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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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统一全国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将《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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