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青岛市建筑单体代码赋码落图应用工作规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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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814460595265931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 2024-09-04
  • 一、制定背景

    我市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数字住建”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建筑单体赋码、落图以及代码应用、数据归集等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审办字〔2023〕5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二、出台目的

    通过建立建筑单体代码赋码、落图、应用工作机制,打通建筑的立项、土地、规划、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交易、使用、维修、拆除等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实现建筑单体全生命周期“一码全链”管理,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监管各环节项目颗粒度不统一、信息共享不畅、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业务协同,推动流程再造、制度重塑,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夯实数据基座。

    三、适用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存量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

    四、重要举措

    1.统一建筑单体划分原则。在新建建筑方面,青岛市单体划分结合规划许可“一书三证”业务,参照《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JGJ/T496-2022)编码单元进行划分,实现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预测绘等业务以及建筑单体、不动产单元等编码所用单体保持一致,为业务数据自动匹配创造基础条件。

    2.创新建筑单体赋码规则。在《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JGJ/T496-2022)中房屋建筑代码的基础上,青岛市将该代码进一步扩展,建立42位代码赋码规则,扩充至套/间层级,并实现新建建筑和存量建筑的统一赋码。

    3.建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机制。赋码工作分两阶段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环节进行第一阶段赋码和落图;施工图审查至预测绘环节进行第二阶段赋码,并将单体代码延伸至套/间层级。加强业务系统自动数据采集能力,实现项目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建筑单体外轮廓线的自动采集、落图和数据共享,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政府部门间的高效协同。

    4.加强建筑单体代码应用。建筑单体代码作为房屋建筑的身份识别标识,原则上将应用于建筑单体规划、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交易、使用、维修、拆除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并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工程代码、不动产单元代码等编码相关联,全面汇聚项目审批、监管、房屋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多领域数据,实现“一码全链”,为企业办事、政府部门审批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

    5.数据采集。在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业务时,设计单位需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空间定位文件绘制导则》要求,提交空间定位文件。系统将自动从空间定位文件中提取项目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建筑单体外轮廓线,并自动创建建筑单体属性表单,设计单位根据地图中建筑单体图形进行单体属性信息的填报,完成单体信息的数据采集。其他数据的采集,能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的均通过系统间数据共享进行。

    6.数据更新。房屋建筑在改建、扩建时,当建筑结构类型发生改变,或当建筑高度、基底面积、总建筑面积中任何一项改变超过原值±50%时,该房屋建筑应重新申请编码。

    五、联系电话

    0532-66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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