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开放促创新、促改革、促发展,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时代全面开放的目标定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努力塑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紧围绕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汇聚国际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推进开放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建成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沿海开放新高地。力争到2022年,全面建立现代国际贸易、现代产业招商、现代消费经济三大体系,基本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力打造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海洋名城。
——现代化国际城市初步建成。准确把握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总体要求,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着力在创新前沿、要素集聚、企业培育、产业升级等方面扩大开放,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实施国际城市战略,落实“国际化+”双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企业国际化、市场国际化、产业国际化、园区国际化、城市国际化“五个国际化”。
——现代国际贸易体系全面运行。大力推进“三位一体”现代国际贸易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电子商务引领发展、货物贸易提升发展、服务贸易跨越发展、转口贸易突破发展、内外贸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到2022年,国际贸易总额达到1500亿美元,货物进出口额达到800亿美元,服务进出口额达到300亿美元,境外投资贸易额达到400亿美元。
——现代产业精准招商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精准招商行动计划,积极引进总部经济、研发机构、智能制造、高新技术、金融业等高端项目,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扩展国内外双向投资开放合作,创建“一带一路”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城市。到2022年,引进内外资规模年均增长10%以上,五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达到300亿美元、引进国内投资达到12000亿元,累计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100家以上;累计实现对外投资协议额500亿美元以上。
——现代消费增长体系基本建成。实施内外贸融合发展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建立扩进口与促消费相结合的政策机制,提升内外贸发展质量,大力发展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现代消费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市场融合度显著提升,现代消费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到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二、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立足我市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的定位,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建设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形成陆海统筹、内外联动开放新格局。抓住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青举行和商务部批复支持创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按照“跨境发展、物流先导、双园互动、贸易引领、产能合作”运作模式,依托青岛口岸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在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区跨境发展合作模式,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国际贸易大通道。以胶东国际机场建设为契机,搭建“一带一路”空中走廊,形成全方位、更加便捷通畅的通关物流体系。实施“一带一路”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到2022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达到3000亿元左右,对外投资规模实现翻番增长,累计突破200亿美元。围绕重点国家、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进重点合作项目取得积极进展,积极申办“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境外合作区创新工程,在“一带一路”沿线布局建成一批产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服务功能完善、带动当地发展、辐射周边国家的境外合作区。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青建+”国际品牌,争创“丝路明珠”。加快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推动国际海洋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开放合作。推进青岛港与“一带一路”沿线港口建立友好港关系,增加直达航线密度。以“通商青岛新丝路、经济合作新伙伴”为主题,实施“丝路对话”系列经贸活动促进行动计划。完善“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境外通关事务救助机制,帮助对外投资企业做好风险识别预警、政策咨询服务、多元化投融资、风险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现代产业精准招商。深化内外资互动发展,促进现代产业精准招商,创新招商方式,推进政策优惠型、政府招商型传统模式向资本运作型、环境优化型现代产业招商模式转变,建立健全资本招商、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等专业化招商机制,积极构建园区集聚型现代产业招商新体系。坚持项目引进与建设并重,抓好落地投产,在全市范围建立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联合招商大格局。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及时跟进国家政策扩大市场准入,培育招商引资竞争新优势。滚动实施现代产业精准招商行动计划,着力引进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技术水平和财税贡献率高的项目。以“千企招商大走访”活动为抓手,突出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重点招商项目引进和落地。围绕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做好定向招商。不断深化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机构)合作,开展一对一精准招商,加强跟踪研究和项目引进服务。大力推进总部经济发展,重点引进境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地区性总部,对新注册成立或新引进落户的总部企业,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外资企业增资发展,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推进建立社会化、商业化、市场化招商引资奖励机制,落实我市实施现代产业精准招商政策措施,对引荐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展方向的重点行业领域新项目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引荐人给予奖励,奖励对象的范围应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四、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全面推进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开放举措率先落地,努力建设开放型现代海洋科技产业体系,依托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科技合作,深层次融入全球海洋经济创新网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研发中心、创新中心,设立开放式联合创新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我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研开发服务。