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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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法治制度体系,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量,推进法治建设抓基层强基础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规划计划,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一是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制度、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将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建立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制度,把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大额资金分配使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等事项纳入集体研究决策范畴。对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进行研究规范。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先后拟定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18年抓基层强基础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工作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等文件,并认真抓好落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落实宪法法律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及时报送相关法治政府宣传材料。

   (二)抓好立法保障工作。认真开展立法、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政策创新工作。一是做好立法服务。认真做好市政府规章《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的调研、起草和征求意见等工作;配合市人大法制工作室、市政府法制办做好《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正案)》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续期评估、发文等工作。按时提报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材料。二是加强政策创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出台了《青岛市土地市场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储备土地权籍调查及成果应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创新性政策文件。三是抓好工作保障。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就我局申报的住房租赁、地下空间资源调查等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会前合法性初审工作,保障议题合法并及时上会。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工作,补充完善了国土资源类行政处罚权事项,逐项制定裁量权标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许可、登记等行政权力类以及公共服务类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部委规章为依据的证明事项,以青土资房办发〔2018〕100号文件确认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职能转变。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年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办发〔2018〕66号),组织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就区市级国土房管系统的719项“一次办好”事项进行了审查。落实矿产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印发《青岛市土地市场失信名单管理办法》(青土资房规〔2018〕2号),就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形、程序以及惩戒措施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七日双公示制度,编制“双公示”目录,通过《信用青岛》等全市网上服务平台开展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双公示”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加强行政处罚网平台建设,整合行政处罚数据,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一站式公开和查询。多措并举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执法工作新定位,提升科技执法技术手段,创新执法监管新机制,坚决遏制了违法态势,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秩序。按时办理转办的执法投诉、举报件。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树立“执法就是普法、执法人就是普法人、执法现场就是普法现场”的工作理念,完善普法工作平台和抓手,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采取送戏下乡、典型案例剖析、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对系统内和对社会的普法职责。出色完成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主场活动配合保障任务,精心有序抓好请示汇报、沟通联系、组织实施等事宜,确保做到责任明确、相互协作、落实到位,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得到了部、省厅和与会代表肯定与好评。

   (六)注重源头治理,高效化解争议。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压实责任,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完善问题分析、情况反馈、跟踪问效、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各项机制,组织办理各类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案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公益诉讼。

   (七)扎实推进“双基”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抓基层强基础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充分认识“双基”法治建设的着眼点在基础,落脚点在基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查漏补缺,在立法、执法、矛盾纠纷化解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积极在各区市推进国土资源咨询员工作,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法治建设;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法治建设试点工作。编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增补本)》,为法治建设提供法规政策支持。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19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重点领域的立法和研究。按照市人大、市政府有关立法计划,做好相关立法调研工作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合法性审查、续期评估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了解外地先进做法和最新政策法规,做好创新性政策储备。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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