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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等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山东大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青岛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PPP项目开展了财政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反馈你单位。
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的规定,请你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整改报告同时报市财政局科技教育处、金融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政策调整以及编制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的参考依据。
附件:2022年度青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PPP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报告.zip
青岛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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