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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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引领,以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重点,以强化土地要素支撑和规划服务保障为主线,以“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攻坚克难,善作善成,不断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城市能级跃升、增进民生福祉贡献更大力量。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工程化、工程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重点推进以下攻坚任务:

  一、攻坚国土空间布局优化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体系。完成《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并按程序报批。研究制定涉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完善市辖区、县级市、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综合交通、海岸带、村庄布局等专项规划成果,加快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实现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二)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生态基本控制线、工业区块控制线、混合用地、战略留白用地的管理办法。创新制定(修订)分区规划、涉空间类专项规划等编制技术规则。

  (三)强化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细化传导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加强动态维护和监督实施。

  二、攻坚城市品质提升

  (一)开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重点低效片区开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统筹片区土地收储、公服设施配套、项目招引落地和人居环境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重点低效片区再开发。加强片区规划、策划和招商推介。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为目标,打造更多功能与品质地标。强化调度督导,项目建设实施清单管理。

  协同推进其他攻坚行动,创新制定土地赋能“政策包”;充分保障八项攻坚任务用地需求;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重点项目全部实行规划审批“告知承诺许可”。

  (二)开展城市微更新。对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面跟进开展城市微更新。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重点打造微更新示范片区,实施市办实事城市空间微更新项目80个。

  (三)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启动市区地下空间调查。支持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铁路、跨海大桥接线二期、安顺路打通、官路水库、地铁三期等项目建设。深入研究论证前海沿线地下道路、浮山隧道、连续流道路、高压线下地方案。

  (四)提升城市空间艺术水平。完成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开展城市公共空间艺术系列活动。

  三、攻坚要素支撑保障

  (一)开展新一轮“两规”一致性修改。争取批准释放用地规模,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用地空间。

  (二)加大用地指标支持力度。实行增存挂钩、预借指标、奖惩结合等创新举措,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大项目、好项目用地需求。

  (三)提速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报批。全面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压茬开展农转用报批,推行全电子化标准审卷,确保重大项目用地及时获批。

  (四)保障土地供应。继续实行招拍挂用地信息月度预公告;动态更新招拍挂出让条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进“标准地”出让,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赁等供应方式。继续实施住宅用地集中出让,保障租赁住房用地及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全年供应土地9万亩以上。         

  (五)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强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奖惩办法,综合运用行政、司法、市场手段,“一地一策”精准处置;细化更新“招商地图”,协同有关部门“以地招商”;强化供后监管,推动供而未用土地尽早开工建设。力争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处置任务。

  (六)扩大政府土地储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

  储备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21〕20号),实行片区综合地价,加快土地储备进程;开展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突出抓好火车北站、世博园等集中连片区域土地收储。

  (七)强化依法依规用矿。印发实施《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制定“净矿”出让工作指导意见、矿业权分类管控措施。研究指导重大工程项目附属产出的砂石资源有偿处置。

  四、攻坚耕地用途管制

  (一)扎实推动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地实施。健全“田长制”运行管理机制,制定“田长制”绩效评价办法,推进“智慧耕地”系统建设,打造“田长智治”应用场景,推动全市各级田长管理事项落地上图见效。

  (二)严格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新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三)认真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开展耕地卫片监督,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科学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积极稳妥开展耕地功能恢复,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减少。

  (四)持续改进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严格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主动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常态化开展补充耕地核查,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应用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开展“青岛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综合整治2022攻坚行动”,对违法用地“零容忍”,推动新增问题动态清零、存量问题加速消减。

  五、攻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一)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顶层设计。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逐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

  (二)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导莱西市河头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开工建设。指导莱西市日庄镇、胶州市洋河镇等乡镇申报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

  (三)统筹矿山生态修复。指导区(市)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四)提高地质勘查管理水平。印发实施《青岛市“十四五”地质勘查规划》。建立青岛市城市地质调查技术规程。依托城市地质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平台,提供全方位基础地质信息服务。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抓牢抓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安全生产。印发实施《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推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六、攻坚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提高

  修订《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推进国家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和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完成“实景三维青岛”建设并交付使用。助推全省一体化融合时空数据库建设。

  七、攻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一)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开展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指导崂山区完成自然资源部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试点任务。

  (二)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推进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国家试点,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统计和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实现形式。

  (三)优化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下一窗,线上一窗”并行,深入推动“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指导完成自然资源部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居住权登记工作联系点建设。

  八、攻坚数字赋能

  (一)强化数据汇集。融合4大类数据,打造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夯实自然资源“整体智治”数字基础。

  (二)升级平台服务。迭代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三维管理,提供权威、统一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

  (三)支撑分析决策。建设“数智自然资源”辅助分析与综合决策中心,实现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展示、三维辅助规划分析、耕地资源保护监管等事项的一屏纵览、分析调度和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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