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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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4-07-15
  • 发布日期 2004-07-15
  • 发文字号 青发〔2004〕011 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确立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充分认识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加快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人才。近年来,我市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和国际化人才相对缺乏等问题依然存在,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要求还不适应。当前,青岛已进入重要的快速发展期,没有人才的持续增长和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就不会有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青岛的希望在人才,人才强则青岛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将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创造人才优势,赢得发展先机。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不唯资历,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成才;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与创业环境,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3.目标任务。到2008年,建设规模较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人才总量有较大增长。造就数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十万计的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数万计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技工人才由2003年的74.6万人达到100万人左右。
      人才素质有较大提高。培养、造就和吸纳一批政治素质高,具有战略思维、全球视野的党政领导人才,一批具有国际商业头脑和全球化经营能力的企业家,一批具有国内乃至世界前沿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大专以上人才占人才总量比例由2003年的55.9%提高到60%,高级技工占技工总量比例由2003年的7.3%提高到15%。
      人才结构日趋合理。积极调整人才结构,促进各类人才在区域、城乡、产业、行业及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分布和协调发展。企业人才占人才总量比例达到70%左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占人才总量比例达到40%左右。
      人才机制日臻完善,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完善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和人才辈出的新机制,积极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激发人才干大事业”的良好环境,形成海洋开发、新材料、服务业三大人才集聚地,把我市建成“人才高地、创业港湾”。
      二、突出重点,抓好“四支队伍”建设
      4.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优先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逐步提高专家型领导比例,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每年选派50名左右市管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等高级班次的培训,选调300名左右市管干部到市委党校培训。健全领导干部选任制、委任制、任期制、聘任制和党委全委会票决任用制。探索完善最高任职年龄制度、责令辞职制度和降职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公开考录制度,关键岗位和特殊职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探索建立政府雇员制。建立重要职位跨部门、跨行业轮岗交流制度。完善考核末位培训、辞退制度。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立青岛市企业家促进会,吸引各种经济成分的优秀企业家参加,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党员企业家队伍。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具有青岛特色的企业家培训基地。实施“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100名市直企业主要领导和100名大企业一把手后备人选。每年择优选派5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合作,有计划地选派、资助优秀市直大企业主要领导参加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培训。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职业经理人才到名牌企业、重点企业和驻外企业锻炼。运用市场机制,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造就一支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科技将才110计划”,培养100名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和高新技术创业带头人,培养造就10个对重大学科问题、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和应用技术问题交叉研究的创新团队。加大中青年学术骨干和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在哲学、科教、文化、卫生、海洋、农业等领域建设高水平学术团队,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群体。制订科研立项公开竞争遴选办法和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制度。完善高层次专家选拔培养工作体系、专家资助服务体系,制订高层次专家研修办法。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办法,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新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首席专家”等形式的用人制度,鼓励、规范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激发专业技术队伍活力。
      7.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发展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技工学校办学条件,扶持重点专业和新专业。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技工学校。有计划地扩大各类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规模。鼓励支持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创建高级技工学校,建设10所示范性职业学校。引导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院校通过嫁接、校企联合、校院联合等形式参与高级技工教育,从中认定一批机电、电子工程、纺织机械等紧缺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其中用于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的支出不低于提取总额的50%,有关部门要加强考核、监督。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各项待遇。鼓励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
      8.加快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积极扶持农业农村职业教育,重点培养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等方面的专业管理人才。完善农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加大创业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坚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建立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市场。
      9.加大国际化人才开发力度。以筹办奥帆赛为契机,实施“奥运人才”开发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与奥运项目相关产业链人才,带动国际化人才开发;培训“奥运人才”,加强专门人才与志愿者的招募储备工作,大力营造开放性、多样性的城市文化氛围;积极优化城市软环境,吸引跨国公司、外国商社、研发中心等国际机构入驻青岛;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大力吸引外籍学生来青研修、留学、培训,努力增加长期在青工作生活的外籍人才数量。
      三、突出“学习、实践、创新”能力,搞好人才教育培训
      10.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在不断完善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四类培训基础上,按照《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开展以公务员基本素质能力、普通话、计算机、英语、公共管理硕士核心课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建立由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组成的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巩固一批公务员培训基地。拓展培训渠道,每年选派300名公务员出国(境)培训。实施外派公务员挂职计划,定期选调有发展潜力的公务员,到先进城市的对口单位挂职锻炼。
