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3-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青岛外事网http://fao.qingda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执法依据

  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

  (四)行政许可事项

  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五)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事项)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由本部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七)民生信息

  1.本部门负责或参与的市政府实事项目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2.本部门负责或参与的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八)人事信息

  1.本部门干部任免信息;

  2.本部门负责的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公示。

  (九)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青岛外事网http://fao.qingdao.gov.cn)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青岛外事网http://fao.qingdao.gov.cn)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通过“青岛外事”(微信号:gh_c530128dd9e8)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及依申请公开受理)

  名称: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1124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532-85912612

  传真:0532-85912623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532-85912618,传真号码:0532-85912623,通信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邮政编码:266071。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