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的决定(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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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9-09-22
  • 发布日期 2009-11-11
  • 发文字号 青发〔2009〕19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的重要意义
      1、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林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市的森林和绿地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匀,已成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对于迅速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使青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
      2、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是统筹城乡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既能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又能推动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延伸,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时,林业产业链条长、分布广、用工多,做大做强林业产业,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而且在扩大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城乡经济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是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树立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把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为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准确把握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快城乡生态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增加资源总量、提高资源质量、提升造林绿化水平和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以实施十大绿化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青岛建设,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贡献。
      5、总体目标。到2014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4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52%、4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全市森林和绿地资源数量、质量及综合效益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建立起以森林、绿地和湿地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绿色生态系统,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6、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兴林富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造林绿化;
      ——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城乡绿化一体化;
      ——坚持严格保护耕地,正确处理好新增林地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
      三、突出工作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
      7、实施10大绿化工程建设
      ——绿廊工程。对全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干道两侧进行绿化和综合治理,新建、完善高标准通道林带1000公里,构建起进出青岛的生态绿色长廊。
      ——绿网工程。对主要道路两侧的农田进行路、田、林综合治理,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00万亩,构建起林茂粮丰的农田防护网络。
      ——绿山工程。绿化荒山10万亩,实现消灭荒山的目标。重点搞好城市周边及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绿化和70个废弃采石坑、采矿区生态修复,营造山顶生态林、山腰景观林、山下及周边经济林的立体森林景观。对现有森林资源进行林相改造,封山育林100万亩,中幼林抚育80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60万亩,提高森林景观效果和林地生产力。
      ——绿屏工程。沿青岛710公里大陆海岸线特别是环胶州湾一线新建、完善沿海基干林带66万亩。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沿大沽河等主要河流两侧,建设每侧不低于50米的防护林带,普通河流每侧不低于30米,大、中、小型水库周围分别不低于500米、200米、30米。营造以沿海基干林带为线、水系保护林带为网的绿色生态屏障。
      ——绿城工程。绿化和整治改造城市特色道路、街旁绿地等,实现乔灌木、花草树的有机结合。新建、完善城市公共绿地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100万平方米以上,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200万平方米以上。17个重点小城镇驻地至少建设一处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建成环境优美、生态优良、适宜创业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城区。
      ——绿村(社区)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五化”建设,绿化美化村庄(社区)道路、庭院及房前屋后。有条件的村庄(社区)要建设围村林和面积10亩以上的公共绿地。绿化和整治改造城市居民小区、庭院,每年绿化改造居民小区100个,新建小区绿地率应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营造春季有花、夏季有荫、秋季有果、冬季有绿的美好家园。
      ——绿园工程。按照《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发展现代林业的要求,建设市级森林公园20个,建设丹山、水林源、铁骑山等现代林业示范园区10处,促进森林旅游业发展,让更多市民分享生态资源带来的益处。
      ——绿景工程。按照立体绿化美化的要求,开展空中造绿、垂直挂绿、见缝插绿建设,让绿网向空中延伸,营造三季有花、四季长青的城市生态新景观。搞好居民集中区小广场、小游园、小绿地、小景点建设,打造居民休闲、健身新环境。
      ——“绿肺”工程。森林具有净化空气、降温除尘、改善生态的重要支撑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肺”。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打造四大城市“绿肺”:一是浮山生态“绿肺”;二是太平山综合公园生态“绿肺”;三是百果山生态“绿肺”;四是石老人生态“绿肺”。
      ——“绿肾”工程。湿地具有较强的生态净化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积极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加强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搞好胶州湾湿地和沿大沽河流域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划定湿地绿线,建设少海、洋河口、江山等湿地公园。
      四、落实工作措施
      8、科学谋划,抓好绿色青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抓紧编制建设绿色青岛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10大绿化工程专项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建立绿色青岛综合评价体系,准确反映全市的绿色发展水平,按照生态规律组织城市的经济社会以及自然生态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把山体、森林、水脉建设好、保护好,打造城市绿地和田园风光相结合、富有生命韵律变化的生态景观。
      9、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完善森林防火体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测预警、防火指挥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每年控制在06‰以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普查和防治力度,提高防治效果。加大生物天敌繁育推广力度,到2014年无公害化防治率达到90%以上,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良性循环。加强绿线管制,严格绿地保护,禁止各类建设活动侵占绿地。
      10、加快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增强现代林业发展活力。2009年进行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0年全面展开,2012年基本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新机制,2012年底进行验收。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做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11、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构建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培育森林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多样化的需求。积极开展林木良种、名优经济树种、珍稀花卉品种和乡土树种的选育推广工作,在木材培育与加工、果品生产与加工、茶叶生产与加工、种苗花卉及花卉市场、森林旅游等方面,培育10大林业龙头企业和10大科技示范基地,带动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对种苗花卉产业的扶持力度,在优良品种选育培育、园艺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启动“市花项目”,建立耐冬种植保护和繁育基地,在城乡绿化中大力推广使用耐冬品种。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协会、花卉协会等各类协会作用,加强引导,积极培育,规范发展。
      12、加快推进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生态文化建设的新路子、新办法。挖掘森林、湿地的文化内涵,以森林公园、现代林业示范区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积极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生态文明示范教育基地建设,为市民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探索自然创造条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产品需求。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植树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保持在90%以上。
      1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建设绿色青岛的政策环境。建立支持绿色青岛建设的公共财政制度。市和各区(市)要将建设绿色青岛纳入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生态建设、保护的投入力度。2010—2014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绿色青岛建设。区(市)财政要创造条件,予以配套。健全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尽快出台我市配套政策。鼓励和引导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绿色青岛建设,对于承包荒山面积1000亩以上的经营者,给予不超过3%的林地开发使用权,尽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绿色青岛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年度责任,逐年抓好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市发改委要把绿色青岛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市财政局要把绿色青岛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建委、市规划局要把绿色青岛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新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考核验收标准;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要严格控制规划林地、绿地的征用和变更等;市交通委、市水利局要把项目建设纳入绿色青岛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市林业局、市建委(市城市园林局)要按照职责,分别抓好郊区、城区的绿色青岛建设;市金融办要会同相关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林业贷款投放规模,缓解林业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各区市政府是绿色青岛建设的责任主体,承担市政府确定的本辖区内绿色青岛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任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部队等,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绿化和门前三包工作,为加快绿色青岛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15、强化科技支撑,提高质量效益。积极推进青岛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建设,加快林业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对林业建设的贡献率。加快山东青岛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站建设,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研究,建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体系和绿色GDP账户,为建设绿色青岛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加快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现有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最大限度地将林业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6、推进依法治林,创造良好环境。加快完善我市林业和城市绿化法规体系,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追究和查处毁林、毁绿等破坏森林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造林质量行政责任、破坏森林资源责任、林业建设资金使用责任等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以资金使用、质量保证、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大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的监测、普查、防治力度,提高无公害化防治水平,确保绿色青岛建设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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