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一、制定背景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危害程度较高,关系到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和谐稳定与城市文明形象。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犬只狂犬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建设无犬只狂犬病区,是实现控制和消除犬只狂犬病的有效抓手,也是国际上控制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其产品贸易安全的通行做法。为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山东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无犬只狂犬病区建设,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城乡同步”免疫工作,进一步健全犬只狂犬病全链条防控体系,形成跨部门犬只狂犬病综合治理格局,从源头切断犬只狂犬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四、主要内容及解读
本方案内容贴合我市防控工作实际,结构清晰、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主要包含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建设目标
通过1年的建设时间,提高全市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稳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狂犬病的防护意识,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基层联动、社会共治的长效防控机制,实现持续维持无犬只狂犬病病例,力争通过国家无疫区评估。
(二)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完善疫病预防体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及养犬主体责任,搭建层级清晰、责任到人的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筑牢防疫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制定犬只狂犬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常态化开展抽样监测、风险排查,精准落实预警和联动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犬只检疫、调运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严格落实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制度,杜绝疫病传播隐患。
四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细化疫情报告、核查、处置流程,完善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处置能力。
五是健全完善联防联控体系。明确农业农村、公安、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凝聚防控工作合力。
(三)保障措施
为保障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方案明确五项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技术培训,提升防控水平;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无犬只狂犬病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部门: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32-582620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