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把“双招双引”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组织实施好全市“双招双引”攻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作战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突出“双招双引”对全市经济增长、结构优化、自主创新、民生改善的带动作用,聚焦整合全球优质要素资源,强化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引进新变量、创造新组合、培植新优势、塑造新环境,打造山东面向世界开放发展的桥头堡、长江以北地区国家纵深开放的新的重要战略支点。到2022年,全市“双招双引”攻势取得突破性进展,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招引工作机制全面形成,产业链、资金链、技术链、人才链有机统一,“双招双引”量质齐升。
二、重点产业链体系
立足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化、链条化发展,结合省“十强”产业和我市“956”产业体系,全力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核心产业集群,金融、物流、文化旅游、商贸等重点产业集群,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家电、人工智能、医药及医疗器械、电动汽车、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健康养老、金融、物流、文化创意、旅游、批发、零售16条重点产业链,形成62类重点产业环节(领域)招商参考目录,开展产业链、专业化和社会化招商。
三、攻坚计划和任务
(一)外资引进攻坚硬仗
1.攻坚目标
(1)稳定利用外资规模。到2022年,新设立外资企业3500家以上,较现有外资企业存量增长5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在增长中调结构、提质量。
(2)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到2022年,引进制造业外资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1%;进一步扩大商务服务、专业中介、创新研发、先进技术等领域利用外资规模。
(3)加快集聚大项目。到2022年,新引进一批总投资过亿美元大项目、过千万美元重点项目,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60个以上。
2.攻坚任务
(1)突出利用外资稳增长调结构。①贯彻中央“稳外资”部署,落实“规模稳定、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工作要求。②制定外资促进政策措施,提高利用外资工作实效。③优化投资环境、引资结构、区域布局、招商引资方式,打造高质量开放新平台。④健全全市重点外资项目在谈、待建、在建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2)突出重点产业领域利用外资。①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着力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②加强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的走访联络和精准对接,在高端产业领域加快集聚一批外资项目。③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生产性服务业,扩大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④引进新技术、新资本、新人才、新资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⑤支持外资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研发、创新中心,设立联合创新平台,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在青高校、机构和企业合作参与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
(3)突出重点国别地区招商引资。①研判重点国家(地区)资本流动和产业转移趋势,举办系列商务促进活动,着力引进一批外资大项目。②利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建立与各相关国家更加紧密的机制性合作,成立招商小分队开展专题招商。③认真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深化与港澳合作,推动企业赴港上市。④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支持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业。
(4)突出境外上市、跨国并购等多种形式利用外资。①提高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能力,建设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优化境外上市、发行债券奖补政策,储备和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赴境外上市和发债。②扩大以并购方式利用外资,设立外资并购项目资源库。③建立外资并购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促进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对接洽谈等服务。
(二)国企引进攻坚硬仗
1.攻坚目标
(1)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启动实施30家市直企业混改年度招商计划。
(2)推进国有企业境内外上市,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0家以上。
(3)建成运行国资国企招商引资平台和以商招商工作体系,引进一批央企和外地著名国企大项目、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项目10个以上。
2.攻坚任务
(1)大力推动市直国企混改招商。①积极引入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和资本,推动集团层面、集团内部混改。②筛选一批优质混改项目,编制和发布混改企业名录。③利用驻青国企党建研究会等信息交流和投资合作平台,宣传推介混改项目。
(2)加快推进国企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①加快企业境内外上市步伐,培育储备一批上市企业资源。②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发行境内外债券,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搭建国资国企招商平台。①推动国有企业加强与央企、省企和世界500强企业合作。②大力实施市直企业现代产业精准招商。③全面梳理市直企业土地、厂房、设备等存量资源,有针对性设计和储备项目用于对外招商。④健全协同走访招商机制,面向央企开展专业定向招商。
(三)民企引进攻坚硬仗
1.攻坚目标
(1)引“强企”。全面走访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民营500强相关企业,引进一批民营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2)引“四新”。重点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民营企业,引进投资项目1000个以上、独角兽企业投资项目10个以上。
(3)建平台。建成并运行民营企业招商引资平台和以商招商工作体系。
2.攻坚任务
