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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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单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认真查找缺点弱项,积极创新实践,进一步健全法治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规划计划,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制度、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将报告通过报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领导干部学法坚持制度经常。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建立机关干部法治学习常态化机制,适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学习时间不少于48学时。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抓好立法保障工作。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做好《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青岛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制定、出台工作。做好城乡规划许可变更、用地管理、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等局规范性文件和上市政府常务会议材料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工作。

(三)落实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处罚网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围绕定纷止争,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印发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落实行政案件办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优化办案流程,组织办理各类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完善问题分析、情况反馈、跟踪问效、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各项机制。

    (五)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党政群机关履约专项清理,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招商引资中土地和规划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司法查封闲置土地联合清理处置攻坚行动”,依法处置司法查封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创新形式,打造“法润自然”普法品牌。成立了“法润自然”普法宣讲团。在普法内容上,宣讲团采取“定单式”普法,根据宣讲对象需求选定普法内容。在普法形式上,采取“融合”式普法,即融座谈讨论、法律咨询、赠送书籍、以案释法、专题授课等“五位一体”的法治实践活动。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参加省厅组织的地科杯“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征集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

    (七)出台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见》,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

    (八)扎实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公开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我局组织的“聚力服务民生共谋城市发展工作恳谈会”,畅通监督渠道,广纳真知灼见。注重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联系、主动协商,对市两会转办我局的104件建议提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部按时办结。

    (九)夯实基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法治培训和典型案例研讨,提高人员素质。定期选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问题剖析、座谈交流、业务讲解、即时点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影响营商环境、规划许可、土地征收、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规律总结。编印下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1000余册,实现以案促改。局党组专门就新《土地管理法》修改情况、《民法典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学习研讨,订购下发新《土地管理法》学习读本、知识百问和《民法典》,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杜绝违法行政行为发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立法和研究。按照市人大、市政府有关立法计划,做好相关立法调研工作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合法性审查、续期评估工作。

(二)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复议应诉监督功能,坚持“刀刃向内”,突出源头治理,实现举一反三,推动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制度。强化“谁主办、谁应诉”的行政应诉机制。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三)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做好对基层工作的服务指导。继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研讨,加强对全市相关案件办理规范和指引。对公益诉讼类案件,通过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力争从源头减少争议的发生,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履职到位。视情举办复议诉讼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不断提升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

(四)持续深化普法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成效经验推广,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内容和平台,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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