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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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30日)

  青岛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青岛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青政发〔2018〕3号)要求,青岛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按照“市级整体控制、县级细化调查、分级组织实施”模式开展,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130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汇集了123.9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36272.82公顷(654.41万亩)。其中,水浇地230905.94公顷(346.36万亩),占52.93%;旱地205120.86公顷(307.68万亩),占47.02%;水田246.02公顷(0.37万亩),占0.05%。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区、黄岛区和胶州市5个区市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的99.02%。

  全市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0097.77公顷(540.15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2.5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面积为62641.81公顷(93.96万亩),占14.3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295.54公顷(19.94万亩),占3.0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9.78公顷(0.35万亩),占0.0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仅7.92公顷(0.01万亩)。

  (二)种植园用地80974.69公顷(121.46万亩)。其中,果园75041.78公顷(112.56万亩),占92.67%;其他园地3505.80公顷(5.26万亩),占4.33%;茶园2427.11公顷(3.64万亩),占3.00%。园地主要分布在平度市、莱西市、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占全市园地的92.87%。

  (三)林地194226.38公顷(291.34万亩)。其中,其他林地118136.80公顷(177.21万亩),占 60.82%;乔木林地75394.43公顷(113.09万亩),占38.82 %;灌木林地639.67公顷(0.96万亩),占0.33%;竹林地55.48公顷(0.08万亩),占0.03%。林地主要分布在黄岛区、平度市、即墨区、崂山区,占全市林地的78.12%。

  (四)草地12105.98公顷(18.16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平度市、黄岛区、胶州市、城阳区、即墨区、莱西市,占全市草地的95.87%。

  (五)湿地23465.12公顷(35.2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2个地类。其中,沿海滩涂22916.36公顷(34.38万亩),占97.66%,主要分布在即墨区、黄岛区、城阳区、胶州市,占全市沿海滩涂的92.39%;内陆滩涂548.76公顷(0.82万亩),占2.34%,主要分布在胶州市和平度市,占全市内陆滩涂的70.6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4643.81公顷(336.9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88567.30公顷(132.85万亩),占39.43%;村庄用地88418.56公顷(132.63万亩),占39.36%;建制镇用地32447.73公顷(48.67万亩),占14.44%;采矿用地9268.90公顷(13.91万亩),占4.1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941.32公顷(8.91万亩),占2.64%。

  (七)交通运输用地39937.12公顷(59.9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7643.90公顷(26.47万亩),占44.18%;农村道路14822.56公顷(22.23万亩),占37.11%;铁路用地3414.70公顷(5.12万亩),占8.55%;机场用地1943.30公顷(2.91万亩),占4.87%;港口码头用地1564.53公顷(2.35万亩),占3.92%;轨道交通用地511.43公顷(0.77万亩),占1.28%;管道运输用地36.70公顷(0.06万亩),占0.0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9373.75公顷(134.06万亩)。其中,坑塘水面31089.28公顷(46.63万亩),占34.78%;河流水面19944.89公顷(29.92万亩),占22.32%;沟渠19497.61公顷(29.25万亩),占21.82%;水库水面13928.51公顷( 20.89万亩),占15.58%;水工建筑用地4886.46公顷(7.33万亩),占5.47%;湖泊水面27.00公顷( 0.04万亩),占0.03%。主要分布在平度市、即墨区、莱西市、黄岛区、胶州市,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91.11%。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市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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