      11.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和外向型人才培训。分行业分层次开展更新观念、理论、知识、技术的“四新”培训,逐步形成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建立一批国(境)外培训基地。加大境外培训经费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重点支持高科技产业、重大建设项目、急需发展产业所需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培训。
      12.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资办学体制。抓好“汉-英”、“汉-日”、“汉-韩”双语教育学校建设。引进国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优化农村职业学校资源配置。支持高校发挥科技力量雄厚、高层次人才密集的优势,加速培养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立高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交流机制。
      13.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镇、学习型家庭模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建立全市终身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教育、文化、科技等资源,构建市、区、街、居四级教育网络,形成社会化的市民终身学习体系。
      四、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分类进行人才评价
      14.运用绩效考核手段,分类评价党政人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重点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群众评议作为衡量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主要依据。建立科学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和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基本依据。
      15.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依据,评价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年对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和诚信档案。以经营业绩为标准,逐步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
      16.以社会和业内认可等为主要标准,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推行职称评审社会化,探索量化评价、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职称评审方法。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人员实行准入控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技能人才评价认定体系,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认定制度。完善各类颁证机构职能,积极为社会提供各种资格证书的查验、认定服务。
      五、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大力吸引海内外人才
      17.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实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整合人才市场资源,消除市场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建立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两个市场的联网贯通,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在明晰产权基础上,促进人才市场主体多元化,鼓励和规范人才中介组织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人才市场健康发展。依靠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促进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城市与郊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人才互动。
      18.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搞好引才引智。实施“青岛市居住证”制度,采取灵活方式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我市短期服务或长期工作。实施名人引进计划,对引进的名人实行特事特办。加大实施“111”引才工程(即每年引进博士100名、硕士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1000名、本科人才10000名,以下简称“111”引才工程)力度,加快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以上人才集聚。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国有企业中拿出部分高级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聘任国(境)外专家。在国外大城市设立招聘海外留学人才工作网点。组建青岛市引进国外智力专家咨询委员会,利用“外脑”参与本市重大决策。与国际权威人力资源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拓宽我市企业引进国际化人才渠道。培育国际人才市场,开展国际化人才“猎头”服务,力争引进一批高水平外国专家,建立一批工业引智成果推广基地。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实施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资助计划,每年评选10个有发展前景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给予资助。大力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创业活动,力争五年内吸引700名海外人才来青工作。
      六、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优化人才创业环境
      19.强化分配激励机制。创新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用人才创造的价值留住人才,实现“一流人才,一流报酬”。深化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事业单位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础上,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年薪制等多种形式的绩效分配机制。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年终奖励、期股期权和福利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宽带薪酬”制度。允许科技人员以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并获取收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提取不低于35%的收益比例,实施一次性奖励。建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贡献突出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逐步建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
      20.完善各类人才的福利保障制度。完善落实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探索党政机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完善高层次人才社会优待制度,加快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相配套的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体系。对贡献突出人才,实行优诊保健制度。
      21.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设立“琴岛人才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工作的规划预测、“111”引才工程、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资助计划等。各区市、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人才培养与资助计划。各级政府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各类社会组织设立人才发展、资助、定向培养等基金。
      22.加大表彰奖励力度。规范各类人才奖项,市委、市政府设立“青岛市贡献突出人才奖”,褒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国家级奖项的人才,给予奖励。除国家、省统一要求设立的奖项外,市直各部门不再设立其他人才奖项。
      23.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扩大吸纳高层次人才空间。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重点扶持大学科技园、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重点实验室、软件园、民营科技园、国家和省重点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对在站博士后开展高科技项目研发给予一定资助。推进西海岸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形成高素质人才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24.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切实解决制约人才工作的各种问题。规划建设专家公寓或专家社区。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家属安置办法。吸引民间资本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完善各类信用担保。健全保护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依法调处人事劳动争议,营造人才安全环境。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25.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推动人才工作协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企业家制度。
