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党委(党组),青岛警备区党委:
《青岛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2002年4月19日
青岛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九五”期间,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形成了全面覆盖、系统推进的发展格局,推动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十五”期间,是我市实现经济和社会更高水平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迈进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迎接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在我市举办,精神文明建设面临难得的机遇,特别需要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的历史阶段。为实现《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立的宏伟目标,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十五”期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总抓手,紧紧抓住在青岛举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这一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宣传科学理论,加强道德建设,深化创建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努力创设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实现两个文明建设更高水平发展。
2、“十五”期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
———创建文明城市,突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历史与现代交融,山海城有机结合,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青岛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力争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创建学习型城市,着力培育学习型的城市风气,人才型的市民素质,创新型的城市文化,培养蓬勃向上、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努力实现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市民文明素质的显著提高。
———加快新闻、出版、文艺、教育、卫生、体育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文化强市,努力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3、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群众,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继续深化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搞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培训轮训制度,抓好在职培训和脱产学习,县(处)级以上干部轮训率达到100%,一般党员干部轮训率达95%以上。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讲师团要把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各类学校特别是大中专学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加强和改进理论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
4、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20字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20字职业道德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20字家庭美德规范,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居民社区、公共场所等区域定点设置公民道德公益广告,报刊、广播、电视要经常刊播公民道德建设公益广告,营造自觉维护和实践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5、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继续贯彻落实好《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充分利用革命节日、重大历史事件和民间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在重要场所和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升挂国旗、唱国歌。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结合入队、入团、入党宣誓和成人仪式等进行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完善31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运用现代化陈列和展示手段,调整和充实展出内容,提高教育功能。再建3—5个市级教育基地,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地,形成布局合理、内容全面的爱国主义教育网络。充分利用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历史传统史料,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每年树立一批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人物,鼓舞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青岛、开拓青岛更加美好未来做出积极贡献。
6、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精神文明“第一窗口”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做全社会的表率。在全社会从基本行为规范抓起,把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从基本道德行为规范抓起,修订完善《青岛市市民文明公约》和《青岛市“八不”市民行为规范》。在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开展以公平公正原则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以“窗口”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理想、信念、法制、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密切配合的良好育人环境。
7、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希望工程”、“送温暖、献爱心”、“扶危济困”、“对口扶贫”、无偿献血、社会捐助、扶残助残等道德实践活动,把基本道德规范具体渗透到人们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组织开展评选道德实践名牌活动。继续评选“文明市民”、“职业道德先进单位”、“职业道德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和精神文明建设好事。
8、深入开展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教育。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和老年群体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识别和抵制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广泛开展全民科普教育,建立健全城乡科普网络,培育市民科学素养,全市接受科普教育的人口达到80%以上。大力开展“科普之春”、科普巡回展、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社区、乡镇、学校。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建设“青岛科技馆”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各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和社区居家委会要办好一定规模的科普画廊(橱窗、宣传栏),形成以市科技馆为中心,覆盖全市的社会化科普体系。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9、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
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和群众团体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努力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网络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手段、方法和机制,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和思想动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和改进新型经济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区以及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离退休人员、从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
10、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整合青岛地区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紧密联系我市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以重大课题研究为纽带,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决策研究有机结合,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攻关,特别要围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理论研究,拿出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推动理论创新和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增强理论的说服力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地位的专家学者。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发挥优长学科优势,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不断提高全市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市委党校建立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和党建理论研究中心,在海洋大学建立应用经济研究中心,在青岛大学建立青岛文化研究中心,在市社科院建立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和社会调查中心,在省社科院海洋经济研究所建立海洋经济研究中心。
