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互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200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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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6-04-07
  • 发布日期 2006-04-07
  • 发文字号 青发〔2006〕5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互动的力度,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文明村镇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动新农村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力争到2010年,全市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庄率先基本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生产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郊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到2010年,各市在全国百强县和全省30个经济强县中的位次大幅前移,镇级可支配财力全部达到1000万元以上。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实现村村通柏油(水泥)路、客运车、自来水、电话、有线电视、网络。
      ———生活宽裕。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6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降至35%左右,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实现老有所养,劳有所工,幼有所教,贫有所助,病有所医。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以上,被征地农民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0%以上。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占农村人口的比例达到95%以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农村低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每个镇(街道)建有一处中心敬老院,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乡风文明。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显著提高,民主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尊老爱幼传统发扬光大。镇(街道)均建有图书阅览室、培训室、文体综合活动室、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数字电影放映室和文化广场齐备的综合文化站,村(居)均建有图书阅览室、培训室、文体综合活动室齐备的文化大院。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现象,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社会治安良好,刑事案件发案率不断降低,村民对社会稳定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文明家庭、文明村(居)和文明镇(街道)均达到80%以上。
      ———村容整洁。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大方,村内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推进生态村(居)建设,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村内环境整洁有序,清垃圾、清污水、清柴垛和改水、改路、改灶、改厕(以下简称“三清四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基本实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60%以上的农户使用清洁能源,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环境优美镇达到80%以上,文明生态村达到50%以上。
      ———管理民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80%以上。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制度,基层组织依法办事、照章理事的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对村级班子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85%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试点示范。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系统规划新农村建设。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实行示范带动,确保科学有序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之间良性互动、共同繁荣。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创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方式,形成政府扶持、以农民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注重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筹安排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四)健全现代农业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业良种繁育与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与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植物保护、农业机械装备等现代农业服务体系。2006年,重点抓好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建设,扩大畜禽良种推广规模。大力推广深海网箱和工厂化养殖,积极引进、开发和推广水产名优新品种。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把农业科研和推广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着重加强市农业科学院建设。加快建设青岛农业科技大厦。
      (五)优化农业结构与布局。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结构,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畜牧、水产、果品、蔬菜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进100万亩优质高产高效粮食示范区、100万亩以设施蔬菜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区、100万亩优质出口花生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果茶和花卉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四百工程”),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大力发展畜牧业,突出规模饲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方式,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封闭式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快发展水产业,突出发展新型高效渔业,抓好市海珍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搞好水产品精深加工,扩大本地水产品加工出口规模。继续抓好农业园区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农业品牌,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不断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重点扶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公司+农场”的九联模式和“村‘两委’+协会”模式。继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七)大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改善水生态环境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积极性。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实施墨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317座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切实保证地方财政配套。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积极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加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减灾防灾能力。
      三、加快农村现代工业和服务业建设
      (八)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工业化。深入推进城市工业集群化与农村工业化的互动,鼓励各市(区)围绕四大工业基地、六大产业集群,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搞好经济园区建设,承接城市大工业梯次转移和退城进园。积极培育中小型民营企业,壮大品牌骨干企业,引进提升集约型外资企业,鼓励发展创新型科技企业,加速构筑区域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通过实施集群式招商,完善郊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工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突出利用外资重点,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导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我市重点产业,加大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等领域招商力度。通过重点引进一批中央直管大企业和国内500强、民营百强等大企业,不断提高对内开放的水平和层次。继续在财政投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平度、莱西工业化进程。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教育培训和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对农民的就业指导和组织,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
      (九)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以服务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扩大农村消费为目标,提升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水平,提高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社区和中介服务、休闲旅游、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比重。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快建设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放心超市进镇(街道)、放心店进村(居)步伐,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都市农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介组织,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城镇村体系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按照“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的城市大框架要求,遵循招商引资向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势资源向强村集中的原则和城镇化发展规律,搞好新一轮城镇村体系规划修编,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经济繁荣、功能配套的现代城镇村体系。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提升镇中村建设档次,加大经济园区村整合力度,提高中心村发展水平,增强一般村发展能力,逐步将弱小村尤其是库区村和山区村向城镇和中心村转移。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和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十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一体的交通设施建设,建成即墨—平度高速公路和青岛—龙口高速公路莱西段,构建起便捷畅通的1小时经济圈。市财政增加对困难镇村尤其是库区移民村通路通水补助,确保“十一五”末,在村村通柏油路的基础上,农村公共道路及村内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2006年完成农村自来水化工程。逐步实施城乡一体的集中供水工程。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道)、村(居)实行集中供热、供气。统一规划建设有线电视、远程文化教育和互联网等,逐步推行电话、有线电视和电脑网络“三电合一”,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2006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推广户用沼气建设,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环境整治。
