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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浮山湾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权利的公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10-23 来源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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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拟对浮山湾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进行社会公示,届时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青岛海弘浩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8号

二、公示方式

1.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zrzygh.qingdao.gov.cn/)

2.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东海东路78号)

3.现场答疑(浮山湾总部基地项目现场)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1日

现场答疑:2026年10月30日

四、反馈方式

公示意见可通过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zrzygh.qingdao.gov.cn/)、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意见箱(地址:东海东路78号)以及现场意见箱收集。

五、听证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听证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1.听证机关: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报名方式和地址:听证申请采取现场送达的方式;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裕源大厦C区10楼1001室;受理时间:9:00-17:30;联系电话:0532-83888059。

3.申请材料如下:(1)书面申请(现场填写);(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查验原件)。

4.听证代表确定办法:参加听证的一方代表一般不超过5人。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推选有困难的,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

听证机关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确定听证的,将于公告期满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并将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向听证代表发出书面听证通知书。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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