(1)集中力量引进民营大项目。①明确民营500强和“四新”企业、独角兽目标企业,开展“民营企业招商大走访”精准对接活动。②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定向招商,推动招商引资向“构建完整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转变。
(2)精准引进高科技初创企业。①筛选国内先进城市集聚的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电子商务等领域企业,引进一批高科技初创企业。②打造外地民营企业来青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形成“孵化—加速—研发—中试—产业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链条。③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新兴产业、大数据产业、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3)建立民营企业发展要素匹配数据库。①有效集聚政策、市场、技术、资本、人才、资源、产业配套等要素,增强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实效性。②引进国内外著名园区运营商,打造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③引导民营企业实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打造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创新创业产业集聚区。
(4)开展乡情招商、以商招商。①摸排一批鲁商行业领军企业,主动对接服务,推动来青投资。②发挥龙头企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借助企业信息渠道、商务渠道、人脉资源,在配套企业、上下游产品延伸上搞好对接。③扎实做好回乡客商需求双向对接工作,发展“校友经济”。
(四)平台升级攻坚硬仗
1.攻坚目标
(1)促进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转型升级、进位争先。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加快发展。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名争取进入全国前5名,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取进入全国前50名,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取进入全国前10名,即墨经济开发区争取进入国家级开发区行列,平度经济开发区争取进入全省前10名,莱西经济开发区、城阳工业园区争取进入全省前40名,环海经济开发区争取进入全省前70名。
(2)建设国际一流的国际合作园区,争取新增2个综合保税区。
(3)加快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到2022年,建成重点产业和平台项目40个,打造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和商旅文化交流发展中心。
2.攻坚任务
(1)着力发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①创新招引方式,以“四新”经济、总部经济、科研机构为主攻方向,实施一对一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②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推动开发区聚力发展主导产业。③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去行政化,优化“管委会+公司”模式。④支持市属平台公司参与功能区建设,开展协同招商。
(2)高水平建设国际合作园区。①加快中德生态园未来城建设,加强对德招商合作,到2022年建成长江以北德国企业最集中的园区。②深化中英创新产业园与英国企业、机构、城市合作,重点引进健康医疗、绿色节能和创意产业项目,搭建对英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平台。
(3)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①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争取尽快实现全域封关运营。②推进青岛出口加工区升级综合保税区,力争尽快获批。③积极申建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即墨综合保税区。④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贸易、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中心。
(4)加快国家级重点功能区建设。①青岛西海岸新区打造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和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②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双创示范基地。③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际海洋创新高地,力争早日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④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成为区域性航空枢纽、高端临空产业基地、现代化生态智慧空港城。⑤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建设成为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⑥青岛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凤凰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中国美誉度最高的旅游目的地。
(5)高水平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按照“物流先导、贸易拓展、产能合作、跨境合作、双园互动”模式运作,打造与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样板。①引进聚集现代物流产业,建设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区域性物流中心,打造山东半岛青岛多式联运物流枢纽。②引进发展贸易主体,建设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地方间的现代贸易中心。③加强园区国际产能合作,建设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地方间的双向投资合作中心。④拓展人文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地方间的商旅文化交流发展中心。⑤构建可操作、可复制的规划、建设、发展等标准体系,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
(五)区(市)招商攻坚硬仗
1.攻坚目标
(1)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完善主要产业、产业链和集群规划布局,形成区域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业集群。
(2)精细设计产业链和储备项目。全面完成产业链专业化、精细化设计,建立产业链项目储备库。
(3)做实项目落地。全市外资企业主体增长50%,利用外资保持高质量较快增长;引进内资项目1万个以上,利用内资总量突破1万亿元;引进企业总部总量增长50%以上;国际贸易主体总量实现翻番。
2.攻坚任务
(1)实施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招商攻坚。①锁定重点招商目标企业,实施产业精准招商,实现区域产业错位、互补发展。②全面梳理产业链项目,实施“链条式”招商和聚链、补链招商。③瞄准世界500强等重点企业,跟踪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壮大产业规模。