      (十二)搞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按照建设生态市和举办绿色奥运的要求,抓好宜林“四荒”、道路河流两旁和村镇绿化,搞好农田林网、25度以上坡退耕还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逐步构建起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力争“十一五”末完成以宜林荒山为主的“四荒”绿化。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以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林业资源保护体系。坚持科技兴林,搞好林业、种苗、花卉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防控和治理污染。加强以小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作,搞好重要水源地周边绿化,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实施近海渔业资源修复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治理“白色污染”。加大村庄综合整治力度,2006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村庄整治规划和“三清四改”试点示范,逐步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区)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和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五、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十三)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建立市和市(区)财政合理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6年,争取统一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农村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上限,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轮训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以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为骨干,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培训网络体系。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万人以上,转移7万人以上。
      (十四)加强卫生体系建设。搞好农村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各级财政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院前急救和采供血体系。实施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规范达标、镇村医生人才培训和新型卫生服务支农工程,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农村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2006年,各级财政安排专项医疗设备补助资金,市(区)、镇负责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84个镇卫生院和3119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加大镇、村卫生队伍建设力度,“十一五”末,实现每个中心村卫生室有1名大学生、全市9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目标。继续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鼓励城市医疗机构对农村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帮扶工作。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兼职从事农村公共卫生的村医实行补助,建立完善市(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卫生体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尽快解决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问题。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搞好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
      (十五)大力发展农村文化科技体育事业。各级财政要不断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和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006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64处镇综合文化站和1200个村文化活动室的文化设施配套,市(区)、镇、村(居)负责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每个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每个村(居)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加强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积极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搞好镇(街道)、村(居)基层服务点和数字图书馆建设。大力推广网络数字电影。切实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的培训,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加强文化执法力量和投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抵制腐朽落后的文化。加强农村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要进一步增强文化、科技、教育资源的科普功能,加快建设科普工作体系,实现每个镇(街道)有科普站、每个村(居)有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宣传员的目标。2006年力争完成科普“村村通”工程,在每个村建立科普宣传栏。统筹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健身知识“体育三下乡”活动和“百村健身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素质。
      (十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2006年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6年开始,市和市(区)财政提高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农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扩大低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殊生活补助、灾民补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救助及社会互助帮扶等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农村镇(街道)中心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切实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争“十一五”末基本解决库区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差和贫困落后问题。积极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办法。
      (十七)完善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制度。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市产业工人进行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工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用人单位自律、社会力量监督的新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取消面向农民工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切实保障其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权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加强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责权明确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相关社会保险,特别是要依法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建立适合进城务工农民特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六、加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
      (十八)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抓好即墨市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镇(街道)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区)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强化镇(街道)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5年内镇(街道)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深化农村中小学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将镇(街道)卫生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实行镇(街道)卫生院长竞聘制度。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镇(街道)卫生院医务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推进镇(街道)村卫生院(室)一体化管理,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调整、完善市(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合理划分镇(街道)级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提高市(区)镇(街道)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集体林权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型渔码头等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通过资产管理、资源开发、资本经营、社区服务等途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清理化解村级债务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清理化解村级债务,严禁发生新债务。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和非农业人口二元制结构,2006年在全市流动暂住人口中实行居住人口登记管理制,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居住证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实施信用支农工程,确保农村信用社新增信贷资金的40%投向农业。积极探索发展“三农”保险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十九)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2006年各级要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确保今后每年新增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等农村价格政策服务体系,确保中央的各项价格政策在农村得到落实。
      (二十)加强对财政“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稽察监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稽察监督。市和市(区)安排的专项扶持资金要及时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资金。资金管理原则上要细化预算编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和市(区)级报帐制;项目管理原则上要建立项目库,实行专家评审、项目招投标、项目公示。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监理制和合同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建立健全“三农”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跟踪问效制度和项目工程的长效管护机制。加大财政“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争取每年办几件具有全局意义的大事。