三、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11、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迎奥运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以迎奥运促进创建文明城市,以创建文明城市推动迎奥运,大力宣传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积极进行奥运城市形象策划、塑造和推介宣传。把市民文明素质教育贯穿创建文明城市和迎奥运全过程,制定《迎奥运市民文明素质教育规划》,继续以“文明从我做起,提升青岛形象”为主题,引导市民为城市文明做贡献。总结提炼“青岛人新形象”,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和普及普通话、市民外语会话等活动。建立和培训迎奥运志愿者队伍,制定和实施2008年奥运志愿者活动计划,继续组织开展“五环小蓝帽”等志愿者活动,向全社会广泛招募志愿者,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和迎奥运的良好氛围。
12、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创优美环境。面向现代化、面向国际化、面向未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突出山海城有机结合、历史与现代交融、人与自然和谐,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设生态城市,建造城市森林,实施崂山、浮山、大小珠山、大泽山等山区植树造林工程,道路路域植树造林绿化工程,沿海植树造林屏障工程,河流流域植树造林工程,平原林网工程,城市和镇村植树造林绿化工程等“六大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形成规模,形成特色的要求,加速以城市公共绿地、山头公园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纽带,乔、灌、花、藤、草结合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7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人均绿地达10平方米。加强环境保护,控制大气和水污染,积极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公交车等系列创建活动,城市环境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继续搞好城市环境卫生、垃圾收集和处理、道路建设和养护、建筑立面整治、历史遗产和自然风貌保护、城市亮化等方面的综合整治,突出青岛红瓦、绿树、碧海、蓝天自然景观特色和建筑风貌特色,努力建设生态城市、“人居奖”城市、最佳范例城市、最佳投资环境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
13、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优良秩序。健全和落实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治安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110”报警网络建设,提高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增强控制和驾驭社会面治安局势的能力。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特别是车匪路霸、拦路抢劫、破门盗窃等犯罪活动,查禁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广泛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社区”和“安全村镇”分别达到90%以上。加强对重点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
14、深入开展“创服务名牌,树青岛形象”活动,创优质服务。突出抓好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出租车、城市交通、公交、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重要窗口,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强化“为您服务、向您承诺、请您监督、让您满意”的责任意识,推广社会服务责任赔偿制度,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的服务名牌,为城市文明增加新的亮点,以创建城市名牌推进名牌城市创建。
15、推进依法治市,强化城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五”全民普法规划,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把普法教育与依法管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依法加强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管理,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建立和完善与创建文明城市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关环境、秩序、服务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城市管理法治化和科学化。
四、努力创建学习型城市
16、努力营造学习型城市风气。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提高全市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务”,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导市民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深入报道发展教育事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及立足岗位开展全民读书学习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建设学习型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政府、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活动,从每个市民做起,树立人人接受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全民学习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创造时时、处处、人人学习的社会氛围。
17、构筑终身教育体系。高质量地发展教育事业,推进素质教育,调整教育布局和结构,形成
多层次、开放式发展格局。建立和完善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体系,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扩大招生规模,建成一批有特色的重点学校和重点学科。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继续教育,加强在职劳动者的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办好各类成人教育、业余夜校、再就业培训班。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建立青岛社区教育大学,搭建社区教育平台;各区和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创办社区学校,根据市民在科技文化知识、劳动生活技能、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要,开展专业化学习培训,使不同年龄的人都有受教育机会。加快现代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因特网等传媒的作用,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率先在中小学普及信息化教育,加速建设宽带高速多媒体教育网络系统,满足不同学习者受教育的需要。大力发展教育产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办学格局。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育发展运行机制。
18、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依法保证教育拨款,进一步拓展筹措教育经费的渠道,鼓励社会办学和捐资助学。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各类图书馆、文化馆要向市民开放,定期举办各类读书讲座、论坛,推介新书,组织读书学习竞赛,使之成为群众读书活动主阵地。各级党校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育主阵地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基层组织要为群众学习提供必要条件。建立群众性文化、科普、技能、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使之成为组织广大市民参加学习活动的纽带。
19、大力倡导和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求知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读书学习热潮,营造主动学习、不断学习的氛围,提高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搞好各种基层读书基地建设,繁荣图书市场,建立布局合理的图书报刊网点,方便群众购书,为群众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帮助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学习相关科技文化知识;学习国际经济贸易知识,了解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程序和运作方式,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和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和管理等方面知识,掌握市场经济规则;学习信息网络知识,提高信息技术普及应用程度。
五、大力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
20、积极培育体现青岛特色的海洋文化、啤酒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旅游文化。加强系统研究、总结和提炼,制定建设文化强市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培育具有青岛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形成青岛文化名牌,丰富青岛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开发利用好青岛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青岛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文化内涵,建设青岛历史文化博物馆、近代史陈列馆,海洋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啤酒博物馆等一批体现青岛文化特色的文化设施。
21、创作一批高水平的文化精品力作。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重点抓好戏剧、电视剧、广播剧、歌曲、舞蹈、少儿文艺的精品生产,推出一台代表青岛城市特色的名牌剧目。对重大题材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制和项目责任制,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争取有3—5部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在文化部“文华奖”、“群星奖”、“蒲公英奖”和省“精品工程奖”评选中有青岛作品入选,继续保持在全国、全省同类城市的前列位次。继续举办“青岛国际海洋节”、“青岛国际啤酒节”等一批对青岛经济和文化发展具有拉动力和影响力的节庆文化活动。
22、进一步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青岛大剧院、市图书馆、市工人文化宫、青岛科技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市文化博览中心功能,进一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各区市要重点抓好区市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的改造建设,到2005年,“两馆一场”规模和设施要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加强街道、乡镇和新建居民小区的文化设施建设,合理调配社会文化资源,建成一批特色文化社区和乡镇。
