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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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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8-10-07
  • 发布日期 2018-10-15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
  •   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2018年至2020年是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健全市抓推进、区(市)和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的大扶贫格局,统筹推进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着力激发贫困对象内生动力,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获得感、幸福感、尊严感,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以更加严实的责任、更加有力的行动、更加扎实的工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上率先走在前列,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人人有保障、户户有改善、村村有发展、镇镇有跨越”的要求,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足绣花功夫。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政策延续到2020年。

      2018年,巩固提升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加快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提升200个省定贫困村、31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贫(弱)村〕整体发展水平;10个市定经济薄弱镇全部脱贫“摘帽”。

      2019年,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特殊群体困难,持续提升贫困对象脱贫质量,建立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市定扶贫标准;贫(弱)村集体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经济薄弱镇可支配财力增幅高于所在区(市)平均水平。

      抓好跟踪督导和考核验收,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2019年底,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自查评估,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提交情况报告;2020 年上半年,根据自查评估情况进行整改提升,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面考核验收;2020年下半年,迎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验收。

      二、巩固提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成果

      (一)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

      1.摸清摸实精准脱贫底数。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进一步完善扶贫档案和数据管理,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持续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核准清洗和比对分析,对明显不符合扶贫标准的按规定剔除;对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严格复核脱贫成效和退出程序;对脱贫不脱政策的,逐户逐人研究落实三年帮扶措施。制发统一规范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本清”,对2018年—2020年精准帮扶工作全程纪实。

      2.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把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人作为巩固提升的重点人群,在稳定脱贫的基础上,采取特殊措施帮助其解决特殊困难。把平度市、莱西市作为巩固提升的重点区域,在工作部署、政策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先支持。各区(市)要综合确定各自的巩固提升重点区域,作为今后三年工作重点。

      3.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贫困人口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探索建立统筹发展、共建共享、内外联动、市场引导、组织保障和扶贫资金持续积累发挥作用的“5+1”长效机制。扶贫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分配重点向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贫困户倾斜。规范完善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对符合条件的新致贫人口和返贫人口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纳入。探索建立贫困人口即时帮扶机制,对因病因灾等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型贫困人口即时出现、即时标注、即时帮扶。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抓紧研究探索2020年后的扶贫开发路子。

      (二)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加经营收入

      1.培育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手工业,建设一批特色种养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园区、农业节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立足贫困人口插花式分布实际,鼓励以镇(街道)为单位建设联村扶贫产业园,提高产业扶贫的质量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培育壮大农业“新六产”。鼓励因地制宜利用扶贫资金发展能够持续见效的产业项目。

      2.深化农村电商扶贫工程。培育发展农产品电商平台,积极组织产销对接,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特色种养基地、扶贫产业园与电商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组织贫(弱)村、贫困户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业生产基地仓储、冷链、分级包装、智能配货等设施建设。

      3.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鼓励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吸纳就业等途径,把贫困人口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到户帮扶干部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开展扶贫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和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优惠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

      4.强化产业扶贫风险防控。做好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债务违约、社会风险等风险评估和防范处置。支持开发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自然灾害保险等特色农业险种,探索收入保险、产值保险、精准防贫保险等新型险种,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业务。

      (三)着力推进就业扶贫,增加劳务收入

      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送岗进村”“送岗入户”等精准对接活动,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贫困人口就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对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至少掌握一项就业致富技能。支持镇村、企业和创业带头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鼓励通过以工代赈、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就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农村“劳务扶贫合作社”。加大创业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拓宽农村扶贫公益岗位开发渠道,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卫生保洁、道路养护、林木管护、治安巡逻、互助照料、养老助残等劳务服务,推广设立村级扶贫专岗。

      (四)有效避免贫困家庭子女因贫失学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健全更加精准的教育帮扶保障体系,实现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鼓励为贫困家庭中小学生提供“一对一”课业辅导、心理关爱和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统筹招生制度和助学金制度,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实施雨露计划,支持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将贫困家庭未就读普通高中的适龄初中毕业生免费纳入中等职业教育,落实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鼓励贫困家庭适龄高中毕业生报考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

      (五)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构建多重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效应。继续实施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人口,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由政府购买扶贫特惠保险,切实降低就医负担。

