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自资告字〔2021〕14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土地部分 |
划拨土地部分 | ||||||||||||||||
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配建幼儿园 (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建筑面积(㎡) |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 |
起始出让金总额(人民币)(元) |
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元/㎡) |
住宅用地最高限价总额(人民币)(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
住宅小区智慧化等级 |
土地面积 (㎡) |
规划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
规划建筑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QDCYP-2021-14-1 |
城阳区城阳街道崇阳路南、中城路西 |
50794 |
城镇住宅用地 |
29219 |
>1.0且≤1.5 |
≤30% |
≥30% |
70 |
66955.84 |
49398.34 |
4942 |
330895761 |
5683 |
380510038 |
165447881 |
舒适级 |
3120 |
5275.16 |
6750 |
3960 |
零售商业用地 |
11705 |
40 |
17557.5 | |||||||||||||||||
QDCYP-2021-14-2 |
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西、礼阳路北 |
38098 |
城镇住宅用地 |
26642 |
>1.0且≤2.3 |
≤30% |
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 其中居住用地绿地率≥35% |
70 |
80816.4 |
61277.4 |
5059 |
408850168 |
5817 |
470108998 |
408850168 |
品质级 |
2960 |
6808.6 |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539 |
40 |
3539 | |||||||||||||||||
旅馆用地 |
6957 |
40 |
16000 | |||||||||||||||||
QDCYP-2021-14-3 |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祥茂河以西、中车大道以南 |
16986 |
城镇住宅用地 |
15287.4 |
>1.0且≤2.2 |
≤20% |
≥35% |
70 |
33632.28 |
3348 |
112600873 |
3850 |
129484278 |
22520175 |
舒适级 |
1698.6 |
3736.92 |
- |
- | |
QDCYP-2021-14-4 |
城阳区河套街道安和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玉海路以北 |
22135 |
城镇住宅用地 |
19921.5 |
>1.0且≤2.2 |
≤20% |
≥35% |
70 |
43827.3 |
3029 |
132752892 |
3483 |
152650485 |
132752892 |
舒适级 |
2213.5 |
4869.7 |
- |
- | |
QDCYP-2021-14-5 |
城阳区河套街道安和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玉海路以北 |
27812 |
城镇住宅用地 |
10012.32 |
>1.0且≤3.5 |
≤40% |
住宅部分≥35%,商业部分≥20% |
70 |
93448.32 |
35043.12 |
2621 |
244928047 |
3014 |
281653236 |
244928047 |
舒适级 |
1112.48 |
3893.68 |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6687.20 |
40 |
58405.20 | |||||||||||||||||
QDCYP-2021-14-6 |
城阳区红岛街道田海路以南、环岛西路以东、纵二路以西 |
10713 |
零售商业用地 |
10713 |
≤1.2 |
≤55% |
≥20% |
40 |
12855.6 |
3582 |
46048759 |
- |
- |
46048759 |
- |
- |
- |
- |
- | |
QDCYP-2021-14-7 |
城阳区红岛街道田海路以南、环岛西路以东、纵二路西 |
16538 |
城镇住宅用地 |
14884.2 |
>1.0且≤1.8 |
≤28% |
≥30% |
70 |
26791.56 |
3852 |
103201089 |
4429 |
118659819 |
103201089 |
舒适级 |
1653.8 |
2976.84 |
注意事项:
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出让土地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本次拍卖的地块,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和配建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划拨给竞得人,租赁型人才住房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实行配租。同时将配建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划拨给竞得人,幼儿园由竞得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按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规定统一移交(具体要求见《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的要求》)。
4.6、7号地块搭配出让,须由同一竞买人同时竞买。搭配地块拍卖时同时加价竞买,出价最高者一并竞得。
5.1、2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地块内酒店的所有建设并达到开业条件。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邵先生,联系电话:13361283027。
5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商业建筑自持面积不低于40%,自持年限10年。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孙先生,联系电话:13141399119。
6、7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商业地块自持比例10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张先生,联系电话:15563931666。
上述协议与签订《成交确认书》需要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6.本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40%,且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37/T5127-2018)规定。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7.本次出让住宅地块内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竞得人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民福〔2019〕29号)要求,建设并无偿移交城阳区民政部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4、5号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其余地块既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资金承诺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土地出让人将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的,取消暂定竞得人竞得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经审查审计结论与承诺不一致的,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撤销成交确认书,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竞买人应提前进入交易系统首页,阅读《竞买人操作指南》、《数字证书申请指南》,使用《竞买人模拟系统》熟悉操作,确保届时顺利参加网上竞拍活动。
本次拍卖的地块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中止,住宅用地转为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环节,所有取得网上竞价资格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并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出让人按照竞买人提交的《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依据《竞高品质商品住宅打分表》进行计分,计分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若计分相同,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四、拍卖文件的取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0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及竞价权限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9时至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6时,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收款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承诺书》等资料,统一使用本拍卖文件提供的样本格式,签字盖章后上传。申请人根据自身竞买情形,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报《竞买申请书》的格式(一般格式、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格式、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签订出让合同格式)。申请人提交的竞买申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获得竞价权限。
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605325001 赵建磊
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7868725 13969663757 徐女士
3、6、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农业银行山东省青岛市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8661853695 郑先生
4、5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615629977 刘秉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3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办理地点: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1楼40号CA认证中心窗口。联系电话:66791604。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四)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3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10.472万元,4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217.8万元,5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421.707万元,6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26.924万元,7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61.664万元。(上述税费需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网上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参加竞买均视为同意土地交付条件即为踏勘日现状土地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姜勇 王晓娟 0532-87868971
联系地址:城阳区城阳街道顺城路6号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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