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05年11月16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2006-03-02
  • 发布日期 2006-03-02
  • 发文字号 青办发〔2005〕16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   为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街道、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街道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基础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来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趋向社会化,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等领域中的活动趋向多样化,街道、社区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阵地,迫切需要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和街道、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适应城市化发展战略,在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对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在城市工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有些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为社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不高,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与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有些驻街道、社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尚不完善;部分社区在党员群众活动场所、活动经费、工资补贴等方面还缺乏有效保障等。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地位和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放在基层组织建设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迎办奥运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管理格局,健全组织体制和保障机制,规范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谋划,以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效检验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建立和完善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种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通过党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代表和维护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党在社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社区群众的需要为导向,不断延伸工作领域,扩展工作对象,丰富工作内容,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
      ———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挖掘、合理配置社区内的人财物等资源,最大限度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
      ———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机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
      (三)主要目标1.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明显加强。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配套建设,形成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各类组织运转协调的党建工作网络体系和运行机制。2.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联系群众、熟悉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社区工作者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加快。3.街道、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网络化、产业化逐步推进,社区事业较快发展。4.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以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标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树立一批示范作用突出和居民群众公认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三、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一)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在社区的覆盖面。按照“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的原则,重点加强新建、改建住宅小区中社区党组织的建立、调整工作。对党员超过100人、党建基础较好的社区可成立党委,下设院落、楼座党支部和楼道党小组。提倡社区党支部成员兼任楼道党小组组长,楼道党小组组长兼任居民小组组长,延伸党在社区的组织工作网络。加大“村改居”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组建力度。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需要,可在部分街道改社区的地方探索建立社区党工委,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对区域内各种组织的领导作用。各街道成立社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道党组织牵头,街道办事处、市区两级有关职能部门在街道的派出机构、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代表,驻街道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表组成。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议事、决策、协调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区域内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统筹工作,协调行动,整合力量,抓好落实。
      (三)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逐步探索和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积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引导社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管理,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社区服务活动。妥善处理好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可根据实际情况,把物业公司经理、业主委员会主任中的党员吸纳到社区党组织班子中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代表性,提高统筹各方的能力。
      四、规范管理,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优化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加强街道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要选好配强街道党组织书记。采取扩大民主直选面、选派机关干部挂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办法,通过法定程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社区工作领导岗位上来。提高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分级培训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街道党政正职培训纳入全市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由区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培训,培训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7天;其他干部的培训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3天。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培训内容。鼓励和支持街道干部和45岁以下的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进修和专业技能培训。
      (三)强化监督管理。街道党组织要与社区党组织签订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定目标任务、定考核标准、定奖惩措施等办法,细化、量化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干有目标、管有依据、评有标准。严格民主评议考核制度,采取“自我评估、群众评议、上级考评”和定性评价、量化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评议考核社区党组织完成年度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挂钩。同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主动关心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成效
      (一)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接收工作,对有固定住所的党员,应及时把他们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对无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党员,要把他们纳入临时居住地党组织或街道流动党员活动站。在条件具备的街道、社区,可依托党务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流动党员实施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做好出(归)国留学生和待岗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做好在社区居民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重视做好在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双向互动机制,通过建立在职党员社区登记卡、社区活动记录簿和社区表现反馈单,强化对在职党员的管理。依托社区在职党员工作站适时、适宜、适度地组织他们参与社区建设,使党员的知识和技能在社区得到充分发挥。在职党员要增强在社会生活中的党员意识,自觉加入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社区义工等社区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有关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社区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和评先选优时,应参考评优对象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三)建立寓管理于服务的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教育网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完善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党内关怀服务机制,对退休老党员,要思想上多关心,生活上多照顾,切实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下岗失业党员,要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认真做好就业培训、推荐上岗、扶持创业工作;探索建立社区党员服务组织,做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和拓宽社区党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和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社区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机制。
      六、深化区域共建,增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合力
      (一)构建区域性共建网络。深入开展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双推双促”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深化活动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发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社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按照优势互补、自愿结合的原则,充分协调、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构建结对共建网络,增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
      (二)完善区域性共建方式。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同驻区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双向联系、双向反馈和双向服务。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增强为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注意运用市场机制,调动驻区单位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社区工作。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增强“驻在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观念,主动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持,帮助社区党组织解决困难和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讲求实效,丰富结对共建的内涵,提高共建活动的成效。
      (三)健全区域性共建机制。建立定期会议和交流制度,结对共建单位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交流工作,开展主题教育等活动。建立共享资源补偿制度,结对共建单位要制定共享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对共享资源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定补偿。建立双向考核评优函询制度,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评先选优等工作,应发函征求参评单位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意见。市、区考核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也要注意听取驻街道、社区单位党组织意见。上级党组织要定期检查考核结对共建情况进行,并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创新服务内容,推进社区服务多样化。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满足社区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完善社区自治,发展基层民主,建设“平安社区”,维护社会稳定,为居民群众创造文明、民主、和谐、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拓展服务对象,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转变服务观念,树立“小社区、大服务”的理念,对高收入群体开展个性化、经营性服务;对城市困难群众开展救助性、福利性服务;对驻区单位开展保障性、综合性服务。特别要把城市困难群众作为服务重点,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流动人员维权服务工作。
      (三)培育服务品牌,推进社区服务专业化。逐步实现社区居民对高品位、专业化服务的需求,把培育社区服务品牌作为深化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的服务项目,鼓励做大做强。
      八、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区党委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将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市、区有关部门尤其是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直接相关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对口工作部门,负责本系统工作的推进。要把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市、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驻区单位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区、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切实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活动场地问题。新建住宅小区(含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的社区办公和综合服务用房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控制和监督,确保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规划中有位置、建设上有项目、资金上有保证。老城区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造现有设施、进行房产置换、整合社区资源等多种方式,力争三年内使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达到150平方米。加大对社区党建的资金投入。把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运行费用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补贴等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保证社区党组织工作正常运转。各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规范和完善相关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公用事业单位、其它社会组织需街道社区代办的工作,经自愿协商、合同约定,实行有偿服务。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公益性、服务性设施。
      (三)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创新。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观念,统筹社会各方力量的区域性大党建观念,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典型引导的工作方法,抓好党的建设示范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及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参照本意见精神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