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拟对浮山湾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进行社会公示,届时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青岛海弘浩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8号
二、公示方式
1.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zrzygh.qingdao.gov.cn/)
2.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东海东路78号)
3.现场答疑(浮山湾总部基地项目现场)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1日
现场答疑:2026年10月30日
四、反馈方式
公示意见可通过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zrzygh.qingdao.gov.cn/)、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意见箱(地址:东海东路78号)以及现场意见箱收集。
五、听证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听证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1.听证机关: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报名方式和地址:听证申请采取现场送达的方式;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裕源大厦C区10楼1001室;受理时间:9:00-17:30;联系电话:0532-83888059。
3.申请材料如下:(1)书面申请(现场填写);(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查验原件)。
4.听证代表确定办法:参加听证的一方代表一般不超过5人。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推选有困难的,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
听证机关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确定听证的,将于公告期满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并将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向听证代表发出书面听证通知书。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