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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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64805076567328559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2022-09-22
  • 发布日期 2022-09-23
  •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保岚

    解读《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随着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应急管理工作出现新情况和新变化,2011年印发的《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发展阶段“全灾种、大应急”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应急抢险救援中暴露出队伍建设管理不规范、指挥调度不顺畅、后勤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与不足,需要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市应急管理局对现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整合我市应急救援资源,推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引导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提高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水平。

    四、重要举措

    新修订的《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实战为牵引,在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指挥调度、后勤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推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化、管理规范化。

    1.队伍职责更清晰。明确我市救援队伍体系由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军队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等六类构成,与现行的队伍结构保持一致,确定了队伍的组建部门(单位)与职责任务,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森林防火等14个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使队伍建设的范围和种类更加具体。

    2.队伍管理更科学。要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值班值守、应急响应、教育培训、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效果评估等规章制度,提出了队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标准要求,并强调队伍每年应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指挥调度更高效。确定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直接下达调动指令以及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分类调度、就近就急的指挥调度原则;明确救援以指挥部专业处置和专业队伍救援为主,其他队伍密切协同救援的原则,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协助现场处置。

    4.保障措施更具体。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补偿办法,明确了谁调动、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救援费用由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依法给予适当补偿,或由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协调事发单位进行补偿;明确了队员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并为队伍组成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车辆免费通行、快速通行机制,为应急救援提供坚实保障。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联系电话:8591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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