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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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0805145505907752
  • 成文日期 2020-08-05
  • 发布日期 2020-08-05
  •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地下空间是重要的资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可以有效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土地和空间资源,补充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土地资源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的地下空间开发规模逐年快速增长,功能类型也向多元化、复合化发展。但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管理体制、资源普查、信息化建设、统筹开发利用等方面仍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19年启动了《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根据工作部署,我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及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学习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关于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先进经验,起草了《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提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已于2020年3月31日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12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0 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围绕地下空间资源综合有序利用,对管理体制、规划、用地、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开发利用全流程进行了系统规定,共六章三十九条。现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规定。

      一是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是对地下空间的自然状况、资源条件、地质环境、利用现状及开发利用制约因素等进行调查与评估,在此基础上,建立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地下空间信息共享和动态维护,为项目建设和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三是发挥规划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引领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建立完善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

      四是明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和地下空间产权登记的具体办法,解决现实问题。

      五是对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互联互通做出相关规定,实现资源集约利用,提升使用价值。

      六是要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应当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和施工安全要求,地下空间建设不得危及地表及地下相邻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

      《条例》还对地下空间的鼓励措施、使用维护和法律责任等事宜进行了规定。

      合理、有序、安全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条例》实施后,将为全市地下空间合理有序安全开发利用管理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推动青岛市地下空间持续健康发展。

    链接: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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