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青岛市企业“注销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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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8220594466638628
  • 主题分类 工商
  • 发布日期 2024-03-08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青岛市范围内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业务。

    三、涉及办理事项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印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税务、海关、公积金、银行等8个事项的注销或销户。

    四、实施单位

    市区及各区(市)辖区内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人社、医保、税务、海关、公积金等部门。

    五、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青岛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

    六、工作目标

    营业执照、税务、公章、社保、医保、公积金、海关、银行账户等各业务环节“一键预查、一网申请、一体办结、一站反馈”,实现企业注销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捷、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七、重要举措

    (一)多部门账户状态“一站式预查”。企业在发布注销公告前或注销公告期内随时可以发起“注销状态检查”,查询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海关等账户是否已完成相关未办结事项、是否具备简易注销条件。

    (二)深化注销服务“一网通办”。在“注销一件事服务专区”统一提供公告发布、清算组备案、注销状态预查、简易注销、一般注销等一揽子功能,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办理结果“一端获取”。

    (三)实施税务注销分类处理。企业可在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注销一件事服务专区”同步填报税务注销申请,加快注销办理进度。加强数据共享,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四)优化海关注销业务流程。前移海关备案注销网办窗口,企业可在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注销一件事服务专区”同步填报海关备案注销申请,企业注销后登记机关实时向海关推送企业注销信息。

    (五)完善企业公章注销手续。营业执照注销后,登记机关实时将企业注销信息推送至印章治安管理系统。企业电子印章无需申请注销、同步作废,实体印章可以由登记机关代收缴后转交至公安部门,也可以由企业后续自行缴回至公安部门。

    (六)推行简易注销社保联检。将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排查服务前移,对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进行社保账户状态联网核查。对有未清缴、欠费、需退费的企业,终止简易注销流程,充分保障参保职工权益。

    (七)提升银行销户服务质效。全市各商业银行在“注销一件事服务专区”提供银行预约销户服务,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和企业公章前,可在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注销一件事服务专区”预约申请银行账户撤销。

    八、咨询电话

    0532-66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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