      26.加强人才规划预测与宏观调控。探索建立新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经常化的人才统计制度。完善人才信息发布制度,编制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目录。建立人才工资指导线发布制度,引导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待遇。做好全市“十一五”人才规划。
      27.加强人才工作舆论引导。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优秀人才事迹和人才工作先进经验,不断优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切实加强人才工作。
      附:一、青岛市2004—2008年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纲要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责任分工(此件发至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附件一:
      青岛市2004-2008年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纲要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部署意见,制定本纲要。
      一、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绩
      1.人才数量逐步增长。截至2003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74.6万人,比1999年增长了21.7万人,年均增速达8.97%。
      2.人才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大专以上学历38.3万人,占总人口的5.4%。具有高级职称的4.3万人,高、中、初职称比例为1∶3∶5,结构趋于合理。
      3.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增幅较大。截至2003年底,驻青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760人,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23人。
      4.人才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制定出台《青岛市奖励贡献突出人才的办法》、《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意见》、《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青工作的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5.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改善领导干部队伍结构,造就了一批知名企业家和高水平技术专家;实施“111”引才工程,引进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3万多名。
      6.人才开发投资不断增加。从2000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投入人才开发资金超过9000万元,每年用于人才引进的专项资金达100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总量不足。目前我市人才总量与广州、武汉、深圳等同类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
      2.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多,从事应用和工程技术研究的偏少;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多,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偏少。重点发展行业所需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足。
      3.人才创业环境不够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较弱,集聚优秀人才的载体规模较小,人才政策与先进地区相比缺少力度。
      4.人才观念滞后,尚未形成工作合力。受传统观念影响,习惯按行政隶属关系抓人才工作,以能力业绩衡量人才的新人才观和统分结合的有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体,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的大人才观念,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各项建设事业中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目标任务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经过5年努力,使人才数量有较快增长,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人才布局更趋合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优秀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农业农村实用人才,把青岛建设成为山东地区优秀人才集聚中心。
      ——努力扩大人才总量。人才总量在2003年74.6万人的基础上,平均每年递增4%以上。到2008年,达到100万人左右。
      ——提高人才整体素质。到2008年,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总量由2003年占55.9%提高到60%。其中,市级党政人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100%,研究生学历人员达到8%。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70%。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由2003年的4.3万人增加到6万人以上。技术工人达到7.5万人,其中高级工1.7万人,中级工3.5万人,初级工2.3万人,技术工人持资格证书的比例由目前的75%提高到90%以上。
      ——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1212”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000名有驾驭全局能力、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党政领导人才;培养2000名能创新、会经营、善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和优秀企业家;培养1000名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培养2000名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高技能技师。实施“名人引
    进”计划。
      ——优化人才结构布局。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将人才专业布局重点放在石油化工、汽车制造、轮船修造、软件开发等领域。稳定农业农村现有人才队伍,保持农业农村实用人才的适度增长。加大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转移步伐,到2008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占人才总量的比重由现在的34.6%提高到40
    %以上。
      ——改善人才创业环境。拓展各类人才成才创业空间,制订优惠的人才创业投资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法制环境、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谐的人际环境和学术环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创新人才政策
      引进人才智力政策。坚持“放开紧缺专业人才、吸引需要专业人才、控制一般人才、鼓励人才柔性流动”的原则,鼓励紧缺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来青工作;对来青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优秀归国留学人员,产业、学科、项目急需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技能的人才,为其提供一定的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和工作、生活等方面优惠政策。
      培养高层次人才政策。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突出培养国际化人才。实施青岛与南方大城市互派公务员挂职锻炼计划;选派外语好、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才,通过友好城市交流等渠道到国外政府机关、企业和国际组织机构中挂职锻炼;按照国际惯例制订专家出国学术休假暂行办法,组织高层次专业人才赴国外短期学术休假,促进国际间学术交流与合作。
      引进国际化人才政策。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引进优秀归国留学人员,重点引进携带高新技术项目来青创业发展的人才。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青岛人才事务所,建立海外引智“快车道”;拓展海外留学人员发展空间,把优秀人才充实到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建立由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扶持留学人员创业风险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外国专家智力作用,建立海外专家库、项目库、成果库,为我市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政策。破除传统人才体制限制,推动党政机关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的人才交流,把人才选拔拓宽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领域,选拔培养一批经受过市场经济考验、精通现代管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优秀人才。
