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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启查封不动产“带封过户”新模式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1-05 来源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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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纠纷化解,拓宽被查封不动产处置渠道,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同建立不动产“带封过户”机制,开启我市查封不动产“带封过户”新模式。

我市“带封过户”模式适用案件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覆盖单一查封、多轮查封多种情形。经当事人合意、查封法院同意,被查封人可自行处置不动产,实现不动产“带封”交易、转移登记,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债务,有利于平衡保护债权人、被查封人、买受人合法权益,提升被查封不动产处置效率。

我市“带封过户”模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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