      2.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患病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三免两减半”政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2018年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健康管理、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基本健康服务,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荐定点医疗机构,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对重病患者进行健康会诊等。对贫困户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加强报告登记、防治看护和康复指导。为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服务。

      (六)扎实兜牢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底线

      1.统筹落实综合性保障措施。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高龄老年人等各类福利补贴政策。加大城乡低保统筹力度,加强扶贫政策与低保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健全完善“三留守”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政府按有关政策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坚持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相结合,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村级扶贫专岗、“穷帮穷”互助扶贫等方式,为失能半失能贫困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日常护理照料。推广医养结合农村养老新模式,让贫困老年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采取道德约束、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教育引导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3.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行动。深入实施“福康工程”,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逐步推行家庭无障碍改造。鼓励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公益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料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行救助供养。

      4.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切实解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新出现的危房,及时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严格按规定实施改造。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七)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激发内生动力

      1.探索建立脱贫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文化、法律、感恩等扶贫扶志教育活动,培养贫困人口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激发贫困人口劳动脱贫、自我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进精准帮扶方式,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实施,形成有劳才有得、多劳多得的激励导向。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持续开展庭院洁净行动,鼓励贫困人口自己动手,改变院落“脏乱差”状况,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和好儿女、好媳妇等选树活动,倡导孝亲敬老等优良家风。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乡村文明新风。深入推进文化扶贫、体育扶贫,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完善扶贫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和个人诚信记录机制,将不履行赡养义务、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巩固提升镇、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实施农村经济发展提升行动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落实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做好清产核资,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和收益分配权。支持贫(弱)村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等,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贫(弱)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保障贫困对象的收益分配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跨村、跨镇的农村土地收储整理机构,将离农进城、自愿退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统一收购、整理,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加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

      2.规范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成效好的继续巩固提升,效益差的加快整改。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全程运行监管,注重前期论证评审、中期检查监督和后期评估问效,规范管理项目储备、选项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后管护、收益分配等重点环节。全面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村级扶贫资金投入项目后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及时办理扶贫资产移交手续。推进扶贫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规范管理、长效运行,确保贫(弱)村、贫困户获得持续稳定收益。

      3.促进经济薄弱镇持续发展。以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培育、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建设“一镇一业”特色小镇。打破传统行政建制镇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一批优势产业聚集区,完善配套政策,引导工商企业向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优先支持扶贫领域基本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

      (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1.着力改观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路、水、电、房、厕、暖改造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贫(弱)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升级,率先实现贫(弱)村穿村公路、村内主次街道硬化全覆盖;支持村庄平整铺装支街小巷。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工程,贫(弱)村集中供水、自来水普及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饮用水水质和供水保证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保障贫(弱)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供应,提升村庄亮化建设水平。推进城镇供热等设施和服务向具备条件的贫(弱)村延伸,逐步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区(市)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推进贫(弱)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加强贫(弱)村污水治理。推广村庄保洁制度。

      2.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牢固树立、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鼓励贫(弱)村探索生态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资源、产业优势的新途径。完善对区域水源地、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机制,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贫(弱)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贫(弱)村塘坝、机井、拦河闸坝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恢复改善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支持加大对贫(弱)村植树造林、湿地保护与恢复、破损山体修复等投入力度。

      (三)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提升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合理设置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加大对网络教学、师资培训等支持力度,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完成农村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加快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完善城市学校带动农村学校发展机制,继续选派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镇(街道)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合理规划、加快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全科医生相关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加强基层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共享优质医疗资源。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规定,选派城市优秀卫生人才到镇(街道)卫生院任职。实施健康青岛促进工程暨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加强疾病、残疾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

      3.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健全社区服务动态管理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网式、一线式”服务。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重点加强养老、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等薄弱环节设施建设。整合农村敬老院、幸福院等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整合利用镇、村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建设综合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持续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推进光纤进村、宽带惠农和网络扶贫工程,实现镇、村宽带网络全覆盖,打造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加强贫(弱)村阵地建设,统筹建设村级组织综合性活动场所,做到一室多用。

