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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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01-06-07
  • 发布日期 2001-06-07
  • 发文字号 青厅字[2001]040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黄岛、崂山、城阳区及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暂缓实施,今年将继续按原有政策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保证乡村两级工作的正常开展,杜绝利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部署调整之际,新开口子,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现就做好200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对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针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关系,理顺土地承包费与“三提五统”的关系,坚决纠正土地承包费过高和“双跺脚”问题。
      二、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2001年,农民承担的“三提五统”要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且不得超出1997年的预算额。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严禁上解、挤占、挪用村提留和乡镇统筹款。
      三、加强对农村“两工”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提取、使用“两工”,严禁强行以资代劳。逐步减轻农民的劳务负担,今年,农村每个劳动力承担的劳务不超过25个工日。
      四、严禁各种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除中小学危房改造外,严禁向农民集资。国家已明令禁止的集资、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恢复。要进一步落实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村用水用电乱收费、报刊征订摊派、各种要农民出工出钱的达标升级活动,坚决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
      五、认真做好“三提五统”的征收工作。各区市要抓紧编制预算方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层层把关审批。乡镇、村要按照批复的预算方案组织填写好农民负担卡,及时向农户发放,真正做到凭卡收费。要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好“三提五统”的征收工作。要抓好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确保按规定把今年的“三提五统”收足收齐。各区市要将预算方案于2001年6月底前报青岛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切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各区市在夏收夏种工作结束后,要组织机关干部广泛深入地搞一次送政策下乡活动,大力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税费改革暂缓实施和继续征收“三提五统”的文件精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上来。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继续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案件责任追究等项制度规定,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制止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的要求,确保党的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今后,凡因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除依法、依纪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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