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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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03-03
  • 发布日期 2021-03-03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3日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励创新,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体系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基础

      1.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做好专利保护、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制定修订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夯实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基础,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环境。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推进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跨地域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巡回审理、互联网审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构筑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东营六市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机制。

      3.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申报建设中国(青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鼓励1至2个有条件的区(市)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理顺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刑事打击力度。

      4.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专利重复侵权、不依法执行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争取国家及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知识产权监管机制。

      二、完善机制建设,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5.健全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确权程序与侵权纠纷审判、行政裁决程序衔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处置效率。推进落实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快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6.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健全诉调对接、调仲对接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等协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支持在产业集聚区、电商平台、行业协会等领域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机制,打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渠道。

      7.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胶东经济圈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案件调查取证、行政裁决送达和执行、执法信息互通、办案资源共享等方面协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构建地理标志产品、商标跨区域保护机制,加大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异地保护力度。

      8.建设社会共治机制。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支持专业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建设,将仲裁、公证等业务前移至交易、转移环节。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范,强化行业自律。

      三、加大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成效

      9.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适用事实推定规则、证据妨碍排除规则、证据保全制度等,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对恶意、情节严重侵权违法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

      10.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大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惩处重复侵权、非正常申请、恶意注册、违法违规代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裁决简易案件书面处理机制和现场查明驳回机制,压缩处理时限。

      11.加大关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做好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建立健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高效查处展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海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侵权认定等领域的相互支撑机制。

      1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建设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智能监测系统,开展实时监测、在线识别,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建设海洋领域的特色检验鉴定服务队伍,打造海洋领域检验鉴定高地。

      四、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3.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源头保护,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版权示范培育工程、地理标志培育工程等,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大对国际专利布局、专利导航、重点产业领域核心技术专利(群)的支持力度,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基石。

      14.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加快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国家版权示范城市,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出台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执行险、被侵权损失险等知识产权保险扶持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保障。

      15.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指导。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和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实行入库单位特派员制度。积极争取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青岛分中心,支持我市企业有效进行海外维权。鼓励市场主体、中介组织开展境外展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预警,主动化解侵权风险。

      16.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力量,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和有效激励,对从事执法工作时间长、业务精的执法人员,在评先推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加强知识产权仲裁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员遴选力度。支持我市高校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力度。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

      五、强化组织实施,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实效

      17.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合理调配人员,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问题严重地区的通报约谈力度。

      18.加大资金支持。将知识产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夯实知识产权保护资金保障。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配齐配强执法设备。强化知识产权、科技、商务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

      19.加强宣传引导。每年发布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加大重点人群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力度,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开展集中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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