(2)明确区(市)重点产业招商方向。①各区(市)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产业链、专业化和社会化招商;②围绕突破平度莱西攻势,重点布局制造业和现代农业项目,开展招商攻坚。
(3)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贸易主体。①引进总部型贸易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贸易企业落户青岛。②建设贸易主体集聚区,促进航运、贸易和金融功能融合发展。
(4)建立产业项目落地协调机制。①制定全市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协调制度,建立招商项目异地落户收益分配机制。②实行招商项目“一企一案”制管理,持续跟踪、服务企业。③各区(市)建立并及时更新“三库三图”(闲置厂房资源库,办公楼宇资源库,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资源库及对应的地理位置图),以闲置资源招商。④建立部门与区(市)联动协商工作机制,提升招引项目落地效能。
(六)人才聚集攻坚硬仗
1.攻坚目标
(1)推进百万人才集聚工程,实现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人才结构明显改善,新增优秀人才100万名左右,其中,顶尖人才100名左右,省级以上领军人才1100名左右,高层次产业人才12万名左右,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等基础人才88万名左右。
(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才爱才用才氛围,增强对海内外优秀人才吸引力。
(3)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提高人才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2.攻坚任务
(1)提升人才政策综合效能。①推进人才分类评价、顶尖人才“一事一议”、绿色通道升级、人才住房扩建改革,持续释放人才政策红利。②简化人才政策兑现程序,抓好人才政策落地落实。③编发人才政策汇编,完善青岛人才网、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扩大人才政策知晓面。
(2)拓展人才创新创业平台。①用好园区政策优势,强化引才聚才功能,建设人才智力密集区和创新创业示范区。②支持高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鼓励成建制引进科研院所和人才团队,打造高端科研人才集聚高地。③推进博士创业园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器“扩容升级”。④打造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壮大离岸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3)推进全民招才引智工程。①扎实开展“海外院士青岛行”等活动,打造市级招才引智品牌。②统筹做好国际人才智力合作交流活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发利用好招才引智渠道资源。③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落实“红娘”奖励政策,提高招才引智市场化水平,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推动10家本土机构年收入超过5亿元,新引进5家知名机构在青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
(4)构建人才、产业融合机制。①建立“双招双引”联动机制,赋予招商团队招才引智职责任务。②实施“产业人才集聚”专项行动,加大顶尖、领军、专业技能等各层次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③搭建产学研对接渠道,培育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改革。
(5)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①集聚社会组织要素,组建人才创新创业生态联盟,构建全链条服务支持体系。②协助人才申请政府基金直投、跟投项目,优化蓝海股权“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板”功能,丰富“人才贷”“科技贷”等金融产品,定期组织人才项目推介和投融资对接活动。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援助服务”“有偿服务”等方式,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四、重点改革措施
(一)投资促进市场化。一是推动招商要素透明化。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更高水平的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公共资源透明化,定期向社会公布可供投资的公共资源。加快政务服务透明化,全面依规推行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加快公共政策透明化,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二是推动招引主体市场化。建立和扩大社会化招商网络,制定社会化专业招商促进办法,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专业化招商公司。鼓励著名大公司利用在青落地大项目实行平台招商。支持各类协会商会、本地大企业和企业家等开展“双招双引”,根据实绩兑现奖励政策。加快设立山东城市“国际客厅”。三是搭建专业化招商支撑体系。改革市级“双招双引”工作促进机制,建立“招商中心+招商公司”运行模式,青岛市招商促进中心承担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指挥部办公室重点项目对接服务职责;依法成立混合所有制的青岛招商促进有限公司,承担专业化产业链项目招引具体工作和服务职能,建立全国一流的招商专业化促进队伍。
(二)投资环境法治化。一是建立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落实新《外商投资法》,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外国投资者在我市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等可依法以人民币或外汇自由转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活动。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二是守约践诺、优化环境。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探索推行对投资者支持政策兑现工作由专业律师事务所代办服务。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权力、资质资格、中介服务事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试点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进青岛口岸智能化升级。三是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梳理招商引资分类分级奖励政策体系,提高“双招双引”奖励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四是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在获得用地后,对建设工程作出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国家强制性要求及产业准入条件的承诺,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勘察、设计,通过联合审查后开展施工,施工过程接受动态监督,竣工后按规定验收。五是优化实体经济空间资源配置,实行工业用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全市工业用地区块线,鼓励工业“上楼”,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依据相关规定允许按幢、按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支持多家总部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竞投、联合建设总部大楼。