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研发中心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在青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参与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引进国内外知名孵化运营机构共建国际孵化器、离岸孵化器,提升孵化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水平。鼓励建立各类国际学术联盟、协会,支持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在青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依托中德生态园、中英创新产业园和山东大学中美科技创新国际产业园、哈尔滨工业大学—乌克兰技术科学院技术交流中心(青岛)等载体,引进先进技术在青落地转化。支持西门子青岛创新中心、亚马逊AWS联合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国际技术转移。推动一批联合研发机构发展技术协同攻关,提高关键技术研发水平。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俄工科大学联盟等平台作用,集聚国际先进技术、项目、人才在青交流合作。举办国际技术转移大会、鳌山欧亚科技论坛等大型国际交流会议,打造品牌会展,深化人文交流。建设多语种翻译服务平台,研究推出“e购青岛”APP平台,为外国人在青出行、会务、购物等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快创新型企业“走出去”步伐,落实与科技部签署的科技外交官服务协议,推进中国—马耳他海水养殖联合研究中心、中国—印尼水生生物联合实验室等建设,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新渠道。推动海尔、海信等企业加快海外研发中心布局,拓展全球化研发创新网络。支持中车四方在德、英、美、泰等国建立联合研发机构,打造中国高端装备新名片。
五、提升现代国际贸易体系运行水平。全面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境外投资贸易“三位一体”现代国际贸易体系建设,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线上和线下并行,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外经贸发展动能转换,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双向投资贸易协调联动,集聚催生新的外贸发展动能。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探索建立现代国际贸易运行示范区,以此为平台争取复制推广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贸易增加值核算试点,选择一批国际化经营企业开展现代国际贸易运行体系相关指标直报,动态掌握运行状况,每年发布《青岛市国际化经营企业发展年度案例报告》。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完善运行统计体系,增强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现代国际贸易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基层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服务贸易数据共享,扩大监测企业规模,逐步建立口径统一、实时监测、纵横衔接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
六、推动货物进出口贸易提升发展。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产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扩大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等技术密集型企业出口规模,争取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46%以上。支持海尔、海信、中车四方、青建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设海外营销网络,带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促进青岛自主品牌、技术、服务、标准出口。加强国际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深化开展“通商青岛、品牌之都”全球营销活动,力争全市出口企业国际商标注册率达到40%以上。推广海尔工业互联网平台模式,帮助外贸企业提升出口产品创意设计水平,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继续实施外贸品牌小镇培育计划,建设30个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外贸品牌小镇,力争每个小镇的进出口额突破1亿美元。深化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建设,支持平度市依托中国供销·青岛平度农产品物流园项目打造出口农产品集散中心,支持莱西市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出口农产品品牌。实施“千企百展”国际市场开拓计划,深耕传统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多元化开拓新兴市场。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搭建新平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施资本品与消费品并重的进口发展战略,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用足用好国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政策,扩大汽车进口贸易规模,促进我市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发挥青岛口岸优势,发布青岛口岸大宗商品进口指数,完善大宗产品中转、储运、集散、交易等临港产业链,扩大油品、铁矿石、橡胶、棉花等资源性商品进口;建立扩进口与促消费相结合的政策机制,增加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强化青岛港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即墨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平度活牛进境屠宰口岸建设,扩大肉类、奶制品、水果等优质安全消费品进口。支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七、实现服务进出口贸易跨越发展。提升省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水平,复制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实施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品牌培育、市场拓展、定向招商五大工程,推动运输、金融、文化、旅游、医疗、商业、会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编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方案,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橡胶谷园区、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等省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依托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加速国际金融资源集聚。加快邮轮母港通关验放和靠港作业速度,进一步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水平,探索建立入境自驾游绿色通道。完善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支持企业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有序开展境外并购、参加国际服务贸易知名展会等市场开拓活动。全面提升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水平,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打造海洋科技、影视文化、跨境电商等特色服务外包品牌。用足用好国家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政策,推进服务外包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延展智能服务,加快由产品供应商向服务提供商转型。提升服务外包企业研发创新水平,支持制造业品牌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拓展在线研发、众包设计、柔性制造、个性定制等领域新业态。重点推进设计、研发、电商、物联网、金融、文化创意等领域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外包,形成品牌鲜明、错位互补的企业集群。推动服务外包业务“拼船出海”,拓展日韩市场,密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接发包合作。培育一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特色骨干企业、创新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建设服务外包品牌城市。
