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林业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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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12月是我省的法治宣传教育月。12月1日上午,市园林和林业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在李村步行街举行宪法宣传日活动,拉开了2023年“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活动序幕。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宪法宣传普法手册》《青岛市新增国家保护野生鸟图册》《森林防火宣传手册》《古树名木保护法律知识》等宣传册、律师咨询等形式向岛城市民普及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民法典等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100余件。

结合“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活动现场组织宣讲人员送法进商户。宣讲人员走进店铺,针对宪法、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法律进行普法宣讲,律师现场接受法律业务咨询,提高商户依法经营意识。

本次活动,形式丰富,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扩大了普法覆盖面。有效提升市民、企业的法治观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市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下一步市园林和林业局将按照宪法宣传月普法活动方案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供稿:行政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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