学制浆造纸厂和1万吨以下规模的废纸、废布造纸厂。
      9、定点建设集中焚烧炉或采用废物交换等方式对各市、区的危险固体废物和特种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处置。
      10、建设大型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到2000年,完成小涧西大型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
      11、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进度。加大“白泥”综合利用可行性研究和工业性试验力度,力争2000年解决“白泥”污染隐患。严格控制实心粘土砖瓦生产,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产品,从根本上解决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问题。
      12、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包装物,以回收利用为主,产品替代为辅,尽快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到2000年,建成三个回收站及一个回收利用工厂,回收率达到50%;到2002年,回收率达到60%。
      13、推广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完成ISO14000标准国家试点城市的任务。
      14、1998至1999年,完成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127个,其中,废水治理项目56个,废气治理项目47个,噪声治理项目17个,固体废物项目7个;完成关、停、并、转、迁项目26个;到2000年,所有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15、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能力,防止资源开发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加强对耕地、林地的保护,严禁违法乱占滥用和浪费耕地,遏制我市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趋势;保护好山头,坚决制止滥开滥挖现象;坚决取缔非法采矿点,加大矿区土地复垦力度,到2002年,完成矿区土地复垦66.7万平方米。
      16、利用优惠政策,搞好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并实施莱西市、胶南铁山镇、即墨石门乡生态示范区建设;在农村推广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和秸秆还田的种植模式,将即墨市建成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市。
      17、坚持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结合,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抓好山区、平原、沿海、城镇环境绿化。在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企业搬迁和清理违法建筑中,尽量多增加绿地面积,新建燕儿岛、八大峡等7处城市公共绿地;完善现有10大山头公园,重点建设浮山、虎山、双山、双山南岭、水清沟东山5个山头公园以及铁路、高等级公路、大沽河、李村河、海泊河等通道绿化工程,完善沿海基干林带加宽工程;到2000年,新增城区绿化面积740万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5%。18、加快水土保持和整治步伐。以10条典型小流域治理为重点,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大泽山、藏马山等9座山共500平方公里的水土保持任务。
      19、进一步加强对青岛市近岸海域和胶州湾的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有关法规,制定胶州湾填海造地总体规划并作好环境影响评价,限制填海造地区域,保证胶州湾水域面积及水体交换功能;严格控制排入胶州湾的水污染物总量。
      (三)改善投资结构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必须大于1.5%。我市1997年GDP已完成797亿元,按年均增长12%计算,1998至2002年GDP五年合计约5671亿元。根据国家要求和我市实际,本届政府环保投资比例为1.58%,总投资额89.66亿元。环境保护投资的分类如下:
      1、重点污染源治理投资:包括127个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26个关停并转项目,大型锅炉脱硫措施和1000台燃煤锅炉及炉灶采用油、气、电的改造等,投资32.56亿元。2、工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投资:计33个重大工业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环保“三同时”项目,其平均投资系数按2.0%~2.2%计算,投资18亿元。
      3、城市污水处理与排污管网建设投资:计1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相配套的污水截流、排污管网建设等,投资10亿元。
      4、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投资:包括城市集中供热、气化工程、型煤推广、优质煤供应基地建设及机动车辆尾气净化和采用清洁燃料改造等,投资11亿元。
      5、城市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投资:包括垃圾焚烧炉、小涧西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投资4.6亿元。
      6、城市噪声综合整治投资:包括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的综合整治,投资1.5亿元。
      7、造林绿化投资:包括通道绿化、城市防护林带营造、城市绿化工程等,投资7.5亿元。
      8、环境保护自身建设和基本建设投资:包括科研、监测、宣教、信息系统建设等,投资0.5亿元。
      9、其他投资: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市区排污河道整治、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水土保持、农业和海洋生态保护等,投资4亿元。

      附:青岛市环境保护主要指标(1998—2002年)。

      一、环境质量指标
      项   目2000年2002年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mg燉m3)
      市区≤0.200
      县级市≤0.200
      市区≤0.200
      县级市≤0.200城区大气二氧化硫年日均值(mg燉m3)
      市区<0.085
      县级市<0.080
      市区≤0.060
      县级市≤0.060城区大气氮氧化物年日均值(mg燉m3)
      市区<0.060
      县级市<0.060
      市区≤0.050
      县级市≤0.05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市区<55.9
      县级市<56.0
      市区<55.9
      县级市<55.5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A)
      市区≤70.0
      县级市<69.5
      市区≤70.0
      县级市<69.5
      二、污染控制指标
      项目2000年2002年燃煤含硫量(%)≤1.0<1.0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燉年)18.0017.00烟尘排放量(万吨燉年)8.908.70工业粉尘排放量(万吨燉年)2.302.20废水中COD排放量(万吨燉年)6.896.80七种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吨燉年)100.46100.00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燉年)2.302.2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9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0.07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100汽车尾气达标率(%)78.08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5.080.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100
      三、环境建设指标
      项目2000年200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35.040.0城市集中供热率(%)55.060.0城市气化率(%)90.095.0生活垃圾处理率(%)100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035.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8.058.10
      四、环境管理指标
      项目2000年2002年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01.58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100100“三同时”合格执行率(%)100100排污费征收面(%)100100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98100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65.070.0市委、市政府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和政府例会研究环保工作频次(次燉年)≥1≥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规定和计划坚决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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