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等 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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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600589801559059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 2023-12-29
  • 各区(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住建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城管规〔2020〕1号)进行评估,决定该文件废止;《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的通知》(青城管规〔2021〕2号)宣布失效。

     

    附件:《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备注

    1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0〕1号

    QDCR-2020-0150001

    废 止

    2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1〕2号

    QDCR-2021-0150002

    宣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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