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党校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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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1-09-03
  • 发布日期 2001-09-03
  • 发文字号 青委[2001]242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
  •   《青岛市党校系统1996—2000年发展规划》(青发〔1996〕42号)和《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青发〔2000〕18号)颁发以来,全市各级党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党校工作。在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建立和完善教学新布局、提高科研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好校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进一步发挥了“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鼓舞干劲,进一步推动党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委决定,对中共胶南市委党校等3个“青岛市党校系统先进党校”,中共即墨市委党校等4个“青岛市党校系统‘九五’期间校舍建设先进单位”,陈洪泉等18名“青岛市党校系统优秀教师”,尹晓光等17名“青岛市党校系统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党校和广大党校工作者,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我市党校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的两个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青岛市党校系统先进集体党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名单(略)

      〔此件发至各区、市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党委(党组),青岛警备区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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