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青岛市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暨“五好”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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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成文日期 2001-10-20
  • 发布日期 2001-10-20
  • 发文字号 青委[2001]262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
  •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并充分重视发挥老干部的重要作用。广大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满腔热情地为老干部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暨“五好”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委办公厅等30个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老年大学等49个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刘永年等102名离退休“五好”老干部、柏建超等91名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努力把老干部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者,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握大局,积极进取,改进管理,搞好服务,努力开创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略)
      (此件发至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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