(三)招引服务科学化。一是改进“双招双引”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一网三库”工作促进系统,把全市存量资源、人才纳入一个统一智能平台。“一网”:建立各职能部门、区(市)信息共享、协调推进的海内外“双招双引”工作促进网络。“三库”:建立“双招双引”项目和人才信息库、活动信息库、项目储备库,收集全市可供外商投资和合作的项目、载体资源,列出目标人才分布清单,选择重点项目和人才入库。二是改进“双招双引”网络推广体系。开设青岛“双招双引”微信公众号,做好投资推广移动应用软件的发布,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国际化水平,利用数字化平台推广我市“双招双引”品牌和理念。三是完善招商人员专业化能力提升体系。在院校创新设立“双招双引”能力提升中心,开展项目评估师专业培训,提升招商人员项目研判能力,开阔专业招商人员眼界,增强专业本领。四是搭建专业招商支撑体系。市、区(市)建立招商顾问群,调动社会各界人士资源,为招商工作建言献策;建立项目研判专家群,借助外脑力量对重大项目进行认定,为项目引进及专项政策支持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招引渠道全球化。一是面向全球拓展招引渠道,深耕重点国别、地区,吸引国际优质资源。举办“六国双周”系列经贸活动,为企业搭建对接平台,推动双向贸易投资合作。二是借助国际平台展示青岛形象,推动资本和人才聚集。通过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大会、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全球(青岛)创投风投大会等高端展会,做好项目策划和对接。积极与著名媒体机构沟通,掌握全球最新经济动态。三是强化境外工商中心力量。逐步形成覆盖海外主要资本和人才集聚地的工作网络,更好发挥招商作用。四是深化开展“千企招商大走访”活动。实施世界500强企业、央企、省企和外地著名国企、民营500强企业招商走访行动计划,开展精准定向招商。五是扩大与国际结好城市交流合作。深化与友好城市、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国际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城市(机构)间的交流合作,精准高效对接,促成合作项目。
(五)工作落实责任化。一是压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制定和分解落实全市利用内外资工作目标,强化对市直部门引进大项目、区(市)实际到账资金考核,形成区(市)、部门合力,提升项目签约率,促进项目落地。二是落实招才引智工作责任。实行“职能部门抓产业人才”考核,实施“双招双引”联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同步介入招商团队项目对接、谈判、引进、落地等各环节。对定向招商专业团队设置人才工作目标任务。三是落实涉企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在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执法行为事中事后监督问责机制。
(六)项目促进顶格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指挥部加强对全市“双招双引”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维度、高强度推动“双招双引”攻势;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协调、调度各攻坚板块推进情况。二是建立重大项目顶格推进制度。总投资超过100亿元的重大项目、超过1亿美元的外资企业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推进;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重点项目、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由副市级领导同志牵头推进。各区(市)、功能区参照市级办法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制度。三是建立市领导督导机制。重大项目由市领导同志包干推进,明确责任部门和区(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建立挂图作战机制,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状,推进工作量化、细化、目标化,确保重大项目提速落地见效。各区(市)、功能区要定期将在谈或签约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附件:1.“双招双引”攻势指挥部及攻坚队成员名单
2.青岛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参考目录
3.青岛市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招商促进办法(试行)
4.青岛市促进社会化专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5.青岛市促进境外投资者来青投资奖励政策
附件1
“双招双引”攻势指挥部及攻坚队成员名单
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边祥慧,市委常委、副市长薛庆国同志担任“双招双引”攻势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六个攻坚队,分别负责六场硬仗攻坚工作。
一、外资引进攻坚队
队 长:薛庆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联系人:刘希欣,电话:85918111)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外办、市委台港澳办,各区(市)、功能区
二、国企引进攻坚队
队 长:薛庆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联系人:刘 欣,电话:83786822;
崔 竹,电话:83786828)
参与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功能区
三、民企引进攻坚队
队 长:王家新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民营经济局
(联系人:周 波,电话:51917611)
市工商联
(联系人:董 斌,电话:85711293)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功能区
四、平台升级攻坚队
队 长:薛庆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联系人:陈正海,电话:85918131;
牟 青,电话:85910171)
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徐洪骁,电话:85913096)
市科技局
(联系人:纪 芳,电话:85911985)
市国资委
(联系人:刘 欣,电话:83786822;
崔 竹,电话:83786828)
参与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口岸办,青岛海关、市税务局,各区(市)、功能区
五、区(市)招商攻坚队
队 长:薛庆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联系人:郭振暖,电话:85918133;
于 浩,电话:85910186)
