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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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1-10-31
  • 发布日期 2001-10-31
  • 发文字号 青发[2001]024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村级建设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村级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村庄是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最基层。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只有在村一级得到落实才是真正的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有在村一级实践才是最广泛的实践。“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建设能不能搞好,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否巩固,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2、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村级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不快,农民尤其是纯农户收入增长速度放慢;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缺乏为群众服务的物质手段;农村干部选拔渠道狭窄,后继乏人,部分村干部素质不高,村班子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加;党的农村政策在个别地方未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等。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3、加强村级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坚定不移地把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重点;把改革农村干部使用制度、加强村级班子特别是党支部建设作为村级建设的关键;把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作为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矛盾的一项紧迫任务;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实现和维护好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配套联动,标本兼治,力争“十五”期间,全面建立起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规范的村级工作运行机制。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高于“九五”时期的平均水平;村集体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全市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明显增强,70%以上的村党支部达到“五个好”要求;村级财务管理达到规范化,基本实现村级无不良债务;以“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制度化,做到真公开、全公开;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做到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力争50%以上的村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型村庄。
      二、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收入为目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4、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财政收入和村级集体收入的根本举措,也是加强村级建设的重点。要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适应加入WTO的要求,按标准化组织生产,调整农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发挥比较优势为目标,大力发展畜牧、水产、林果、蔬菜、花卉等高效产业,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形成区域特色;以突出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为主攻方向,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和水平;以推进农村城市化为重点,调整城乡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规模化生产基地为重点,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工业园区和高效农业园区等各类经济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积聚效应和辐射带动功能,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5、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无钱办事是当前村级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绝大多数村庄的集体可支配收入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总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
      6、合理开发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充分利用耕地、山地、滩涂、矿产、旅游等资源,实行集体统一规划,采取分户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多种形式,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7、强化为农服务,增加集体收入。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科技信息、生产资料、机耕、机播、机收、销售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解决好一家一户办不了和办不好的事。
      8、搞好资产经营,增加集体收入。对长期闲置的厂房、仓库、房屋、农用机械、小型水利设施、林木等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或拍卖。搞好资本运营,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通过资金入股,发展高效农业,兴办工业项目和批发市场,开发房地产。
      9、通过土地经营,增加集体收入。开发利用土地资源,通过村集体土地入股、租赁,建设出租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庄到区(市)和乡镇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办项目,产生的地方财政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办项目的村集体。经济实力强、土地资源少的村,可以到外地投资发展。
      10、搞活村办企业,增加集体收入。深化村办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加快技术改造,推动村办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企业强村。
      11、认真解决好经济困难乡村和户的发展问题。各级要明确责任,采取多种途径,分期分批地加以解决。制定五年规划,每年市财政负责筹措1000万元资金,各区市按1∶1的比例配套,连续实施五年,用于搬迁那些自然条件特别恶劣,没有资源优势,不适宜人们生产、生活和居住的村庄。提倡距离相近的小村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合并,建立联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兼并规模较小、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的邻近村庄,解决这些村庄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继续实施对口帮扶。制定帮扶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重点帮扶贫困乡镇,区市有关部门主要帮扶贫困村,乡镇帮户,加快贫困乡村和户的发展。各级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为加快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为落实“三个代表”要求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12、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是村级建设工作的关键,只有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好,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保证各项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农村基层。
      13、积极推进村党支部成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所有村庄都要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把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党员选进支部班子;对少数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庄,要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选好配强村党支部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还可以采取党委下派、强村支部书记兼任弱村书记、建立联村党支部、干部异村任职等办法,解决一些村庄支部书记没有人选的问题。出现瘫痪或半瘫痪班子,要限期予以解决。
      14、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把村级“三个代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真正使干部能够受到经常性教育,群众不断得到实惠。要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党委组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工作,每月必须保证一天。坚持定期轮训,村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体培训,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由各区市党委统一组织培训,其他村干部由乡镇党委组织培训。加强学历教育,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新进村级班子和45岁以下的村干部都达到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15、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在本村和社会范围内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也可从回乡高中毕业生、转业或退伍军人、外出打工返乡人员中物色后备干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选拔和培养大学生到村任职,力争用五年的时间,使三分之一左右的村级班子至少有一名大学生。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要由乡镇党委统一组织实施。
      16、加强对村干部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立激励约束、优胜劣汰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把村级各项工作量化到每一名村干部。年终乡镇要组织党员和村民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群众监督,严格考核奖惩。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行“两推一公示”的办法,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及时把农村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尤其要做好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的发展工作,“十五”末,各支部40岁以下的党员要达到50%以上,解决一些村庄党员老化和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每个党员始终置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下。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党员联户、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对经群众评议和组织认定,确实不合格的党员,坚决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7、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的方式方法。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公道正派,发扬民主,是对村干部作风的基本要求。村“两委”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注意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经常深入到农户,体察民情,了解实情,为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学会用示范带动、政策引导、民主法制、搞好服务、说服教育等方法,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经济发展和村级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18、规范村“两委”关系。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
      19、压缩村干部职数,提高村干部待遇。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和享受补贴的人数,2000人以下的村庄,村“两委”干部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一般为3至4人,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5人。其他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不得超过村总人口的千分之二。村“两委”干部要尽可能交叉任职,提倡党支部书记参加村委会选举,兼任村主任。有条件的乡镇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可以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发放,支部书记的年工资收入要以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为基数,通过对支部书记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实行优奖劣罚。各区市要制定把村支部书记纳入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范畴的具体标准。对符合干部“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原则、政绩特别突出的村支部书记,要优先选拔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搞好村支部书记任期内公职化管理的试点。
