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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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宁路7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018300,传真:0532-88018300,电子邮箱:ylhly_bangs@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概况。2023年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程序管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加大公开力度,2023年累计在国家和省、市等各类媒体公开园林林业信息700余篇次,青岛政务网发布内容340篇次,局公众号发布信息432篇次,局网站更新内容460篇次。公开内容涵盖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公文法规、人事任免、规划计划信息、财务信息、会议信息等内容。通过行风在线、问政青岛、民生在线等上线工作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收到意见建议165件,逐一进行了落实和回复。对问政青岛网络平台反映的23个问题进行了落实反馈。直接办理回复市民通过政务热线反映问题1000余件。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工作,全年共组织新闻发布会4场,对公园城市建设、全市林长制工作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市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3件次,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案等各项工作。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形式、时限、考核等内容。依托青岛政务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进行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领域政务服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自觉接受接受人大、政协、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多方面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2023年,市园林和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利用H5、短视频、专家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还不够多元化,信息公开的载体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逐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载体,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园林和林业局2023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已完成工作要点中涉及我局的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园林和林业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3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6件(主办11件、会办件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主办件9件、会办件3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完毕并按要求主动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为己任,市园林和林业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不断丰富宣传形式,人民日报点赞青岛宜居宜业和中山公园拆墙透绿,央视新闻先后报道了我市口袋公园建设和浮山公园建设整治工作,市民对太平山、浮山公园满意度达到99.4%。通过公园城市摄影大赛、公园城市广播节、“公园管理大家谈”座谈会等活动,主动邀请市民参与到公园城市建设中来,共建共治共享公园城市建设成果,形成了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公园城市建设的良好局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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