八、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公共海外仓等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水平,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和运营平台,力争到2022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覆盖面,鼓励省内企业借助我市政策优势拓展零售进口业务,开展“新零售”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实施跨境电商聚集区提升工程,支持重点园区在商业模式、自主品牌、创新创业、项目招商、人才培养等方面突破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跨境电商生态体系。组建公共海外仓运营中心,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日韩、北美、欧洲、澳新、中东、南亚、非洲等市场合理规划布局公共海外仓,到2022年建立公共海外仓50个。按照稳妥推进、责权对称、风险可控的原则,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发展,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保等进出口环节提供一体化专业服务,鼓励引导我市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重点平台企业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支持企业建设行业内垂直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积极申报国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争取即墨国际商贸城获批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九、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着力增强现代消费经济增长驱动力,实施内外贸融合发展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供应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倡导绿色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发挥数字商务创新引领作用,促进技术、要素、平台、产品、服务创新,推动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国际合作等关键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积极申建数字商务综合试验区。修订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健全商业布局体系,加快建设社区便民生活服务示范区,提高消费便利度和贡献度。推动中山路、台东等商圈转型,推进会商旅文体联动,办好青岛购物节,打造影响力和美誉度高的特色商街商圈。推动商业业态模式创新,引导购物中心增加体验型、服务型业态,支持传统百货店向主题型自主经营百货发展,鼓励品牌专卖店升级为旗舰店。支持传统企业自建线上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引进培育无人店等新业态,形成“线上+线下”“商品+服务”“零售+体验”等融合式跨界零售创新格局。增强时尚消费影响力,发展壮大创意设计、文化传媒、运动赛事、影视动漫等时尚文化产业,促进时尚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拓展,建设山东半岛高端时尚消费中心。扶持中国(青岛)国际时装周、即墨时装季等展会,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时装发布平台,吸引国际优质品牌商品和服务。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和青岛名牌产品市场开拓计划,举办老字号展销会,吸引国内外消费集聚,出台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实施纲要,打造东亚地区具有区域辐射力的国际消费城市。
十、全面拓展开放合作新布局。打造“深化日韩亚太、提升东盟南亚、拓展欧亚大陆、突破西亚非洲”全球经贸合作战略布局,积极对接上海合作组织、“中东欧16+1”、“东盟10+3”、“东盟10+6”、金砖国家、“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等国家层面多边合作机制平台,拓展与欧洲经济圈、亚太经济圈相关国家在双向投资贸易、高新技术、高端人才等领域合作。深化中英地方经贸合作,开展以服务贸易创新为重点的经贸合作。充分用好中美省州及城市间经贸合作机制,不断扩大合作成果。在新加坡—山东经贸理事会框架下,与新加坡深化在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智慧城市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密切跟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争取成为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城市。用好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海洋经济合作委员会平台,稳定对台经贸合作联系。扩大与国际城市结好覆盖面,力争到2022年新缔结10个友好城市(友好合作关系城市);2018年国际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城市达到100家,在此基础上实施年度递增拓展行动计划。深化与友好城市、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国际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城市间的交流合作,办好国际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城市圆桌会议。规划建设青岛领馆区,吸引国际组织和外国领馆在青设立机构。完善青岛境外工商中心全球设点布局,建立境外商务代表制度和顾问机构工作机制,依托“走出去”骨干企业设立境外商务代表。
十一、深入实施国际城市战略。以建设国际海洋名城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五个国际化”为抓手,落实《青岛市落实开放发展理念推进国际城市战略实施纲要》和《青岛市实施国际城市战略综合发展愿景报告(2017—2050)》,按照双年制跨年推进工作模式,滚动实施“国际化+”行动计划,修订完善《青岛市国际城市战略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公用设施、城市交通、生态保障、卫生环境标准,完善城市现代服务功能,健全医疗健康服务、教育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体系。设立青岛市国际城市基金会,专项资助国际交流、民间友好往来和城市宣传推广活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国际城市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营造开放型经济法治环境,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加强涉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城市产业综合实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加强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改革试点,发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窗口”示范作用,融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青岛经验”。