      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二十一)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深入开展农村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深入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文明示范村镇。强化城市文明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滨海大道沿线、镇驻地和各类园区周围村庄率先开展城乡共建文明活动,实现城乡文明共同提高。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丰富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十二)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管理制度,推进村级民主制度化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农村档案管理制度,使农民通过档案文件了解国家政策和村务活动。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结合“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十三)深入推进平安村(居)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完善基层综治、司法、信访、民事调解“四位一体”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工作联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基层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村(居)。建立市、市(区)两级平台联动的法律服务专线。完善“三台合一”和“三警联勤”机制以及民警保安驻村(居)、巡勤警务、户访等适合农村特点的警务模式。深入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邪教组织活动、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镇(街道)村(居),为农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
      (二十四)加强农村党组织先进性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大力加强村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使村党组织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
      (二十五)切实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拓宽选拔范围,按照“两推一选”的要求,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尤其是配好“一把手”。实行农村干部编制化管理,精简优化村“两委”干部队伍。探索建立村级干部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切实调动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党建带团建和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村村通”工程,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2006年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健全市(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为农民免费提供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
      九、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十六)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和政策措施上实行重点倾斜。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帮助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十七)搞好示范带动。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百千万”示范工程,重点抓好16个重点镇、建设100个示范村、整治1000个村庄、推广10000户户用沼气池,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树立榜样。各市(区)也要抓好一批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户,采取政府规划引导、给予资金和物资扶持、农民自愿筹资筹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途径加快建设步伐。
      (二十八)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继续实行和完善强企、强村、党政部门三方联动帮扶制度,采取“公司(企业)+村庄”、“机关事业单位+村庄”、“强村+村庄”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十九)建立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成立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制定、重大问题协调及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日常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各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镇(街道)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三十)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衡量市(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定期督查,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各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


      附:一、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深入推进城乡互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附件一:

    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文华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元福 副市长
         迟华东 市长助理、市农委主任
      成员:孙杰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赞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江市 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姜 渤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学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徐增敏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张道华 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傅长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巡视员
         曲黎明 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徐法坚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加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玉增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纯利 市司法局(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周 钧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青 市人事局纪检组组长
         韩同央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穆昭钢 市建委副主任
         范 伟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来祥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
         鞠荣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韩守信 市交委副主任、市公路局局长
         于 睿 市水利局局长
         王立志 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局长
         赵泽斌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王 勇 市经贸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局局长
         丛 彦 市外经贸局助理巡视员
         王纪生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杨锡军 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长政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平 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敬友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李志平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冬翔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剑 市经合办副主任
         董德义 市粮食局局长
         万邦合 市供销社主任
         孙德胜 市畜牧局局长
         黄聿颂 市农机局局长
         高善武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丽艳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任荫盈 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张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


    深入推进城乡互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一、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四)健全现代农业体系。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
      (五)优化农业结构与布局。
      1.加快推进种植业“四百工程”。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2.大力发展畜牧业,突出规模饲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方式,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封闭式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建设市动物疫病与控制中心,进一步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3.加快发展水产业,突出发展新型高效渔业,抓好市海珍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搞好水产品精深加工,扩大本地水产品加工出口规模。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4.继续抓好农业园区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农业品牌,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畜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五市三区
      (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1.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2.重点扶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公司+农场”的九联模式和“村‘两委’+协会”模式。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七)大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实施墨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加快实施317座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二、加快农村现代工业和服务业建设
      (八)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工业化。
      1.围绕四大工业基地、六大产业集群,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搞好经济园区建设,承接城市大工业梯次转移和退城进园。
      分管领导:崔锡柱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经贸委,五市三区
      2.积极培育中小型民营企业,壮大品牌骨干企业。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3.突出利用外资重点,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导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我市重点产业,加大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等领域招商力度。
