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规划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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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大力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精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权力事项。规范审批依据、实施标准和流程,明晰事权划分。实现批管分离,集中精力做好城乡规划的研究、制定、决策、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优化审批服务,实现规划“全城通办”,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集中配置行政审批职能,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人员集中管理,全部审批职能和人员入驻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受理和办理。优化评审流程,通过容缺服务、规划指标承诺和抽查等举措,打造“顺畅快灵”的规划服务体系。

  (三)创新设计方案征集及专家评审模式,进一步发挥市级评审平台监管作用,规范工作流程和监管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构建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中介服务平台,2018年我局会同市国土部门、市政务服务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政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积极推进竣工测绘“多测合一”改革。

  (四)严格落实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许可听证、公众监督等制度。畅通规划进社区等公众参与渠道,维护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的权利。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约束,将创新成果加以固定,真正做到放的开、管得住,确保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五)2017年我局已按照市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制定了《青岛市城乡规划协会脱钩实施方案》,实现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六)积极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主动做好规划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通过“一次办好”八项改革措施创新推行了承诺许可制度。二是通过网络问政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宣传,2018年共开展网络在线问政10场,共回答问题近1000个,市民问题基本进行线上答复,答复率100%。三是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我局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已批准的行政许可结果信息通过审批平台自动归集至信用青岛网站。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行政审批中,我局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统一项目编码的使用,同时做好本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系列活动,通过局域网站微信等平台,向全局工作人员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认真履行城乡规划管理审批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城乡规划管理安全生产终身责任制。四是积极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安全预防工作,定期修订完善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加强立法调研,高质量完成2018年的立法调研任务,形成了《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和《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青岛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为2018年的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已完成调研报告及草案,报市法制办。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已按照市人大、市法制办的部署完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条例》起草及送审工作。为适应新时代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需要,我局按照市法制办的安排完成《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的送审工作。

  完成《青岛市小型开放绿地(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青岛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制定发布工作。

  (三)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对我局起草的《青岛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送审稿)》及送审说明,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市政府法制网、青岛市规划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四)2018年我局上述立法项目均已进行了合法性初审,确保其材料齐全,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发文件。办公室每季度均按要求将发文簿目录拍照提交市法制办进行审查。2018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青岛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已按程序报市法制办备案。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岛市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18年我局有1个决策事项纳入青岛市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即《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8-2035年)》已全面完成编制任务。

  (二)对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城市规划及建设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初审,并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书,确保上会议题合法性审查的材料齐全,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依据。

  (三)我局自2009年起聘请德衡律师集团3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有关案件的诉讼代理等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规划行政许可领域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许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许可)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工作,对已离职、退休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了清理。配合市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2018年我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向人大专门委员会报告。根据《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对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规定范围内建设工程依法报告监督的办法》要求,本年度我局向人大专门委员会报告项目共10个,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特色风貌。2018年我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并根据市人大的审议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进行整改。

  (二)为进一步加强局内部审计工作,我局已于2017年制定并印发了《青岛市规划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现局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公开。深入开展政民互动活动,其中政务公开电话年度接听600余个,积极解答市民问题,确保市民问询沟通环节畅通。2018年度开展网络在线问政10场,共回答问题500余个,答复率100%。组织协调行风在线、民生在线上线活动,回答市民问题1000余个,确保上线活动的圆满完成。同时负责办理市政府应急办网络舆情事件,局官方微信微博平台信息发布等工作,2018年共推送微信宣传材料400余个,发布微博20余条。深入开展“三民活动”,共收集问题100余个,并进行积极答复。

  (四)信息公开方面,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规划局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多方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于网站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内容、主体和工作责任。

  为完善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渠道,行政许可作出后,经办处室(分局)定期将许可决定信息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审核后在青岛市规划局网站公开发布。许可事项的受理时间、主要事由等信息通过大厅电子屏幕和市政务网滚动播放。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并编写《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途径、办理程序及办理依据等内容。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明确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职责,及时、全面答复并规范举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引导老百姓走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行政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渠道解决,做到渠道畅通、案结事了。在行政应诉工作中,严格履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全面履行生效裁判。

  (三)为进一步落实全局信访工作责任,我局制定了《青岛市规划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我局组织全局机关公务员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并进行在线考试,均达到考核要求。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组织我局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对其进行城乡规划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关于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八、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

  (一)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17年我局已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二)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我局始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致力于提高机关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及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觉悟。

  (三)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向法制研究中心提报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按时提报了“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节目素材。按时提报了专题访谈节目《法治政府之声》节目素材,并被两次邀请参加节目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