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自然资源类信息系统维护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1-14 来源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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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二)需求调查方式

(三)需求调查对象

(四)需求调查结果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经过多年积累,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土地管理、地质管理、矿产管理、调查登记、执法监察等业务领域建立了多个自然资源类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自然资源类业务系统(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地价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系统、遥感即时监测系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系统、智慧青岛时空信息云平台、青岛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平台地质矿产管理板块信息系统、第三次国土调查市级信息系统及自然资源框架系统、青岛市地质信息服务与决策支持平台)等。当前,上述项目均已结束免费运维阶段,为保证信息系统安全、连续高效运行,为用户提供稳定的信息化支撑,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需进行自然资源类信息化系统运维项目服务工作。同时,本项目为满足不动产单元新增地块编码及部分审批业务信息的接入需求,需基于区块链的工程建设规划土地审批服务系统进行功能完善拓展,完成青岛“一码管地”部分功能模块建设。 

(二)采购项目预算

总预算:381.18万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1

1

自然资源类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2022年度)

C020603

1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例行维护服务

1)系统咨询服务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现场和电话咨询服务,及时解决采购人在系统使用中存在的疑问,服务时间为7天*24小时。

2)例行维护服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应定期进行系统巡检,确保系统软件运行正常,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月报和年度运维报告。

3)排除故障服务

供应商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应立即根据实际情况派员提供现场服务,直至故障排除,服务时间为7天*24小时。

4)应用系统的代码级维护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商应在原有源代码的基础上进行编码、测试、部署,改正软件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隐含错误,直至符合要求,代码修改后源代码需及时归档,服务响应周期小于24小时。

5)数据维护及数据库脚本编写服务

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供应商应提供与平台运行相关的数据处理、数据维护、数据库定期备份及数据库脚本编写服务,服务响应周期小于24小时。系统产生的数据应及时接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

6)系统培训服务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商应提供培训教材,协助采购人制定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安排人员免费对系统用户提供培训,直至用户熟练使用业务应用系统。

7)系统回访服务

供应商应对应用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和总结,对系统的意见与建议并提出系统改善方案。

8)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包含账户管理、演示汇报、等级保护测评以及网络防护安全演练等内容。主要是: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系统权限管理,根据业务需要和业务流程开通相应的系统账户,并保障账户的安全运行;配合完成系统相关的演示以及对内、对外的宣传汇报工作;配合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根据要求完成对等级保护内容的准备工作;配合完成网络防护安全演练,对网络防护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进行及时解决。

(2)系统功能完善服务

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用户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提出的系统新增需求进行需求整理、功能开发、部署测试,系统功能完善需在已有的技术框架下,沿用原开发语言,对原有系统按照约定进行维护、开发,并保功能完善后的系统功能与原有系统之间的代码、界面等方面无缝衔接。

此外,对基于区块链的工程建设规划土地审批服务系统进行功能补充完善,完成青岛“一码管地”部分功能模块建设。

★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提供不低于16人月的开发工作量的需求变更服务(对于系统中原有错误或功能缺陷进行的修正不计入修改工作量),服务响应周期应小于5个工作日。

★在合同期限内,为保证服务效果,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20名运维人员驻场服务,以便能对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响应。对于突发性故障等情况,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响应服务。

2、商务条件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4)服务成果验收

按照行业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书面承诺等进行验收,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服务保障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一一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采购政策要求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1.5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11月15日起,至 2022年11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1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张大志

电话: 0532-83893256  18660287899

地址:青岛市香港西路55号1401房间 

七、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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