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董 海,电话:85911448)
市南区
(联系人:贺 鑫,电话:88729720)
市北区
(联系人:李瑞花,电话:68620873)
李沧区
(联系人:韩 阳,电话:87637102)
崂山区
(联系人:王加华,电话:88999229)
青岛西海岸新区
(联系人:姜良虎,电话:86989872)
城阳区
(联系人:孙清华,电话:87866830)
即墨区
(联系人:杨显利,电话:58667322)
胶州市
(联系人:宋 超,电话:82208038)
平度市
(联系人:苏绍飞,电话:88398587)
莱西市
(联系人:玄永椿,电话:88405278)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联系人:陈媛媛,电话:86767566)
青岛高新区
(联系人:王锦周,电话:58882968)
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六、人才聚集攻坚队
队 长:边祥慧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吕书吉,电话:8591323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许 峰,电话:85912339)
市科技局
(联系人:薛小康,电话:85911893)
参与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各区(市)、功能区
附件2
青岛市重点产业链招商参考目录
(2019年第一版)
一、重点产业集群及16条重点产业链
二、62类重点产业环节(领域)招商参考目录
重点 产业链 |
序号 |
重点产业环节(领域) |
重点承接区(市) |
集成电路产业链 |
1 |
集成电路设计 |
崂山区、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南区、青岛高新区 |
2 |
集成电路制造 |
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 | |
3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 |
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崂山区 | |
4 |
集成电路材料 |
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青岛高新区、莱西市 | |
5 |
集成电路装备 |
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 | |
新型显示产业链 |
6 |
显示面板制造 |
即墨区、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 |
7 |
显示面板材料 |
即墨区、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 | |
8 |
显示面板装备 |
即墨区、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 | |
智能家电产业链 |
9 |
智能家居 |
胶州市、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平度市 |
10 |
整机制造 |
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 | |
11 |
关键硬件配套 |
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即墨区 | |
人工智能产业链 |
12 |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
崂山区、市南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 |
13 |
智能交通 |
崂山区、市南区、城阳区、胶州市 | |
14 |
智慧医疗 |
市北区、城阳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即墨区 | |
15 |
感知智能 |
青岛高新区、市北区、崂山区 | |
16 |
计算智能 |
青岛西海岸新区、崂山区、市北区、即墨区、胶州市 | |
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 |
17 |
生物制药 |
即墨区、李沧区、青岛高新区、崂山区、胶州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 |
18 |
化学制剂 |
青岛高新区、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城阳区 | |
19 |
诊疗设备 |
崂山区、青岛高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胶州市 | |
20 |
植入介入物 |
青岛高新区、崂山区 | |
电动汽车产业链 |
21 |
整车制造 |
莱西市、即墨区、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 |
22 |
动力电池 |
莱西市、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 | |
23 |
驱动电机 |
莱西市、即墨区、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 | |
24 |
电控系统 |
莱西市、即墨区、平度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 | |
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 |
25 |
机车车辆、高速磁悬浮等整车制造 |
城阳区、即墨区 |
26 |
制动装置、网络控制等车辆内部设备配套 |
城阳区、即墨区、青岛高新区、胶州市 | |
27 |
通信系统、信号控制等轨道交通配套 |
城阳区、即墨区、青岛高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 |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 |
28 |
海工装备设计 |
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 |
29 |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设备制造 |
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城阳区、青岛高新区、莱西市 | |
机器人产业链 |
30 |
机器人系统集成 |
青岛高新区、崂山区、城阳区、青岛西海岸新区 |
31 |
工业机器人本体 |
青岛高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城阳区 | |
32 |
关键核心部件 |
青岛高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城阳区 | |
健康养老产业链 |
33 |
医疗服务 |
崂山区、市南区、城阳区、胶州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 |
34 |
养老服务 |
市南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崂山区、即墨区、平度市 | |
35 |
健康管理与促进 |
城阳区、胶州市、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莱西市、平度市 | |
金融产业链 |
36 |
银行类机构,重点是理财业务子公司等法人机构、外资银行 |
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 |
37 |
保险类机构,重点是法人寿险公司、航运保险 |
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胶州市 | |
38 |
证券期货类机构,重点是法人期货公司、合资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等 |
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 |
39 |
股权投资基金类机构 |