十二、推进经济园区体制创新转型升级。复制推广国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推进行政审批“零收费”园区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开发区创新发展能力,突出园区技术转化和产业支撑功能,搭建政府、产业、学校、科研院所、金融、贸易、媒体等集成多点对接平台,提高资源全球链接、项目全球孵化和技术转移转化能力。引导新引进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生产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国有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向各类开发区集聚。推进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发展海洋产业、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集群,实现率先跨越发展。推进青岛高新区实施科技创新服务业区域试点工程和海洋新兴产业组织创新示范工程,建设海洋特色明显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青岛蓝谷涉海高端要素集聚,建设好省级区域创新中心和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进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推进青岛出口加工区、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设青岛自由贸易港。推进园区国际合作,加大吸引外资工作力度,将落户国家级开发区的外资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利用国际资本和要素提升园区国际化水平。在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合作园区,推进中德生态园、中英创新产业园、中日韩创新产业园、中法工商创新基地、中俄地方合作园建设。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引进国内外先进模式建设智慧园区,按照全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进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即墨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支持平度经济开发区争取省级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提高投资贸易行政效能。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做好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十三、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总结推广海尔、海信、青建、山东电建三公司等企业国际化发展成功案例,实施跨国公司培育成长计划,建立跨国经营规划和指导体系,定期发布国别、地区产业投资指引,到2022年,力争培育国际竞争力较强、国际形象良好、海外布局业内领先、跨国经营指数较高的本土跨国公司10家以上。支持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参股、控股或全资收购境外企业,围绕“双百千”工程开展同业并购,争取全市有更多的行业、企业本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千亿级规模。支持企业在境外建立各类销售机构、区域性营销中心以及仓储配送、售后服务基地等,不断完善产品营销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将研发设计、核心制造等高附加值环节留在本土,加工组装环节延伸到目标市场,实现市内研发制造、全国全球组装销售,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提高出口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收购等方式,设立各类境外科技研发机构,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提高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依托商会、协会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投融资联盟、总承包联盟、供应服务商联盟,巩固和拓展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研究整合各类金融资源,探索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信保、商业银行三位一体的工程项目金融需求解决方案,做大做强我市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工程设计企业,推动一批企业进入商务部中国非金融类跨国公司100强、国际承包商250强、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
十四、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深化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改革扩容提速。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保障各类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探索对跨境贸易建立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机制,实施“并联执法”等通关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在联防联控、交换信息、口岸整体安防管控等方面的合作。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动。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完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机制,推动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强化胶州中欧班列铁路场站多式联运功能,深化口岸跨区域合作,提升双向开放保障能力。优化邮轮母港通关环境,争取设立免税物品展示交易中心和直营店,争取对部分国家公民实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探索对会展、拍卖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
十五、积极争取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政策。抓住国家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青业务范围等政策,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借鉴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结合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措施,推动财富管理相关金融改革创新。引导国际资本投向现代服务业,鼓励外商投资金融保险、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软件研发、检验检测、建筑设计、会计审计、信息科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持续推进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呼叫中心运营等领域有序开放。吸引更多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进旅游业开放,加强与国际知名旅游中介机构、网站等推介合作。研究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工作,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
十六、全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服务高效、运行有序、公平公开、文明和谐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把青岛建成全国投资成本最低、经营环境最优、服务效能最高、创业创新活力充分涌流的发展高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行业、从业准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施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一窗式”审批改革。加快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奖惩机制。营造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营商环境评估。优化国际化生活环境,加快实施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建设美丽青岛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加快建立集绿色、智慧、人文特色于一体的综合交通系统和科学高效的交通管理体系。规划建设国际化居住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疗机构和城市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支持各区(市)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外宾门诊,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就医环境。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各区(市)建设高标准国际化中小学。规范机场、旅游景点、酒店、公共服务设施、餐饮及购物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外语标识。