      20、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搞好团支部、妇代会、民兵、合作经济组织等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好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村级各项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21、财务管理不规范是当前广大农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只有把村级财务管理搞好了,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消除不安定因素,切实把农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2、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在继续推行和完善村级财务乡镇“双代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开支审批、产品物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以及档案管理等制度。要以区市为单位制定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3、切实搞好民主理财,强化对财务收支的管理。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由村民推选产生,不得由村干部指定。乡镇政府要加强管理,确保村民主理财小组认真履行职能。农村财务管理必须做到民主、公开,所有财务开支都要用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单据必须实行“三笔会签”(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文书、经手人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乡镇经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入帐。搞好农村会计队伍建设。改革村会计选用办法,实行公开考选、择优录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易村任职或由乡镇统一管理。村会计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由乡镇政府考核、批准。
      24、全面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各区市要定期集中对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关系,妥善处理不良债务。要通过清欠、拍卖、租赁长期闲置的集体资产、降低借款利率,特别是加快发展等多种途径清理化解村级不良债务。争取经过5年的努力,以乡镇为单位统算,将过去已形成的不良债务消除80%以上。今后,要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村兴办公益事业和生产经营项目需借贷款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鼓励农民发展高效农业的补贴,要量力而行,决不能借债补贴。严格控制管理费、办公费、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任何村庄不得借款上交乡镇统筹费、“两工”以资代劳款、区市和乡镇的工程项目款以及发放干部工资。
      25、加强农村财务审计。乡镇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离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发现问题要随时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26、扩大基层民主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要求,必须充分保证他们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上水平。
      27、坚持和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区市要由组织部门牵头主抓,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这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各区市党委在村委会换届前要提出村委会候选人任职条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防止选举中各种不正常现象的发生。
      28、进一步健全村民议事制度。继续完善党员议事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及民主听政会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组织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三提五统”的收缴数额和使用、土地承包方案、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及承包方案、公益事业的建设和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两工”的使用、大额财务开支情况等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
      29、完善村规民约。把村里的各项事务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予以规范,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
      30、切实搞好村务、财务公开。各村每季度要将村集体各项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要办的事项及时张榜公布,半年和年终要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报告,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增强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真实性。
      31、加强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及区(市)都要成立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要牵头主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32、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33、把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法制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上缴“三提五统”、农业税、定购粮和出“两工”的义务。
      34、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加强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致富本领和技能。要在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35、强化阵地意识,建好各种教育和文化设施。切实搞好基层党校、乡镇农技校、村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教育和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乡镇和村都要建好文化体育和娱乐场所,抓好村级文化大院建设,乡镇要建好群众性文体活动中心。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36、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搞好政策、法律、文化、科技、卫生“五下乡”活动,并坚持制度化和经常化。在农闲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区市、乡镇和村都要组织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各区市要采取“流动党校”宣讲团等形式,经常深入农村宣讲,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37、深入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力度,美化村容村貌,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开展“评三户”(“遵纪守法户”、“文明户”、“双文明户”)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要把创建活动与农民切身利益相结合,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38、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把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与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村务财务公开、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用身边先进典型的事迹、精神和思想教育群众,弘扬社会正气。
      39、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和热点问题。搞好群防群治,鼓励农民群众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禁止“黄、赌、毒”。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村霸、市霸、路霸、地痞流氓及入室盗窃、拦路抢劫等犯罪行为,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40、不折不扣地落实土地延包30年政策。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得随意变动土地承包关系,确保土地延包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41、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采取土地入股、反租倒包、土地转让、土地置换等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调动村集体和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土地流转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不搞强迫流转。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
      42、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税费改革实施之前,要加强专项治理和监督管理,坚决落实好农民负担“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政策,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抓紧抓实。要下决心解决“三乱”问题,各村用公款订阅的报刊,原则上不能超过2000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的征订。除党委宣传部门和邮政部门安排党报党刊的征订外,其他部门都不得强行向乡镇村庄摊派报刊。积极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认真执行粮食购销政策,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3、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等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好一家一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八、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切实加强对村级建设的领导
      44、乡镇党委是加强村级建设的龙头,担负着抓好村级建设的直接责任,必须始终坚持以乡镇带村,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的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特别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45、保持乡镇干部的相对稳定,提高乡镇干部的待遇。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在同一地方一般应干满两个任期;乡镇的一般干部和站所负责人原则上干满6年就要轮岗或异地交流。各区市要保证乡镇干部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发放。要通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所在乡镇经济发展快、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重奖。对长期在乡镇工作,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党委书记,区市党政领导班子空缺时,要优先提拔使用,没有条件进区市领导班子的,可低职高配。
      46、赋予乡镇党委、政府更大的管理权限。除由中央和省规定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外,其它驻乡镇部门要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垂直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要充分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
      47、建立乡镇党委书记与村支部书记经常性谈心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进一步落实好乡镇领导干部驻村蹲点和干部包村制度。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至两次村支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48、建立村级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提高辖区内村级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对村级建设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9、加强村级建设,做好村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任务非常艰巨。各区(市)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为村级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市直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村级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发〔2001〕16号)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亲自搞好调查研究,亲自抓好典型,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50、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努力开创村级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此件发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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