23、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唱好文化“四季歌”为载体,组织开展“市职工文艺汇演”、“社区广场文艺调演”等各种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化工作先进区市活动,大力发展“海之情”旅游节、“大泽山葡萄节”、“元宵山会”、“糖球会”、“萝卜会”、“胶州大秧歌”、“金沙滩文化旅游节”等地方特色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农村“小康文化工程”,到“十五”末,力争使所有区市成为全省文化工作先进区市,有三分之二区市跨入全国文化先进市区行列。
24、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制定出台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强对全社会文化发展的宏观调控,将社会力量办文化纳入文化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发展文化中介服务机构,扶持文化骨干企业,拓宽文化事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努力形成政府办文化与社会办文化相结合的文化发展新机制,优化文化产业布局,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政府宏观调控、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发挥历史文化名城优势,发展一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文化产业项目。突出搞好文化旅游业和演出业开发。搞好花石楼、迎宾馆、人民会堂等文物和文化设施的保护、开发与利用,逐步开发胶州三里河、胶南琅琊台、平度大泽山等郊区文化旅游线,开发前海一线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欧洲风情文化旅游区”,在市内四区分别培植1—2条特色文化街。
25、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制订美术品经营、艺术类比赛、文化艺术培训和营业性演出管理等法规规章,建立起比较系统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健全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监督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文化市场中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加大“扫黄打非”力度,落实相关责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盗版、盗印等违法行为,坚决抵制和防范腐朽、颓废、庸俗文化,清理不良文化现象。
26、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以承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项目为契机,强化全市人民的奥运意识,重点抓好航海、田径、足球、乒乓球、游泳等传统体育项目,加速推进体育事业产业化,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提高我市的竞技水平,争取在全国、全省和世界比赛中取得好成绩。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城镇社区要普遍建立健身中心,户外要设置便于老年人、少年儿童锻炼的简易健身器材,充分利用广场健身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培养运动员和运动场上的文明赛风,引导市民文明观赛,创国内最佳文明赛区。
六、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
27、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新闻宣传党性原则放在首位,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加强新闻媒体的宏观调控,搞好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重要典型宣传报道的策划,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出版和网站的监管,强化对文化生活类报刊、广播电视节目,特别是电子网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工作者队伍,着力培养一批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深受群众欢迎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创出一批优秀名牌栏目。
28、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组建青岛报业集团,壮大党报、党刊实力,不断扩大发行量和影响力;图书出版要突出地方特色,多出精品力作,在省和省以上特别是国家图书奖获奖图书数量逐年增多。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出版规模,不断拓展出版市场,增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高新技术在新闻出版领域应用,促进产业升级,在基础设施、传播技术手段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9、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不断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完善有线广播电视网建设,全面启动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高速宽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加强新闻网站建设,占领网络宣传阵地,切实搞好互联网管理,提高网络宣传质量,扩大网络覆盖面,建设网络文明。
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0、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创造优美环境、维护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丰富社区文化为主要内容,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培育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广泛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教育阵地和文化阵地建设,加大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拓展完善社区服务网络,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多方面服务。到2003年,90%以上的社区都要达到市、区级文明社区,力争2005年全部进入文明社区行列。
31、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积极适应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要求,把创建文明小城镇作为带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的“重点工程”,以16个重点小城镇为基础,建成一批规模适度、规划科学、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积极推进创建文明村庄活动,深入开展“三提倡、三反对”教育,即:提倡民主法制,反对违法乱纪;提倡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提倡文明生活,反对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拓宽创建活动覆盖面。到2005年,60%以上的村庄要达到市、区级文明村庄标准。继续推进“十星级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创评活动,把党的方针政策、实用科技知识、市场经济观念、先进文化、良好道德风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送到千家万户。
32、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制定《青岛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划细行业类别,规范评定标准,严格考评程序,加大行业内部与社会监督力度,规范经营单位的行业行为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全市文明行业创建水平。到2005年,60%的行业达到市级文明行业标准,其中5—10个行业进入全国同行业两个文明建设前列。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个体工商业户中开展文明经营区活动。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巩固中山路全国“无假货示范街”成果,力争再推出1—2条全国示范街。深入开展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力争有2—3个风景旅游区进入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3—5个风景旅游区进入省级示范点。
33、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创建活动。制定《青岛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等创建活动的评选、复查、表彰、奖励和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十五”期间,再建一批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城乡共建、厂校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积极探索共建工作的新渠道、新载体,丰富共建活动内涵,增强共建活动的影响力。继续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八、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34、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群众团体都要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一起规划实施、一起检查落实、一起考核奖惩,做到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把是否重视和善于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领导水平高不高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地区、部门、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
35、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强化反馈和监督机制,各级人大和政协要定期组织代表和委员对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保证每个环节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6、建设高素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培养和选拔一批中青年干部充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充实和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机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市委各工委、市直各单位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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