      人才奖励政策。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体系。规范完善人才奖励评选标准和办法,加大对贡献突出人才奖励力度。做好“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岛突出贡献技师”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设立青岛地区人才最高奖“青岛贡献突出人才奖”,褒奖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鼓励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人才奖项。
      职称评定政策。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社会化和职称(资格)登记管理制度,每三年注册登记一次,对未完成任务、缺乏开拓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予登记;开辟海外回青人员、贡献突出人员中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绿色通道”。
      人才创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投资创业。经法定机构认定、评估作价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所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不受限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企业兼职,从事开发和经营活动。科研人员在本单位获得的技术发明成果由本人向市场转化的,应与单位签订许可合同,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知识产权收益。
      (二)创新人才机制
      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加强人才能力建设,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建设10个富有特色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重点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对党政人才,着重加强执政能力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着重加强创新和创业能力培训;对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加强高新技术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的培训。建立人才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探索重要培训项目政府招标制度,提高培训效益。
      完善党政人才选拔管理机制。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党政人才业绩公示制度,建立党政人才能力测评体系,健全党政人才选任、委任、聘任、考任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权力监督及党委全委会票决任用干部制度。破除人才选用过程中的身份限制,扩大识才用才视野,不拘一格选好用好人才。
      健全优秀青年人才储备机制。实施“青苗计划”,建立与国内重点高校固定联系制度,从高校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从知名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进入党政机关工作。坚持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各级领导班子。有计划安排优秀青年人才接受以提高能力为主的国内外职业培训和挂职锻炼,促进优秀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分类管理体制。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积极推行聘任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职业资格制度,采用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特聘专家、首席专家、委任等多种形式选拔任用事业单位人才。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体现不同组织特点、不同劳动特点,重能力、重贡献的分配机制,积极推行岗位工资、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工资、效益工资、风险工资、科技成果入股分红、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化分配制度。
      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配置,探索运用市场机制面向国内外招聘人才路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100名市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100名大企业“一把手”后备人选。
      建立有效的人才资本供应机制。破除人才条块壁垒,实现人才资源整合,确保人才资本供给链完整。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把高校和科研机构融入到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其联手创办经济实体,联手建立研发中心,联手进行课题攻关。高校、研究构和企业之间人才可互聘和兼职,研究生课程可互选、学分可互认、技术信息情报可互通,实现企业与高校人才资源、教育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吸纳人才工作机制。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研发机构。大力发展博士后事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政府每年资助每人3万元科研经费。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到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达到12个,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超过100名。
      建立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资助机制。实行按人才和项目综合要素筛选办法,实施青年科技人才资助计划。重点围绕现代生物医药、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每年资助30名年龄在40岁以下、担任科研课题组长的青年科技人才,人均资助经费5-10万元;实施“科技将才110工程”,培养100名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一定
    知名度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高新技术创业带头人;培养造就10个对重大学科问题、应用技术问题交叉研究的创新团队。实施顶尖人才支持计划,对有重大科研突破的科学家,每人资助经费100万元。
      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市场新机制。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整合经营管理者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市场及各类培训市场,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政府逐步从人才市场直接运营中退出。成立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服务管理委员会、人才资源中介行业协会,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市场自治、行业自律的人才市场新机制。加强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除涉及国家机密等关键岗位外,逐步实现用人的市场化配置。用人计划指标由分配制转变为核准制,最终实现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双向选择。
      建立诚信、高效、务实的人才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设立引进人才“快速通道”,实行人才引进准入制、备案制。积极探索和推行网上办理审批事项。
      建立领导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发挥各类专家学者和咨询机构的智囊作用,以高级专家协会等智囊组织机构为主体,成立“青岛市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涉及全市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法规政策,中长期规划,行业性、区域性综合开发方案,各类重大项目的决策,跨行业、跨部门的政策研究等,实行专家听证和咨询,推进政府和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加强优秀人才聚集载体建设
      重视科研载体建设。支持驻青高校重点优势学科的建设发展,吸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加快科技创新工程建设,择优扶持10个国家和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加强10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和公共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扶持发展10个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五争计划”,即争建博士点、争建硕士点、争建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争进院士、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加大人才资本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加大财政在人才培养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的投资,保证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对科技三项经费要统筹使用,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投入效益。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并通过社会筹集、赞助等方式多渠道扩大人才开发资金的来源和规模。形成以政府拨款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资为保障、社会各界和个人捐款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开发资金投入机制。