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青岛高新区、莱西市 | |
40 |
非银类机构,重点是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以及金融科技公司等类金融机构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 |
41 |
地方金融组织,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
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 |
物流产业链 |
42 |
物流运输 |
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即墨区 |
43 |
物流仓储 |
胶州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即墨区、城阳区、平度市、莱西市 | |
44 |
物流配送 |
胶州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即墨区、城阳区、平度市、莱西市 | |
45 |
物流信息管理,重点是第四方物流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即墨区 | |
文化创意产业链 |
46 |
影视制作 |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南区 |
47 |
出版服务 |
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城阳区 | |
48 |
创意设计 |
市南区、市北区、城阳区、崂山区、李沧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 | |
49 |
工业设计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胶州市 | |
50 |
文化会展 |
市南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城阳区、青岛高新区 | |
旅游产业链 |
51 |
酒店住宿 |
各区(市) |
52 |
餐饮服务 |
各区(市) | |
53 |
度假区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 | |
54 |
演艺娱乐 |
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 | |
55 |
邮轮旅游 |
市北区、市南区 | |
56 |
通航旅游 |
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 | |
批发产业链 |
57 |
贸易公司 |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 |
58 |
批发市场 |
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 |
59 |
垂直B2B平台,重点是细分行业电商平台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 |
零售产业链 |
60 |
购物中心,重点是新型商贸综合体 |
各区(市) |
61 |
便利店,重点是连锁便利店 |
各区(市) | |
62 |
网上商店 |
各区(市) |
附件3
青岛市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
招商促进办法(试行)
一、鼓励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范围
(一)支持已在我市投资重大项目的知名企业,发挥项目平台作用,设立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通过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等方式进行产业链招商。
(二)支持曾任职于专业化科研机构、知名企事业单位的高管、科研人员、专业人才,退休、离职后利用专业知识、人脉资源创办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
(三)支持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投资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基金、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利用信息网络优势、客户资源,积极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
(四)支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利用会员资源,积极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
(五)支持合法成立的海外中介机构、海外驻华代理机构,利用海外信息优势,积极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
二、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方面
(一)宣传我市投资环境、现代产业体系相关政策。
(二)提供有意向来我市投资的企业和项目信息,积极介绍相关企业来青考察洽谈。
(三)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招商引资提供可借鉴经验和专业化建议。
(四)为我市在境内外组织开展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支持帮助。
三、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享有的服务和支持
成立混合所有制的青岛招商促进有限公司,为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提供如下服务和支持。
(一)及时提供我市招商政策汇编、投资指南、产业规划报告等书面宣传材料。
(二)定期发送我市最新经贸资讯、产业发展动态、重大活动计划安排等电子讯息。
(三)定期举办招商政策宣讲推介活动,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交流会,听取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意见建议。
(四)为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推荐的项目,提供必要的洽谈配套服务。
四、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备案程序
(一)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填写“青岛市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备案表”(青岛市商务局官网www.qdbofcom.gov.cn下载),书面提交青岛市招商促进中心(联系电话:85026137),经认定后予以备案。
(二)对已启动实质性洽谈的项目,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填写“青岛市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项目备案表”(青岛市商务局官网www.qdbofcom.gov.cn下载),书面提交青岛市招商促进中心进行项目备案,并作为项目最终落户后招商中介机构领取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政策
社会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成功引进项目后,按照《青岛市促进社会化专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执行。
附件4
青岛市促进社会化专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一、奖励主体