      4.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各级涉及“三农”的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支持政策要向经济薄弱镇和贫(弱)村倾斜。综合考虑城镇承载能力、就业支撑能力、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和农业转移人口迁移能力,规划建设一批农村新型社区,稳步推进合村并点、生态搬迁,统筹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问题。把具备条件的贫(弱)村优先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政策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政策,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建立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并举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人才队伍。

      (四)巩固深化多方联动的大扶贫格局

      1.继续实施结对帮扶制度。落实市级领导同志联系经济薄弱镇、贫(弱)村和帮包贫困户制度,市级领导同志每人每年至少到联系点现场调研2次。落实市南、市北、崂山、城阳4个经济强区与平度市、莱西市10个经济薄弱镇结对帮扶,每年帮扶资金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鼓励经济强区与结对镇通过“双招双引”实施项目合作。落实市直企业与经济薄弱镇结对帮扶,鼓励市直企业从经营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帮助结对镇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或发展产业项目。完善贫困人口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对帮扶责任人帮扶过程全程纪实。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深入实施“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行动,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支持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牵头设立扶贫基金或搭建“爱心众筹”平台,开展公益扶贫。脱贫攻坚期内,“慈善一日捐”筹集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动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探索建立扶贫济困服务驿站。创新“互联网+”社会扶贫模式,实施一批社会扶贫示范项目。策划组织好“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建立“过暖冬、解难题”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

      (一)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1.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坚持市抓推进、区(市)和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重在抓推进,做好上下衔接、分类指导、督促落实,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区(市)和镇(街道)重在抓落实,做好动态调整、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保证质量等工作,对脱真贫、真脱贫负责。有扶贫任务的区(市)及镇(街道)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研判、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实施领导干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市委书记遍访全市脱贫任务比较重的镇,区(市)党委书记遍访辖区内贫困村,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域内贫困户。

      2.强化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本系统扶贫政策,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在本意见施行2个月内制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把任务分解到年、责任落实到人,并抓好组织实施。结合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鼓励行业部门加大扶贫领域资金投入力度。脱贫攻坚期内,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扶贫干部要按政策规定保持稳定,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责任随着职能走。

      3.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各级要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重点,确保财政投入与扶贫任务相适应。2019年、2020 年,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脱贫攻坚资金不少于上一年度,并向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倾斜,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支持以镇(街道)为单位统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根据扶贫实际需要用于域内贫(弱)村、贫困户巩固提升。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区(市),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市)。进一步拓宽扶贫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完善扶贫信贷融资担保机制。

      4.强化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脱贫攻坚期内,各级扶贫机构不撤,扶贫力量不减,保持队伍稳定。对区(市)、镇(街道)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使用,注重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安排岗位。有扶贫任务的镇(街道)要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扶贫工作,并选择熟悉农村工作、敢担当勇作为的优秀干部充实扶贫力量,原则上每100个贫困户配备1名扶贫干部,每个镇(街道)不少于3名。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等主题,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扶贫干部脱贫攻坚实战能力,2019年底前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

      5.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贫(弱)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施村后备干部递进培养计划,逐步把优秀党员、致富能手充实到村级班子中。每年对贫(弱)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继续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完善贫(弱)村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发挥农村群团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区(市)党委书记和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6.注重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基层干部要落实津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贫(弱)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脱贫任务较重的镇(街道)党政正职适时予以重用。落实国家扶贫荣誉制度,择优推荐全国、全省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我市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激励。

      (二)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和监督制度

      1.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对区(市)党委、政府及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改进和完善对区(市)、镇(街道)扶贫工作的考核评估,增加暗访比重。加强对区(市)党委书记的工作考核。突出对镇(街道)的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和脱贫实效。脱贫攻坚期内,对脱贫任务比较重的镇(街道)党政正职实行重点管理。

      2.狠抓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完善扶贫领域监督联动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审计、扶贫问题线索沟通共享,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和督查考核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每年组织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季”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逐级逐部门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对不能胜任的干部及时调整。

      (三)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社会氛围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推出一批脱贫攻坚重点新闻报道。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推广。讲好脱贫攻坚青岛故事,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注重总结提炼新时代脱贫攻坚精神,建立脱贫攻坚“群英谱”。征集“我眼中的脱贫攻坚”影像档案,编写脱贫攻坚年鉴和史志,记录我市脱贫攻坚历史。加强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及时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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