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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2026年政府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加强制度供给,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三、出台目的
《计划》的制定出台,有利于科学统筹、高效利用立法资源,保障立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促进立法工作提质增效,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提供制度支撑,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将制定《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青岛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列入《计划》,稳步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开展。
(二)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修改《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隐患全链条治理机制,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为进一步服务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青岛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制度措施,推动低空经济产业融合集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对部分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废止,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五)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增强政府立法的前瞻性,选取9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调研,梳理实践需求、总结实践经验,为后续立法储备优质项目。
政策解释部门:青岛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
联系电话:8160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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