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变更公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3-05
字体大小: 打印

  我局于2022年2月26日发布青城自资告字〔2022〕3号《青岛市城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关于“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全部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土地出让人将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的,取消暂定竞得人竞得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的表述,变更为“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地块最终成交价格大于竞买保证金的,支付的剩余购地资金也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剩余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须在按规定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并报至我局,土地出让人将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的,取消暂定竞得人竞得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出让文件内相同内容一并变更,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