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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自然资规预告字〔2026〕6号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供需信息匹配效率,促进土地市场充分竞争,结合我市实际,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m2)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计容建筑总 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备注 |
|
1
|
370203002008GB00087W00000000 |
市北区中庭山景小区以南、宜阳路以东、南昌路 120号小区以西、福彩四方老年公寓以北 |
8161.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8977.65 |
1.0<容积率≤1.1 |
≤40% |
≥30% |
1.配建50个地下社会公共停车位,项目实施时结合方案论证配建社会停车位的可行性。 2.配建“邻里坊”,含助老助餐、文体活动、社区工作、便民服务等功能。规模指标按照建筑面积350m2/千人,单处最小面积350m2设置。邻里坊中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20%,文化活动功能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15%,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7%,快递服务功能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8%,便民商业服务功能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15%。 3.配建户外活动场地,新建居住项目按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m2的标准配建活动场地,其中应设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儿童活动场地不少于1处,且每处场地面积均不应小于100m2;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的5‰,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m2。 4.住宅项目配套地下车位(库)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 5.具体规划指标和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二、地块周边公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可参考下方二维码链接信息)
1.道路交通(地铁):现状周边有地铁8号线经过,设有大山站。
2.教育设施:现状周边有市北区宜阳路小学、四流南路第一小学、市北区教工幼儿园、高安路幼儿园、宜阳路幼儿园、宝城幼儿园、博风幼儿园;规划周边有1处九年制学校,3处规划幼儿园。
3.文体设施:现状周边有1处文化活动中心、规划周边有1处文化活动中心、2处街道全民健身中心,1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4.养老与医疗设施:现状周边有1处养老院,规划周边有3处规划养老院,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预申请活动安排
(一)本次公告地块的出让人为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承办人为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二)本次预申请公告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下午17:00。
(三)预申请人可单独或联合其他企业提出相应地块的预申请。预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提出预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证明文件。本次预申请公告不接受个人(含多人、个人与企业联合体)预申请,不接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自然资源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推送清单为准)预申请。
(四)预申请人可于公告期间向出让人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和相关材料,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出让人接受预申请,并在11月4日前通知预申请人交纳预申请保证金的,为有效预申请。如对有关地块规划指标、出让条件等有其他建议的,可在提交预申请材料时一并提出。
提交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样式见附件,《申请书》须加盖预申请人或联合预申请各方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外地企业可提供复印件并由当地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材料提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807房间)
(五)本次预申请保证金为每宗地人民币 200 万元,收款单位: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交款账户:青岛银行浙江路支行,账号: 802190200205436 。预申请人须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交纳。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取消预申请资格。
(六)出让人原则上在预申请人交清预申请保证金后30日内发布正式出让公告,若出让人未按期发布公告的,预申请人可申请退还预申请保证金,不计利息。宗地成交的,预申请人可于竞拍结束后次日,携带预申请保证金收据、盖有预申请人公司财务印鉴的单位收据、盖有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到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805房间)办理预申请保证金退回手续。
(七)预申请保证金不冲抵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照正式出让时公告要求交纳。
(八)有效预申请人参与竞买并竞得宗地的,给予分期并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限等优惠政策,具体内容以出让文件为准。若有效预申请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买,该联合体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九)经出让人确认的有效预申请人未按承诺参与该宗地竞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宗地未成交的,出让人可限制该预申请人二年内不得参与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拍挂出让活动。
(十)本次预公告地块具体供应时间及地块有关指标、出让条件皆以正式出让时公告的内容为准。
(十一)出让人可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调整预申请公告的有关内容,具体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报名咨询:0532-58663978
预申请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0532-58663991
宗地咨询电话:0532-85623217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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