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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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1-12-12
  • 发布日期 2001-12-12
  • 发文字号 青厅字[2001]107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办公厅
  • 各区市党委、人民政府和政协,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人民政协要继续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宣传、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努力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的指示,以及《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市政协最近下发了《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我市政协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思路和主要措施。为认真落实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社情民意是指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社情包含着民意,民意是最重要的社情。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而社情民意是协商讨论的客观依据,是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都与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密切相关,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政协的工作就会增添新的活力。
      反映社情民意,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体现,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做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实行民主监督,防止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反映社情民意,是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特别是在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就业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的情况下,人们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多,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加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进一步畅通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把当前社会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及时、如实地了解清楚,这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对待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
      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政协委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委员们反映的社情民意,有的是对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的建设性建议,有的是希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意见,还有不少是对不合理社会现象直接或间接的批评、揭露。不论反映何种问题的社情民意,其根本出发点与党和政府的目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正确对待,特别是对委员们提出的批评性的社情民意,更要正确对待。
      反映社情民意要突出重点。各级政协要组织和引导委员多反映大事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重要决策及部署出台前后的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情况的反映、重大突发事件和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委员和各界人士揭露问题、批评建议不求全责备。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要制定保护措施,注意保护社情民意提供者,确保反映社情民意人员不受打击报复,创造实事求是、大胆谏言的良好氛围。
      三、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办理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
      做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协的作用,关键是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各级政协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真正把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尽快明确办理政协社情民意的职能部门。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市委督察室和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分别为市委、市政府办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职能部门,各区市党委和政府,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尽快确定责任办理部门。对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阅批,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要制定严格细致的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制度,抓好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继续在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中选聘一些积极分子,担任信息联络员,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和活动等方面,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使他们有机会了解更多的情况,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从精神和物质上予以鼓励,以促进我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再上新水平。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办公厅
                          200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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