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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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9-10-01
  • 发布日期 2019-10-10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 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公办中小学教师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贡献。加强爱国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增强广大教师使命感、成就感和归属感。

      2. 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合理设置教师党支部和党小组,推进“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引导党员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系统组织开展好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引导教师增强爱心、耐心、细心、专心、诚心。组织开展师德建设五项行动(家访行动、学生谈心行动、志愿服务行动、读好书行动和师德案例分享行动)。强化师德考评及结果应用,完善师德考核内容及方式。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引导教师坚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违反准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二、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4. 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支持在青高校开展教师教育。加强幼儿师资培养基地建设,重点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加大初中毕业起点贯通培养农村小学本科师资的力度,提升师范专业生源质量。优化区(市)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功能。拓展中小学校培训教师职能,培育100所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到2022年,建成50个名校长工作室、100个名师工作室、10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省、市两级名校长100名、名师1000名。开展教育名家培养工程,推动一批校长和教师成长为教育名家,定期举行岛城教育名家论坛。继续支持在青高校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5. 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创新教师培训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教师个性化培训平台,健全教师自主选学机制,推动教师个性化发展。规范教师培训过程记录,建立教师培训电子档案,完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强化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保障,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

      6. 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保证职业院校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6个月。到2022年,选拔培养100名青年技能名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制度,加强职业学校文化学科教师队伍建设。

      三、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7. 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按照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强化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对城区生源激增的新建学校,根据学生增加情况及时核定、调配编制。建立教师人才储备库,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因病休、生育、培训等造成的教师临时性缺员。加强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按规定设立公办幼儿园,足额核定所需编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幼儿园可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8.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和退出制度。深化“1+N”多元化教师招聘补充机制,完善自主招聘制度,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统一公开招聘可采取面试前置方式进行,注重考察专业技能的岗位优先倡导。配齐配优综合高中专任教师。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通过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等的在职教师,退出教师岗位。

      9.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根据课程设置规定和满课时量运行的原则,合理设置教育教学等工作岗位。强化课时量在教师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将完成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对达不到约定课时量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在续聘时进行转岗或低聘。开展新一轮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工作。完善教职工病假、事假、产假等相关管理制度,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四、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10.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班主任津贴制度,根据现行财政经费拨付渠道,按照人均每月800元至1000元予以保障,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合理拉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差距。提高课时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分配权重,突出教职工实际贡献。开展中小学教职工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依法依规保障相关待遇。

      11. 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并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对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教教师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在评选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工作中,对乡村学校实行计划单列。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开展乡村教师轮训工作。

      12. 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完善教师荣誉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多种形式的教师综合荣誉表彰活动。开展青年教师基本功比武和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教学成果等学术称号(成果)评选活动;设立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20年从教礼、退休礼等职业礼遇,持续开展优秀教师休养活动,增强教师终身从教的荣誉感。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13. 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市、区(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

      14. 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优化经费投入结构,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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