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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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经青岛市财政局汇总,2023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当年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86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1938.14万元,增长1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2023年起,20个基层法院、检察院实行财物市级统管,作为市级预算部门管理,经费列入市级部门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1656.98万元,比2022年减少38.19万元,下降2.3%;因公出国(境)费用1246.23万元,比2022年减少112.75万元,下降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10960.78万元,比2022年增加2089.08万元,增长23.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71.68万元,比2022年增加2184.53万元,增长25.4%;公务用车购置费189.1万元,比2022年减少95.45万元,下降33.5%。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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