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规范本市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类项目评标组织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全市交易场所和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已测试运行完成后,市行政审批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点分散评标工作的意见》(鲁发改公管〔2024〕515号)《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环节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4〕712号)等文件精神。
三、适用范围
(一)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
依法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除涉密项目、涉及样品展示或系统演示项目、采用市域外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隔夜评标项目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采用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
除涉密项目等特殊情形外,招标代理机构、见证人员、行政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技术保障人员等相关人员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
四、主要内容
1.统一协调调度。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全市分散评标统一协调调度市域内各分中心评标席位,确保专家在线选择就近评标地点。
2.场所设备升级。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标场所进行改造提升,确保网络畅通、达到信息保密要求。
3.主、副场职责明确。主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记录评标专家行为,保存项目主、副场评标过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和评标电子资料,副场应当配合;主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负责项目评标的全过程监管和相关投诉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4.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健全在线监督、见证、服务等制度规定,明确人员数量、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5.做好服务保障。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交易服务见证职能,提供人员支持和技术保障,做好多点分散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音频等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6.规范评标全过程。评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完成评标准备工作、组织工作。评标中,组织好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投票及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在线督促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的不当言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见证服务工作,维护规范的评标现场秩序。评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可与评标专家通过线上或电话等方式沟通发放评标劳务费等事宜。
7.衔接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认真落实《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22〕887号)要求,在具备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条件的前提下,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保障措施。多点分散评标、招标代理机构等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工作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2-6620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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