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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28 来源 :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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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要求,以及山东省、青岛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5年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宁路7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018300,传真:0532-88018300,电子邮箱:ylhly_bangs@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园林和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2025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着眼发挥园林林业工作职能, 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注入绿色动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园林和林业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在国家和省、市等各类媒体公开园林林业信息400余篇次;青岛政务网公开工作动态、公文法规等内容340余篇次;局网站更新工作动态、政务要闻、公告公示、监测预报信息等1100余篇次;局公众号发布信息1093篇次。通过“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政务热线”等平台收到市民意见建议1500件,办结回复率100%。聚焦重点内容,围绕政策法规、重点工作、政务服务、规划计划、民生关切,重点公开《青岛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及解读、公园城市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森林防火预警、有害生物防治和鸟类保护等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召开并参与新闻发布会4场,专题发布2025年“青岛之夏”艺术灯会、我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规范流程、注重沟通、实质化解”的原则,完成全流程办理,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共办结18件,按规定结转至2026年办理1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公园建设规划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6件,其他10件。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2件,其中结果维持、其它结果(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申请)各1件;行政诉讼1件,为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分领域梳理园林林业领域公开事项。建立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及时清理不当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运维管理,突出园林林业特色,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科普知识、服务提示等内容,增强互动性。利用宣传册、“公园+”活动、首届观鸟季活动等多种形式,公开重点信息,扩大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疑难案件会商研判6次;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主动回应新闻媒体关切,全年组织协调媒体宣传报道相关工作20余次,公开监督投诉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及时,主要是门户网站内有的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众号发布内容涉及园林林业知识科普较少,利用H5、短视频等形式公开信息还不多。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抬高工作标准。围绕园林绿化重点项目、林业资源保护等公众注的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三是优化平台功能。加强网站和公众号维护和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园+”活动等多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2025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已完成工作要点中涉及我局的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25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主办件7件、会办件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主办件6件、会办件4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理完成,并按要求主动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本年度市园林和林业局新建公园70个、绿道30公里,实现“千园之城、千里绿道”目标。开展“公园+”系列活动32项551场次,橙岛时尚体育公园作为“改圃建园”典型被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推广。举办首届观鸟季活动,吸引全国超100支志愿队伍报名,观测记录在青鸟类227种。中国新闻社以青岛栈桥“群鸥翔集 人鸥和谐”的生态盛景为切入点,联合创作的《行走美丽画卷|海外人士行走青岛栈桥 人鸥共舞绘就生态文明画卷》节目综合观看量超500万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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