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的九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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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14294455221143405
  • 主题分类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发文字号 青农字〔2024〕16号
  • 一、出台背景

       2023年以来,青岛市生猪产业持续受到成本上涨和市场价格低迷双向挤压,行业较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为稳定生猪生产,防止产能出现大幅波动,制定如下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是保护生猪基本产能,确定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5.3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在831家以上,生猪存栏160万头左右,年出栏255万头左右,猪肉产量20万吨以上的任务目标。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二是加快现代设施畜牧业发展,鼓励生猪养殖场改造升级基础设施,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水平。支持设施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市级财政给予贴息支持。三是加强生产统计监测分析,将全市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全数统计。定期发布生产信息动态。四是加大重大疫病防控力度,推进5个主要涉农区市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加快全市基层动监站标准化建设。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五是优化提升屠宰加工能力,科学调整生猪屠宰布局。健全完善冷链设施装备和配送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六是拓展市场化品牌营销手段,优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出证系统,实现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证”联通。培树健康优质猪肉公用品牌。七是加快新品系培育和节本增效技术推广,推进里岔黑猪产业化开发。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种养结合养殖模式,科学应用低能量、低蛋白、豆粕替代日粮等技术。创建一批市级未来牧场。八是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带动作用;平度市、莱西市充分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探索实施保险、养殖扩能增量综合奖补、临时补贴等政策。九是增强财政金融政策扶持。提升能繁母猪和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覆盖率。支持区市创新开展价格保险、生猪期货价格综合保险等险种,市级财政给予奖补。

    三、政策解读单位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处,咨询电话:0532-6699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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