十七、强化国际化人才支撑。准确把握人才流动规律,按照“高精尖缺”导向,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深入实施海外引才引智计划,以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建5家海外引智工作站,落实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奖励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引才积极性。支持国内外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高端海外人才和项目落地。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外籍雇员管理制度。实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举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落实《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优化细化外国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和工作服务,全面推行“服务绿卡”模式。进一步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才智力交流合作,落实与教育部签署的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推动双向留学、涉外办学、国际人才培养等工作。积极组织本地人才赴海外培训、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加大本地国际化人才培育力度。
十八、强化现代金融服务支撑。深化金融业国际交流合作,办好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不断提升“财富青岛”知名度和影响力。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预警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国别、客户等风险识别,分类设计融资模式,落实全流程风险管控。分类培育上市资源,支持与境外有大量商务往来的青岛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在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积极推动港资金融机构与内地股东在青合资设立全牌照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基金公司。梳理我市国际基建工程、装备制造等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引导政策性银行及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资金汇出服务。与丝路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建立合作机制,深度对接“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扩大投贷结合融资业务领域,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发挥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引导基金、投资基金作用,优先保障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产业领域国内外招商项目融资需求。支持外资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我市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引导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境外投资资金。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内保外贷资金回流等金融改革措施,利用好境外低成本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步伐,开展信用证贸易融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对开展进口大型设备、能源进口等业务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发展港口及航运金融,开发适应海工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和新业态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银贸合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提高融资便利。深化跨国公司外汇和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提高贸易结算效率。出台《青岛市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强对全市金融业对外交流合作的统筹规划。
十九、优化完善对外开放政策支持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现代产业精准招商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对当地就业贡献大的内外资项目,按实际增加的有效就业人数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增加就业人数分档,依据项目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予以认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我市外经贸企业开展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我市机电产品出口和“走出去”重点项目建设。对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国家重大专项、科技计划,收购境外创新资源、研发中心产生的费用,经认定可视同利润。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落实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在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培训和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中心进口和采购设备退免税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各区(市)、功能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二十、努力形成全面开放整体合力。以思想再解放引领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凝聚全面开放发展的强大力量,推动开放再深入、工作再抓实。进一步强化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开放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定期通报全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园区发展情况,把责任和工作落到实处,久久为功、务求实效。配强经济园区、涉外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面向全社会选聘境外工商中心代表。出访团组要突出招商引资任务,落实双向投资贸易重点项目,因事定人,加强出访团组绩效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执行重要经贸类任务、开展重大合作项目的因公出访团组以及企业人员因公出访予以倾斜和支持。健全对外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机制,做好城市综合营销工作。充分利用举办重大国际会议活动契机,建立与全球主流媒体战略合作关系,借助国际媒体推介青岛。加强与具有重要影响的咨询中介机构和各种评级机构的沟通合作,提升城市美誉度。发挥本地国际知名企业家、在青外籍人士、海外侨胞、国际友人等影响力,用好国际友城资源,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国际平台面向全球宣传展示青岛开放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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