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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青岛市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信息的通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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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青岛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构建“企业主体负责、机构诚信执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综合管理体系,同时方便生产经营单位自主选择安全评价机构,现将在青岛市登记注册的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均可依法依规在青岛开展安全评价业务,不受从业地域限制,鼓励参与公平竞争。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服务,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

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青岛市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信息表.pdf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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