      (四)优化人才环境
      重视城市创新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人才政策,宣传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和重要作用。重视改善人才生活环境,切实解决制约人才引进的住房问题。建设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人才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加强人才政策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以及有关社团组织在人才政策理论研究方面的作用,依托青岛高级专家协会成立“青岛人才问题研究中心”,围绕人才战略和人才政策进行前瞻性研究。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人才课程或专业讲座,在各级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中普及人才学和人才资源开发基本知识。加强人才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建立青岛人才数据模型。实施年度人才资源状况和专业人才开发目录报告制度,加强全市人才的宏观预测分析。
      (五)切实加强领导
      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开发人才就是创造财富,用好人才就是珍惜财富。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人才工作,以科学的人才观指导人才工作、检验人才工作,不断提高爱才、识才、用才、聚才的水平。把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责任、领导联系专家制度、领导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
      建立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办事机构设在市委组织部。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能,人事、科技、劳动保障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做好人才工作。重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附件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责任分工

      一、关于进一步确立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一条:充分认识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条:新形势新阶段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分管领导:崔锡柱 张若飞 王书坚 吴经建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关于突出重点,抓好“四支队伍”建设
      第四条: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第五条: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参与单位:市委工交工委、市委对外开放工委、市委建设工委、市委财贸工委
      第六条: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分管领导:崔锡柱 张若飞 王书坚 王修林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教育局、市科协、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社科院第七条: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吴经建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劳动保障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团市委、市总工会
      第八条:加快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开发
      分管领导:王 伟责任部门:市委农工委、市人事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乡企服务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市畜牧服务中心
      第九条:加大国际化人才开发力度
      分管领导:崔锡柱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奥帆委、市政府外办、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科协
      三、关于突出“学习、实践、创新”能力,搞好人才教育培训
      第十条: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
      分管领导:崔锡柱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第十一条: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和外向型人才培训
      分管领导:崔锡柱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第十二条: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分管领导:王修林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协
      第十三条: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
      分管领导:王永生 杨 军 王修林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科技局
      四、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分类进行人才评价
      第十四条:运用绩效考核手段,分类评价党政人才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第十五条: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依据,评价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参与单位:市总工会、市委财贸工委、市委农工委、市委对外开放工委、市委建设工委、市体改办、市国资办、市工商局
      第十六条: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主要标准,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分管领导:崔锡柱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五、关于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大力吸引海内外人才
      第十七条:完善人才市场体系
      分管领导:崔锡柱 吴经建
      责任部门: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第十八条: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搞好引才引智分管领导:崔锡柱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六、关于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优化人才创业环境
      第十九条:强化分配激励机制
      分管领导:崔锡柱 王书坚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参与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体改办
      第二十条:完善各类人才的福利保障制度
      分管领导:宁经谋 吴经建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
      第二十一条: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
      分管领导:夏 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第二十二条:加大表彰奖励力度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
      分管领导:王修林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计委
      第二十四条: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切实解决制约人才工作的各种问题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市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办
      七、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分管领导:张若飞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十六条:加强人才规划预测与宏观调控
      分管领导:崔锡柱 王书坚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市计委、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
      第二十七条:加强人才工作舆论引导
      分管领导:王永生 杨 军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参与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主题词:人才工作 规划 责任分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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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2004年7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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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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