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文字解读】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和办税服务质效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54214002766957785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7-02
  • 发布日期 2025-07-02
  •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规字〔2025〕6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出台背景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一件事”。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度,通过简化申请材料、深化信息共享、强化数智赋能、优化缴税方式等举措,持续提升“一窗办理”服务质效,高效推动“一件事”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三、具体举措

    (一)填报环节更简。以往申请人办理新建房屋、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时,需要分别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税务附报资料等表格,存在填写内容重复等问题,新服务举措实施后,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不动产登记、交易和办税综合申请表》,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捷度。

    (二)提交材料更少。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纳税过程中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不需要再提交相关纳税附报材料,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三)办事时间更短。突出数字赋能,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信息化水平,智能审核辅助登簿,节省申请人办事时间,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四)支付渠道更多。支持“云闪付”APP扫码、POS机刷卡以及微信扫码等支付渠道,进一步提升税费缴纳便利度,持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