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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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4-12-10
  • 发布日期 2004-12-10
  • 发文字号 青发[2004]20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了全面部署。中共山东省委八届八次全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用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现就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1、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紧迫的战略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力争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更大作为;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夯实团结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用好发展机遇,创造发展条件,把握发展全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切实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单位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大战略。按照把握方向、谋划全局的要求,在做好“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研究从现在起到2020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按照建设国际知名特色城市和全国重点中心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战略措施,力争到2020年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政府调研室、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各区市)
      3、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地方的基础数据管理和科学统计制度,科学确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推动经济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城市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同步发展。更加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加大城乡统筹、城区平衡发展的推进落实力度。研究制订生态市、文明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文化名城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制订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建委、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劳动保障局等)
      4、深化改革,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经济自主发展能力。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制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为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政策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经贸委、市政府调研室等)
      5、进一步营造对外开放新优势。打破区域局限,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推动国家批准的“区港联动”试点,为建设自由贸易区创造条件,构筑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吸引国内外制造业、服务业和金融资本向青岛转移;引进国际贸易新机制,优化国际贸易结构,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青岛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优化对外开放的软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政府调研室等)
      6、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建立党委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制度,增强预见性。加强和改进党委对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总体工作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从实际出发,制订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方案,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国资委、市人事局等)
      7、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大、政协工作,坚持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坚持和完善市委就重大问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征求意见的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进一步完善面向全社会的政务公开制度、新闻发布制度,认真落实有关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村)民主自治制度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民政局等)
      8、切实加强依法执政的制度建设。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建立市委对市人大立法选题进行指导的工作机制,努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制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执政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形式和要求行使职权。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纪委等)
      9、建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重大决策提前论证和专家咨询制度、面向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推进市民献计献策等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研室、市政府调研室等)
      10、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制订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纠错改正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监督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制订依法实施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的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
      11、进一步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体制。加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等)
      12、加强理论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和感召力。以着力回答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重点,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研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善于运用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深入开展对我市三个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探索,鼓励理论工作者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发挥思想库作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各类经济组织和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四进一加强”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科联)
      13、高度重视、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研究制订文化事业发展纲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设具有时代精神和城市特色的青岛文化。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制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人事局等)
      14、切实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引导新闻媒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互联网媒体舆论的管理和引导工作,建设互联网宣传队伍,建立互联网宣传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市委政研室等)
      15、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培养塑造“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为主线,以迎接奥帆赛为契机,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全民学习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要求,创新、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力争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重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保护未成年人的法规规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
      16、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建设学习型城市。研究制订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和科技在现代化建设中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大力推进教育创新、科技创新,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构建全民学习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全社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等)
      17、深入开展“双学三创”活动,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选准目标,形成特色,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各行各业和全市人民的创造活力,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争一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
      18、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制订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重视社会建设,培育发展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以及各类服务组织,强化基层民主自治功能。更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社会管理的多元化、专业化改革,增强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社会化、专业化有机结合的新的管理模式,构建新型社会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重视加强和规范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民政局、市建委等)
      19、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建立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政策导向机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利于社会公正的规定。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街道(镇)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员队伍,依法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加强法律服务,畅通反映渠道,扩大社会事务公示、听证范围,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强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办公厅、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
      20、巩固发展党的群众工作新优势。积极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改进加强群众工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走访、宣讲、对话、听取意见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理顺群众情绪,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访贫问苦送温暖、访贤问能促发展、基层谈心保稳定”的长效机制,使“三访谈”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
      2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学习。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讲学述学评学、基层党员学习等制度。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大规模培训;以学习贯彻《党章》、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为重点,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
      2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认真抓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六个文件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扩大干部交流范围和层次,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研究制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制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等。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
      23、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不懈地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考核检查落实办法。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等)
      24、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基础工作。确定2005年为基层工作建设年,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基层工作,构建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依法管理扎实有效、民主自治规范有序、条块有机结合、基层充满活力的基层基础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优化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民政局等)
      25、积极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制订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工作规则。建立全委会委员对常委会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质询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和提案处理回复机制。党的全委会或常委会召开时,可根据议题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会议。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等)
      26、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依靠群众,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在群众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高执政效率,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精简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纪委等)
      27、加强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
      28、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执行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党性观念,坚决遵守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全党服从中央的纪律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抓好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细化、量化本意见,逐条落实责任部门或单位,于明年4月份前制订出具体制度或工作意见;对一些事关全局的工作和重大制度的建设于明年7月份前完成。
      各区市要在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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