      分管领导:于冲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贸促会、市经贸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经合办、市委台办,五市三区
      4.通过重点引进一批中央直管大企业和国内500强、民营百强等大企业,不断提高对内开放的水平和层次。
      分管领导:于冲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经合办,五市三区
      5.加快平度工业化进程。
      分管领导:张若飞
      责任单位:平度市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台办、市经合办、黄岛区、青岛保税区
      6.加快莱西工业化进程。
      分管领导:王文华
      责任单位:莱西市
      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市南区、崂山区、城阳区
      7.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教育培训和转移公共服务平台。
      分管领导:吴经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九)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
      1.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2.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
      分管领导:张锐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五市三区
      3.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都市农业。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五市三区
      三、加强城镇村体系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搞好新一轮城镇村体系规划修编。
      分管领导:罗永明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市,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
      (十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乡一体的交通设施建设,确保“十一五”末,农村公共道路及村内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
      分管领导:胡绍军
      责任单位:市交委,五市三区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
      2.2006年完成农村自来水化工程。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市(区)政府
      3.加快户用沼气的推广工作,完成10000户户用沼气池建设。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十二)搞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1.力争“十一五”末完成以宜林荒山为主的“四荒”绿化。搞好林业、种苗、花卉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2.实施近海渔业资源修复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市(区)政府
      3.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治理“白色污染”。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有关市(区)政府
      4.对郊区五市的30个与城区办事处相邻的镇和17个水源地镇实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逐步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市(区)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分管领导:罗永明
      责任单位:市建委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5.在10个村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示范试点,逐步建立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
      分管领导:罗永明
      责任单位:市建委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四、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十三)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1.2006年,争取统一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农村小学、初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上限,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分管领导:王修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2.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基地,初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培训网络体系。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万人以上,转移7万人以上。
      分管领导:吴经建、王修林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十四)加强卫生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重点完成84个镇卫生院和3119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加大镇、村卫生队伍建设力度,“十一五”末,实现每个中心村卫生室有1名大学生的目标,积极鼓励城市医疗机构对农村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帮扶工作。
      分管领导:臧爱民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2.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尽快解决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问题。
      分管领导:臧爱民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3.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搞好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居)计生服务室建设。
      分管领导:宁经谋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十五)大力发展农村文化科技体育事业。
      1.重点建设完成64处镇综合文化站和1200个村文化活动室。
      分管领导:王 伟、王修林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市2.2006年力争完成科普“村村通”工程,在每个村建立科普宣传栏。
      分管领导:王修林
      责任单位:市科协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市3.统筹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健身知识“体育三下乡”活动和“百村健身示范工程”。
      分管领导:臧爱民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十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2006年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分管领导:吴经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2.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分管领导:臧爱民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五市三区
      3.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低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分管领导:宁经谋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4.进一步加强农村镇(街道)中心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分管领导:宁经谋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5.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切实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分管领导:宁经谋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6.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
      分管领导:宁经谋
      责任单位:市残联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市,李沧区、黄岛区、城阳区
      (十七)完善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制度。
      分管领导:吴经建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参与单位: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市(区)政府
      五、加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
      (十八)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1.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分管领导:王文华、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
      2.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清理化解村级债务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清理化解村级债务,严禁发生新债务。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3.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和非农业人口二元制结构,2006年在全市流动暂住人口中实行居住人口登记管理制。
      分管领导:刘建华、臧爱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4.实施信用支农工程,确保农村信用社新增信贷资金的40%投向农业。
      分管领导:王文华、张锐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参与单位: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十九)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
      分管领导: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监察局
      (二十)加强对财政“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稽查监督。
      分管领导:王文华、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二十一)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分管领导:蔡伦斌、王伟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五市三区
      (二十二)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
      分管领导:宁经谋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市司法局、市农委、市档案局
      (二十三)深入推进平安村(居)建设。
      分管领导:刘建华、臧爱民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七、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
      (二十四)加强农村党组织先进性建设。
      分管领导:张若飞、王书坚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二十五)切实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
      分管领导:张若飞、王书坚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八、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十七)搞好示范带动,重点抓好“十百千万”试点示范工程。
      分管领导:王文华、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建委、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二十九)加强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制定、重大问题协调及督导。
      分管领导:王文华、张元福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
      (三十)加强年度目标考核。
      分管领导:张泽忠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农工委各
      责任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06年5月8日前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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