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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办证“更简单了”!单方办理服务暖心上线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06 来源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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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行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的通知》,这是继"交房即办证"全覆盖、实现住权和产权同步实现后,推出的又一项重要便民举措。

新规实施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时,将同步收取开发企业提交的《同意购房人单方办理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购房人持身份证明、网签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全款发票,即可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为方便群众办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建立服务台账,定期公示符合单方办理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时,为做好政策衔接,新规出台前已办理首次登记的项目,开发企业可补充提交相关申请,使购房人享受到同等便利。

这一创新举措,是深入开展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生动实践,下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数字赋能为支撑,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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