引荐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方向的重点行业领域新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按照规定不适用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单位、个人及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除外)。
二、奖励内容
(一)新引进外资项目奖励
外资项目合同外资额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其中,年实际到账外资额500万美元及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7%对引荐人进行奖励;年实际到账外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8%对引荐人进行奖励;年实际到账外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1%对引荐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对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按年实际到账资金的2倍系数对引荐人进行奖励。
(二)新引进内资项目奖励
1.奖励标准。内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年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对引荐人进行奖励;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实际到账资金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金融项目无注册资本的,年实际到账资金需达到1亿元及以上),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1%对引荐人进行奖励。对引进境内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按年实际到账资金的1.5倍系数对引荐人进行奖励。
2.奖励限额。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100万元。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200万元。总投资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300万元。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500万元。
三、有关事项
1.新项目指2018年10月1日后商务备案(审批)、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新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
2.年实际到账外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在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以外汇、跨境人民币、实物等形式的实际出资及购买中方股权支付的交易对价。
3.世界500强企业依据近3年《财富》杂志评选目录认定,其在我市投资的项目中持有30%及以上股权的,适用本奖励政策。
本奖励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奖励资金由市、区(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引进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内外资项目所涉及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余项目奖励资金由区(市)财政承担。
附件5
青岛市促进境外投资者来青投资奖励政策
一、奖励主体
在我市已完成商务备案(审批)、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及金融项目)。
二、奖励内容
1.对年实际到账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项目、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2%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2.对年实际到账外资低于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低于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低于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按其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1%进行奖励。
3.支持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对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并融资,且实现资金调回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4.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已分配利润在我市直接投资有关项目,且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的2%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5.对世界500强企业(依据近3年《财富》杂志评选目录认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6.同时符合上述多个奖励条件的项目,就高选择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
三、有关事项
1.新项目指2018年9月21日后商务备案(审批)、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2.增资项目是指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18年9月21日后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项目,增资时间以商务备案(审批)或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3.年实际到账外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在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以外汇、跨境人民币、实物等形式的实际出资及购买中方股权支付的交易对价。
4.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需符合《青岛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青招促字〔2018〕4号)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认定。
5.世界500强企业依据近3年《财富》杂志评选目录认定,其在我市投资的项目中持有30%及以上股权的,适用本奖励政策。
6.全球行业龙头企业依据上一年度《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评选目录认定,其在我市投资的项目中持有30%及以上股权的,适用本奖励政策。
本奖励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奖励资金由市、区(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奖励内容第1条、第5条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第2条、第3条、第4条奖励资金由区(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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