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森林防火标准体系建设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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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70X00097020120003
  • 主题分类 林业
  • 成文日期 2011-03-11
  • 发布日期 2012-09-26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林业局
  •   《意见》共提出要建立健全八大森林防火体系:
      一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在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固定标牌,张贴宣传标语,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旗帜。防火期内,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不间断地对《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森林防火紧要期,适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和橙色、红色火险警报。
      二是森林防火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 “五条标准”和省政府森林防火“四个一律”的要求。把林区内军事设施和其他重要目标防火工作纳入森林防火总体规划,加强与驻军沟通、协调,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三是森林防火〇望监测体系。加快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火险因子采集站10处,其中市建2处,五市三区各建1处,提高测报准确率。加强〇望台和检查站建设,按照1万亩林地建1座固定〇望台的标准建设固定〇望台200处,按照5000亩林地建1处检查站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检查站400个,将重点林区〇望率由60%提高到90%以上,完成时限3年(省3-5年)。加密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点,由目前的60个增加到120个,使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率达到80%以上。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崂山、黄岛、城阳三区每2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五市每3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省标准是每5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
      四是森林防火阻隔网络体系。加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2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实施建设(省标准是3公里半径)。开展生物隔离带建设,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实施,2年内完成重点林区的隔离带建设(省要求是3年)。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统一规划,一个或几个行政村建设一处公益性墓地,或者一个镇(街道)建设1处怀念堂;新葬一律进入公益性墓地或怀念堂,现有散坟逐步迁入公墓,3年完成。积极推广以水灭火的有效做法,搞好林区水源规划布局,做到平时抗旱、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
      五是森林防火指挥扑救体系。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按照森林防火重点区市50人以上、一般区市30人以上、3万亩以上国有林场150人以上、1-3万亩国有林场100人以上、1万亩以下国有林场50人以上、重点镇(街道)25人以上的标准,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山林承包大户也要按照500亩以上10人、500亩以下5人的标准,组建自己的森林扑火队伍。
      六是森林防火机具装备体系。2012年每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市要建设一座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储备库,储备300人的扑火物资;每个重点防火镇(街道)要建设一处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储备库,储备100人的扑火物资;每支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10-15人配备1辆运兵车的标准配备运兵车,实现快速反应。
      七是森林防火资金保障体系。市财政每年对全市森林防火标准体系建设进行补助,区市、镇(街道)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基础建设。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每年都要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推广开展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八是森林防火监督考核体系。市、区市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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